洛書 10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9 就是因為太白痴了才沒先例可循阿雖然我覺得不太可能,但假設沒有先例可循好了正因為沒有先例可循,所以更不可能亂判啊,不然判下去了不就變成先例了嗎?未來就會被不斷援引美國法律很在意這種首開先河的事情喔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AnJo 11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9 還記得辛普森案嗎?法官:「因為你們這些檢察官的無能,讓我只能判他無罪。」法律史上充滿驚奇。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洛書 10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9 法官:「因為你們這些檢察官的無能,讓我只能判他無罪。」本來就應該如此,不是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AnJo 11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9 本來就應該如此,不是嗎?利用逍遙法外的兇手鍛鍊檢察官的能力。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洛書 10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9 利用逍遙法外的兇手鍛鍊檢察官的能力。 利用?檢察官本來就是代表國家的原告啊。原告跟被告鬥法,法官本來就不應該有所偏重,不然為什麼法官不能自己去查案?跟包青天一樣?為什麼這樣是利用啊,還是那只是一個文學性的修辭?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AnJo 11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9 利用?檢察官本來就是代表國家的原告啊。原告跟被告鬥法,法官本來就不應該有所偏重,不然為什麼法官不能自己去查案?跟包青天一樣?為什麼這樣是利用啊,還是那只是一個文學性的修辭?您誤會了,「利用」一詞並沒有貶義。或許用「運用」一詞會好些。我的意思是,當我們的檢察官能力在進步時,需要一點點的「懲罰(我想不出更好的詞了XD)」現代與過去的司法系統本就有極大差異,我也無法斷定哪一個比較好。包青天也是因為極端、無上的廉明而有名,否則這也是當時司法系統一大弊病。現在的司法系統也有一些不夠完美的地方。不過遊戲規則一開始就定在那邊,要不要玩也是自己決定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洛書 10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9 包青天也是因為極端、無上的廉明而有名真的嗎,你可以去查查史料...XD他這個稱號是他當開封府尹(相當於今天的台北市長,就是首都的管轄者啦,但比台北市長權力更多一點)的時候得來的。嘛,不管在哪裡,首都的權貴總是多的像路邊的狗屎,要決定什麼事情時,當事人背後的靠山一個比一個大,最能夠在趨附權貴和公正之間做好一個政治系統輸入與輸出的平衡,就是很重要的事了。所以與其說它極端無上的廉明嘛,不如說他手腕好,會演戲,如果他真的是極端無上的廉明,這個位置根本做不了多久。不過遊戲規則一開始就定在那邊,要不要玩也是自己決定的你能決定你照不照司法體系玩嗎xd?就跟很多人說自己的高中某些規定太過份時,一定會有人跟他說「不爽不要念」一樣,這難道真的是可以自由選擇的,如同市場經濟一般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布拉是朕 10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9 真的嗎,你可以去查查史料...XD他這個稱號是他當開封府尹(相當於今天的台北市長,就是首都的管轄者啦,但比台北市長權力更多一點)的時候得來的。嘛,不管在哪裡,首都的權貴總是多的像路邊的狗屎,要決定什麼事情時,當事人背後的靠山一個比一個大,最能夠在趨附權貴和公正之間做好一個政治系統輸入與輸出的平衡,就是很重要的事了。所以與其說它極端無上的廉明嘛,不如說他手腕好,會演戲,如果他真的是極端無上的廉明,這個位置根本做不了多久。你能決定你照不照司法體系玩嗎xd?就跟很多人說自己的高中某些規定太過份時,一定會有人跟他說「不爽不要念」一樣,這難道真的是可以自由選擇的,如同市場經濟一般嗎? 對啊,沒有清官,只有奸官。 清官就像海瑞那樣,沒行情。到哪,那兒的人都趕。到最後被趕回家,一直到過很久很久才又被挖出來。 最後死的時候還要靠別人捐錢來葬,摳連。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ertstar 10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9 怎麼好像討論到法律去了感覺上變程度有往上漲的趨勢= =a律師的工作不就是要把白的說成黑的黑的說成白的嘛?不然律師的存在是為什麼他是靠有錢的人吃飯的現在好律師似乎沒這麼多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洛書 10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9 (已編輯) 律師的工作不就是要把白的說成黑的黑的說成白的嘛?以下開放照樣照句:大學生的工作不就是白天睡覺晚上吃泡麵打魔獸嗎?不然大學生的存在是為了什麼?爸媽的工作不就是勞勞碌碌然後把小孩送去補習嗎?不然爸媽的存在是為了什麼?笨蛋的工作不就是斷章取義隨便說說回文章想事情都不用腦子嗎?不然笨蛋的存在是為了什麼?_____的工作不就是_________嗎?不然____的存在是為了什麼? 此內容已被編輯, November 18, 2009 ,由 洛書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ertstar 10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9 不然你說律師的工作是為了伸張正義嗎= =?還是更偉大的志向?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洛書 10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9 不然你說笨蛋的工作是變聰明嗎?還是更偉大的志向?唉,律師這個工作並不蘊含那些道德特質阿就跟笨蛋不蘊含他永遠會笨下去一樣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ertstar 10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9 所以你是說律師=笨蛋?還是有其他意思?不好意思吼我天生較愚昧無知還可望大師寫清楚點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洛書 10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9 (已編輯) 所以你是說律師=笨蛋?還是有其他意思?不好意思吼我天生較愚昧無知還可望大師寫清楚點如果你的理解竟然是「律師=笨蛋」,那麼我大概只能說「你=笨蛋」我要表達的應該滿清楚的,就是律師這個職業沒有蘊含那些道德特質,不用把他看的多崇高或多卑微如同你不會說「反正上班族就是吃有錢人薪水的米蟲,供人驅使剝削的狗」之類的話一樣,那樣是不公允甚至帶有歧視的你可以怪我在閒聊版太過認真啦,但正是這種不被注意與重視的刻版印象才需要偶爾被婊一婊只好怪你運氣不好,這篇討論串我剛好有在追 此內容已被編輯, November 18, 2009 ,由 洛書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ertstar 10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9 題外話:逼!!!物理是什麼東東啦!!!不讀了啦@口@!!!(火大)回正題:是我運氣不好剛好被你婊到的意思嘛= =a其實有些話不用說出來很多人都知道只是說出來會可能會有很多事情發生罷了現在很多人說什麼要丟掉刻板印象但是你表現給我們看的不就是這種印象?那講這種話的人不就自打嘴巴?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洛書 10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9 現在很多人說什麼要丟掉刻板印象但是你表現給我們看的不就是這種印象?那講這種話的人不就自打嘴巴? 嗯,我相信那種整天高喊要大家丟掉刻板印象又沒把話說清楚的人,的確是自打嘴巴的所以,我沒處理那麼宏大的問題阿,我只婊了我看到的某句蘊含刻版印象的話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AnJo 11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9 真的嗎,你可以去查查史料...XD他這個稱號是他當開封府尹(相當於今天的台北市長,就是首都的管轄者啦,但比台北市長權力更多一點)的時候得來的。嘛,不管在哪裡,首都的權貴總是多的像路邊的狗屎,要決定什麼事情時,當事人背後的靠山一個比一個大,最能夠在趨附權貴和公正之間做好一個政治系統輸入與輸出的平衡,就是很重要的事了。所以與其說它極端無上的廉明嘛,不如說他手腕好,會演戲,如果他真的是極端無上的廉明,這個位置根本做不了多久。嘖嘖,這倒是。不過陳世美那傢伙怎麼說?你能決定你照不照司法體系玩嗎xd?不,你不能,但你可以選擇不要犯罪。一旦犯罪,便得跟著司法體系走。要麻認輸坐牢,要麻你的律師很強,讓法官只能對檢察官嘆氣。就跟很多人說自己的高中某些規定太過份時,一定會有人跟他說「不爽不要念」一樣,這難道真的是可以自由選擇的,如同市場經濟一般嗎?可以不讀高中呀XD!不過這是一種非主流的路。不過,總有辦法可以改變遊戲規則的,如果它不夠完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風雲白爛 10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9 關於律師這個職業亞倫.德修茲(Alan Dershowitz)的《給青年律師的信》可以看嘖嘖,這倒是。不過陳世美那傢伙怎麼說?雖然我不知道包兄是怎麼樣不過不能用特例駁斥常態吧?不過,總有辦法可以改變遊戲規則的,如果它不夠完善。問題就是改變遊戲規則需要付出的代價。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洛書 10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9 嘖嘖,這倒是。不過陳世美那傢伙怎麼說?維基百科有話說,在此節錄:在貴州為官時,同鄉同學來投,謀取官職,他多次接待,並勸以刻苦攻讀以求仕進。後因來投者日多,難於應付,乃囑總管家一律謝絕。家住均州城郊秦家坡的同窗胡夢蝶,昔日與他進京赴考時,曾以錢財相助,因遭總管家回絕,頓生報復之心,遂將社會上一些升官發財、忘恩負義而拋妻滅子之事,捏在一起,加在他身上,編成戲劇《秦香蓮》,在陝西、河南等地演出。不,你不能,但你可以選擇不要犯罪。一旦犯罪,便得跟著司法體系走。要麻認輸坐牢,要麻你的律師很強,讓法官只能對檢察官嘆氣。不過,總有辦法可以改變遊戲規則的,如果它不夠完善。 根據這兩句的矛盾,我覺得你沒有想的很清楚。這年頭連查個基本資料再來論述的孩子都少了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est La Vie 11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9 如果你的理解竟然是「律師=笨蛋」,那麼我大概只能說「你=笨蛋」純推這一句。 lol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AnJo 11 發表於 November 19,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9, 2009 我以為你在問「我」能不能不照司法體系走,被動式的來說,我不能。但是我相信總有人能。小弟我信口胡說還勞得您去查資料,真是報歉。謝謝指教。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洛書 10 發表於 November 19,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9, 2009 我以為你在問「我」能不能不照司法體系走,被動式的來說,我不能。但是我相信總有人能。我談的不是這個欸。一晚沒睡有點累,先不多說。Hint:司法體系並非既有法則,也無法自由選擇,不可以走市場經濟那套思維。小弟我信口胡說還勞得您去查資料,真是報歉。謝謝指教。 不需要用敬語稱呼我,我不習慣。我沒有嚴厲的意思,不過希望你以後有這個好習慣。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Recommended Posts
請登入後來留意見
在登入之後,您才能留意見
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