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請問學生會何時召開第二次班代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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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學生會何時召開第二次班級代表大會

10/16→第一次班級會員代表大會

10/23→高一防震防災消防演練 高三社團活動

10/30→全國運動會放假一週

11/06→高一高二讀書會

11/13→高一英文歌唱比賽(初賽)

11/20→高一高二高三社團活動

11/27→段考前一週

12/04→第二次期中考試

12/11→高一英文歌唱比賽(決賽)

12/18→高一高二社團活動

上述為該星期五班週會各年級重要事項

又因大會上有班代提出希望避免社課時間

再簡單和幾名班代商量後

傾向於段考完後當天召開

或是各班代有比較適當的時間也請提出來供學生會來參考,謝謝。

運動服外套進度報告

運動服外套進度也會採相同形式在第二次大會當天報告

如有需要表決的地方

會以附件的方式請各班代彙整班上意見。

方案表決

這點煩請同學稍作解釋

不甚了解方案是?

謝謝!

這是我們應該做的

也謝謝你願意花時間關注

上述如有疏漏或不清楚之處,煩請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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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代大會到底是為什麼不能在社課時間開?

只因為一群高二是社團幹部

高一同學想玩社團

就不願意犧牲社課來開會嗎?

想告訴各位高一高二班代很重要的一點是

當初你參選了班代

就應該要有所覺悟

勢必會犧牲掉你的一些時間來開會討論公眾議題

如果你想上社課 可以 請你換人當

如果你想聽演講 可以 請你換人當

有些人想上社課不願出席 想在有演講時開會

那請問萬一我想聽演講 不想上社課呢?

請某些班代不要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犧牲了班級的權益 

不要表面上很熱衷班代大會

實際上卻不尊重每次的會議

到最後如果代理人來的次數比班代多

不就可笑了?

相關的委員會該如何成立?

還有

請某些高二班代注意

請先聽完台上講的或是其他班代所說的

一直問同樣的問題不煩嗎?

我甚至懷疑是不是有一群人套好了啊?

請盡量讓整場會議有效率的進行下去

不然高三在台下都很無奈

我是來開會不是來聽其他班代喇賽的

請說點有意義的東西不然請閉嘴

另外關於班代無法前來

我認為有必要有一退場機制或是進行懲處

開會三十八個人出席成何體統?

高三最忙反而最多人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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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不那麼認為。

權利層面來看,參選班代是台中一中學生皆享有之權利(除學生會幹部),但班

代會在社課召開等於是變相壓縮社團幹部的參選權,顯然違反平等原則,侵害社幹

權利。

現實層面來看,現在並沒有那麼多人有能力且有意願擔任班代,而熱衷於公眾事

務的人(稀有的)有一部份已經擔任社團幹部,這才是問題所在。

其實現在大家根本沒有注意到學生自己的擁有的權利,而班代大會是少數能夠強迫

大家注意到的機會,如果連這個機會都必須和別的事情分享時間,那麼我們的權利

教育自然低落。

而社課也是學生學習社團發展的一個重要場合,學生會幹部在選擇開會日期時也應

考慮此狀況。

之所以有這樣的問題,癥結點在班代會沒有固定之開會頻率、開會時間。現在是開

完一次之後再翻行事曆找。若法規委員會無法趁現在班代會還有一定程度的關注時

訂出章程,並把開會時間列入,那麼班代會的未來可以說是岌岌可危,我想班代應

有這樣的危機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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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不那麼認為。

我倒也不這麼認為。

權利層面來看,參選班代是台中一中學生皆享有之權利(除學生會幹部),但班

代會在社課召開等於是變相壓縮社團幹部的參選權,顯然違反平等原則,侵害社幹

權利。

那我也先從權利層面來看

第一 參選班代是台中一中學生皆享有的權利

   學生會幹部亦同請更正

第二 違反平等原則? 我聽了都不禁燦笑了

   請問依照現今中華民國的制度中

   有立委身分的人是不是同樣能參選地方首長?

   但是當選之後是不是也必須做出取捨?

   我們台中一中這樣的制度有違平等原則?

   那國家制度是否也違反了平等原則?

   噢?那我們是否應該去申請大法官釋憲?

   請記住,從來沒有人請你當社幹又接班代

   如果你渴望權力卻又沒能力去兼顧班上同學的權利

   那是誰該反省? 請深思。

現實層面來看,現在並沒有那麼多人有能力且有意願擔任班代,而熱衷於公眾事

務的人(稀有的)有一部份已經擔任社團幹部,這才是問題所在。

我一樣換從現實層面來說

現在沒有那麼多人有能力且有意願擔任班代

熱衷於公眾事務

那請問

就算法規委員會確立

將班代大會整體的組織架構起來

該由哪些人來支撐?

是否淪為虛設的機構?

那確立組織章程的必要性為何?

其實現在大家根本沒有注意到學生自己的擁有的權利,而班代大會是少數能夠強迫

大家注意到的機會,如果連這個機會都必須和別的事情分享時間,那麼我們的權利

教育自然低落。

我想一中生都十分注意自己的權利是否有被侵犯

班代大會目前也無法強迫大家注意

如果班代不盡責 像是不出席

如何向班上同學倡導你所說的應注意自己擁有的權利?

從古至今,班代大會都是和別的事情分享時間

難道 學校應該獨立一段時間特地召開班代大會

而那段時間就讓全校同學自習嗎?

而社課也是學生學習社團發展的一個重要場合,學生會幹部在選擇開會日期時也應考慮此狀況。

有些班代自身不盡責卻一味的批評學生會反而令我不齒

請問你是否有出席上次班代大會?

如果你認為在社課時間召開不合理你怎不去反應?

社課固然也是學生學習的一個重要部分

各項講座又何嘗不是?

以你的觀點看全校三千多人

是否太過粗鄙?

之所以有這樣的問題,癥結點在班代會沒有固定之開會頻率、開會時間。現在是開

完一次之後再翻行事曆找。若法規委員會無法趁現在班代會還有一定程度的關注時

訂出章程,並把開會時間列入,那麼班代會的未來可以說是岌岌可危,我想班代應

有這樣的危機意識。

如果像你剛才認為有意願擔任班代的人數已經可以用 稀少 來形容

那確立法規委員會又有何必要性?

就算確立了

一樣是會淪為虛設的機構

癥結點並不是在開會時間

而是大家身為班代的自知。

如果你想要有固定的開會頻率

大可在會議中提出

問題是

你是否有出席?

另外,關於校刊費

應該已經暗潮洶湧吧?

我已經將我手上的資料供市政府參考

學校也不得不有動作

只是好像還沒向全校公告?

等告發完之後

不知道學校會不會有人因為"貪污"下臺

相信近日內應該就會有動作了吧?

青刊社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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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第一次班級會員代表大會

10/23→高一防震防災消防演練 高三社團活動

10/30→全國運動會放假一週

11/06→高一高二讀書會

11/13→高一英文歌唱比賽(初賽)

11/20→高一高二高三社團活動

11/27→段考前一週

12/04→第二次期中考試

12/11→高一英文歌唱比賽(決賽)

12/18→高一高二社團活動

相當感謝會長的回覆

另 個人認為10/23、11/06無法開會的理由稍嫌薄弱

盼會長再解釋

也請會長順帶解釋開學後前八週無法開會之原因

以及12/25以後各週週五狀況是否適合開會

相信會長也了解僅剩餘一次的開會時間

並不足以解決目前堆積的議程

如真有難處 相信各班班代皆可以體諒

希望會長能了解包括我在內的高二共15名班代希望開會不要拖延的共同訴求

上述為該星期五班週會各年級重要事項

又因大會上有班代提出希望避免社課時間

再簡單和幾名班代商量後

傾向於段考完後當天召開

或是各班代有比較適當的時間也請提出來供學生會來參考,謝謝。

今恐章程不及於學期結束前修訂完畢

倘若未來僅剩一次開會時間

即使選出法規委員

下學期班代也會遭逢改選

一切又要重頭來過 耗時費力

一學期僅開兩次會 班級意見恐無法有效傳達

也可能無意間使第十五屆學生會形象有所損傷及誤解

運動服外套進度如需討論的部份 一次的開會時間恐也不夠

個人建議 法規委員選出不需耗用太多時間(不到一節課可完成)

可利用週五以外的時間召開

法委會成立後 可直接進行章程草案的編修

也可留出更多時間供段考後的大會上其它議程討論

謹在此建議 希望會長可以採納

= )

運動服外套進度也會採相同形式在第二次大會當天報告

如有需要表決的地方

會以附件的方式請各班代彙整班上意見。

謝謝答覆

這點煩請同學稍作解釋

不甚了解方案是?

上次大會上 我有聽到運動服外套負責人提到

有些相關議題可能會交由班代表決 或者其他方式

這點我也不甚了解

建議會長直接詢問負責人

班代大會到底是為什麼不能在社課時間開?

只因為一群高二是社團幹部

高一同學想玩社團

就不願意犧牲社課來開會嗎?

想告訴各位高一高二班代很重要的一點是

當初你參選了班代

就應該要有所覺悟

勢必會犧牲掉你的一些時間來開會討論公眾議題

如果你想上社課 可以 請你換人當

如果你想聽演講 可以 請你換人當

有些人想上社課不願出席 想在有演講時開會

那請問萬一我想聽演講 不想上社課呢?

請某些班代不要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犧牲了班級的權益 

不要表面上很熱衷班代大會

實際上卻不尊重每次的會議

到最後如果代理人來的次數比班代多

不就可笑了?

相關的委員會該如何成立?

問題的根本一直都不在於社課開不開會

我們這些高二和高一班代(當然不是指全部)所無法認同的

在此之前有顯然可開會的時間卻不開

硬是拖到不得不開才佔用社課時間

這關於最基本的誠信問題 顯而易懂

如果召開單位確實積極盡力於安排開會日期

而開會時間仍有不足 乃動用到社課時間

相信所有班代都能體諒的 不是嗎?

還有

請某些高二班代注意

請先聽完台上講的或是其他班代所說的

一直問同樣的問題不煩嗎?

我甚至懷疑是不是有一群人套好了啊?

請盡量讓整場會議有效率的進行下去

不然高三在台下都很無奈

我是來開會不是來聽其他班代喇賽的

請說點有意義的東西不然請閉嘴

學長 試問您有弄懂當天那位班代要問的問題是什麼嗎?

何謂喇賽?......

再者 我不知道這究竟與年級有何絕對關聯

就算真的認為學弟發言欠缺成熟

該以此種態度面對嗎?

如需被指正 也該由主持人或受質問者指正

各年級班代在議場上 理當是平等的

如果是經驗落差上的指正 也不該用此種態度

這樣只會造成學弟更加不敢發言

另外關於班代無法前來

我認為有必要有一退場機制或是進行懲處

開會三十八個人出席成何體統?

高三最忙反而最多人與會?!

拒絕出席 就是因為沒有管道懲處大會召開單位

拒絕出席違反良知不合理的大會 就算遭受懲處也在所不惜!

推樓上發文!!!

我們要的是和諧合作的學生自治組織,班代和學生會的相處有待改進。

我們要的是有自覺的學生會幹部和班級代表。

基本上同意

但我認為 學長所指的這些班代 與學生會的相處是和諧的

大多數學生會的主、次要幹部都能了解我們這些部份班代的訴求

我一樣換從現實層面來說

現在沒有那麼多人有能力且有意願擔任班代

熱衷於公眾事務

那請問

就算法規委員會確立

將班代大會整體的組織架構起來

該由哪些人來支撐?

是否淪為虛設的機構?

那確立組織章程的必要性為何?

所以組織確立就是要培養班代 給他們基本的知識 像幹部一樣

還有 這點我必須糾正晚青 我覺得基本上看目前高一高二

有能力與意願的反倒是多數

不過 重點在於 有沒有一個扎實的組織與機制延續這種熱情

我想一中生都十分注意自己的權利是否有被侵犯

班代大會目前也無法強迫大家注意

如果班代不盡責 像是不出席

如何向班上同學倡導你所說的應注意自己擁有的權利?

從古至今,班代大會都是和別的事情分享時間

難道 學校應該獨立一段時間特地召開班代大會

而那段時間就讓全校同學自習嗎?

有些班代自身不盡責卻一味的批評學生會反而令我不齒

請問你是否有出席上次班代大會?

如果你認為在社課時間召開不合理你怎不去反應?

社課固然也是學生學習的一個重要部分

各項講座又何嘗不是?

以你的觀點看全校三千多人

是否太過粗鄙?

如果像你剛才認為有意願擔任班代的人數已經可以用 稀少 來形容

那確立法規委員會又有何必要性?

就算確立了

一樣是會淪為虛設的機構

癥結點並不是在開會時間

而是大家身為班代的自知。

如果你想要有固定的開會頻率

大可在會議中提出

問題是

你是否有出席?

請先聽完別人的發言的或是其他班代所說的

沒有人會想把一再重複的事情一再搬上來

沒有哪個最急切於開會的人會沒事故意不出席

否則 這只是在斷章取義

另外,關於校刊費

應該已經暗潮洶湧吧?

我已經將我手上的資料供市政府參考

學校也不得不有動作

只是好像還沒向全校公告?

等告發完之後

不知道學校會不會有人因為"貪污"下臺

相信近日內應該就會有動作了吧?

青刊社社長。

請學長學習如何在一個議題上對事不對人

言至此

相信學生會會長能做出明智的決定

共同打破關於鬥爭對立之類不實的謠言

= )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祈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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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 員生社主席召集全校各班員生社代表(團膳股長)與班代

參加討論紀念服樣式與表決

除個人認為應當在中午廣播提醒

過程可稱是相當順利吧?

所以午休是可以開會的 不是嗎?

班代大會需集散的人數僅今日的一半

法委會架構已定 法規委員的選出不需要繁瑣的說明與討論

所需要花的時間更短 對吧?

法規委員選出後 法委會就可以進行開會與編修章程草案

長期以來的章程問題就有機會在本學期內解決(這個問題從暑輔拖到現在了...)

周五開會空下來的時間就可以給學生會專心處理運動服外套的問題(我想這個東西拖到下學期也是不妥的)

更可以讓班代有充裕的時間傳達班上意見 以及檢視本學期諸多校園議題

是不?

我和幾位高二班代這段期間沒再發起開會連署

因為我們相信學生會的大會召開單位如果重視學生意見 是會積極地安排議程的

班代會可算是本校最正規與合理的民意管導

當然沒人規定負責方面一定要理會我在這裡張貼的個人建議

(尤其當我已經向學生會重要幹部傳達我的想法時)

我相信 今天我把我的意見放在深藍論壇上 學生會一定會有人看到的

我也願意相信 即使會長本人無暇上線與回覆我

我的意見透過學生會的機制 會長是聽得到的

每一次發起開會連署 背後也意味著對學生會召開單位的消極表示抗議

我相信學生會的體制是有效的 是可以通達民意的

我相信學生會方面沒必要拖延開會 也願意視學生意見為宗旨

我所接觸的學生會幹部幾乎都是友善且贊成積極開會的

我相信今天會造成這種召開單位令人感到消極的局面 背後理由是可以受檢視的

「班代和學生會的鬥爭」這種說法已經夠荒謬可笑了!

學生自治不是一項愛玩就玩的興趣 是全體學生的權利

檯面上幾個太閒的高一二班代在嚷嚷 是為了鬥爭嗎?能鬥爭什麼?

我們爭取的是建立一個每個人、每個班級參與均等的民主管道

這不是一小群閒人的事 一個體制的建立將直接影響到每個班 甚至每個人身上

台中一中有百樣人 他們玩社團 讀書 打球 過他們的生活

當一個正常運作的學生議會機制建立 他們在這所學校遭遇到任何困擾

只要在班上說一聲 他的意見就可以傳答無阻

這足以解決許多長年來學生會體系無法解決的弊病

當然 沒有這些也不會有太大影響

健全的學生的議會理當擁有自己事務的主導者──班代會主席

今天因章程條文設計之故 班代會主席的權力經事務處處長轉委學生會會長

我們相信會長願擔此大任、代行主席職務 必當具備充足的能力、熱忱與寬容

成全這一個時期應要經歷的改革與訴求

我不再批判 也不希望批判

我僅以一個班代 前學生會儲幹 這樣的身分

訴說 與請求

盼視之以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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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感謝會長的回覆

另 個人認為10/23、11/06無法開會的理由稍嫌薄弱

盼會長再解釋

也請會長順帶解釋開學後前八週無法開會之原因

以及12/25以後各週週五狀況是否適合開會

10/23離第一次大會10/16日期相差一個禮拜

需要表決的議題或是班代們反應的問題總是需要時間去反應給校方知道

且第一次大會時有班代提出不希望倉促接到開會通知單

希望預留一段較長的時間蒐集班上意見

另外是關於學務處派員指導方面的時間也不符規定

綜合以上幾點

即時那段時間真的可以開

我們依舊不考慮在那段時間召開第二次大會

希望各位班代能見諒

相信會長也了解僅剩餘一次的開會時間

並不足以解決目前堆積的議程

如真有難處 相信各班班代皆可以體諒

希望會長能了解包括我在內的高二共15名班代希望開會不要拖延的共同訴求

我了解,也知道剩餘一次的開會時間並不足以解決所有問題

也希望必要時各位班代能以班級權益為重踴躍出席

我相信不管是學生會幹部或是各位班代

對於班代大會的召開都是非常重視的

而學生會當然也願意把握每一段能開會的時間

若那段時間有不便之處

還請各位班代見諒

今恐章程不及於學期結束前修訂完畢

倘若未來僅剩一次開會時間

即使選出法規委員

下學期班代也會遭逢改選

一切又要重頭來過 耗時費力

一學期僅開兩次會 班級意見恐無法有效傳達

也可能無意間使第十五屆學生會形象有所損傷及誤解

運動服外套進度如需討論的部份 一次的開會時間恐也不夠

關於法規委員部份:

法規委員會成立後內部必然會有內部的決議

不管委員是否更換

相信決議文是不變的

另外如果各位班代表明自己非常有心於法規修訂這一塊

我相信班上同學必然會站在同一陣線的

關於班級意見傳達的部份:

學生會蒐集意見的管道不可能只侷限於班代大會最後的意見反應

在高一有學生會儲幹能幫忙反應

在高二有學生會的幹部能幫忙反應

在高三有學生會的學長能幫忙反應

另外學生會尚有 會網 能提供同學反應意見的管道

無意間使第十五屆學生會形象有所損傷及誤解的話

也希望各位能先善用以上管道

個人建議 法規委員選出不需耗用太多時間(不到一節課可完成)

可利用週五以外的時間召開

法委會成立後 可直接進行章程草案的編修

也可留出更多時間供段考後的大會上其它議程討論

謹在此建議 希望會長可以採納

= )

法規委員的選出理應是不需耗用太多時間

但是必須考量到班代出席率以及代理人出席率

若出席率依舊低下

那法規委員恐怕也不是一時三刻能選得出的

另外

依據上次大會的決議

評議委員被擱置到第二次大會

這也是必須一併選出的

關於利用星期五之外的時間

勢必得動用到公假

以我們目前要選出兩個委員會所耗用的時間

想必不是一個午休能解決的

這點學生會會和學務處再研議

上次大會上 我有聽到運動服外套負責人提到

有些相關議題可能會交由班代表決 或者其他方式

這點我也不甚了解

建議會長直接詢問負責人

相關議題交付班代表決得視目前處理情況和學校的態度

沒有意外的話也會在下次大會時一併說明

言至此

相信學生會會長能做出明智的決定

共同打破關於鬥爭對立之類不實的謠言

=)

謠言?我倒是沒有聽過類似的謠言

有人站出來能理性發聲總是好的

謝謝你提出以上幾點建議 學生會會虛心採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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