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冬 10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容易遲到"這是大多華江人的通病我先說明事情經過一下:今天班會課時間,學校開了個似乎叫做"不要誤闖愛的陷阱"的演講內容是在講,小心互自己不要受到性侵害之類的如同開頭所說的通病,二年級到了2點23分時,才全部完成集合演講完後,教官也免不了的說了一下:^)就說:「沒第八節的,4:20分到操場集合放學,有第八節的,5:20分集合放學」很好,愉快的社團課過很快的就過了(H)大多數的同學都回到了各自的班上不外乎就是整理書包或社團設備等...各班的班長也催促著同學快點下樓大概是4:25分的時候,班上的人陸陸續續的下樓了到了操場,卻看到司令台前聚集了一些先到的學生及教官有些後來的想要過去,卻被趕到了一旁十幾公尺遠的地方我們班的人也都待在一旁,過不久,跑去探聽的班長回來了:「教官說除了待在那的人,其他的人都要依校規被記上一支警告」...............,那邊的人用目測的大概也只有三.四十人扣掉有第八節的,至少也有上百人會被記上警告啊!= =#學校的出發點雖然沒有錯,學生該守時這是一定的但校方這樣的行為是不是太激進了點呢?= ='一起來討論吧[c]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哆啦作夢 10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累犯加重處罰。好吧,這不是法律,不過遲到情形嚴重,也難怪教官動怒,不知為何,總是想再拖兩、三分鐘,結果常常集合完畢已經是規定時間後的十餘分鐘。其實這不該說是華江人的病,而是自己個體有病!當一個人做了示範,會有第二個覺得遲到無所謂,然後會有第三個、第四個……我是覺得這種處罰有點不太符合比例原則,不過自己也得自重一點就是了。(不過這些話我有資格講嗎?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賴皮 10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會要你們放學再去集合一次或許是想看看你們是不是會改進先別說教官們這樣做是不是對的但是 誰叫大家要遲到呢難道先到的同學跟教官是笨蛋嗎 = =教官都已經在氣你們了 , 還要讓他們找到另一個理由氣你們更糟的是理由居然一樣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黎釉羽 10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恩...暖冬冬你現在不要生氣喔!(笑一個^^)我覺得25分才到可能也有點...雖然也有可能是因為社課的關係啦!但每個人都要養成守時的習慣才好像今天演講 我和另外一個同學竟然是第一個到的 當時離上課也剩下一兩分鐘了但是直到打中之後五分鐘以上才有班級陸陸續續到來如果說我們走過來需要五分鐘那是否大家真的太晚到了呢?這也不就表示大家都打鐘之後才集合過來的呢?而且這次集合好的時間真的過長了 每個人都這樣晚到養成習慣 那以後出社會怎麼辦?(由這裡可見,教官想的很遠!)而且每個人都這樣遲到會讓我們這些準時到的人以為走錯地方了...(我正打算要走到四樓去,幸好有老師叫住我們=口=)但是教官們集體記過是否真的太超過了呢?如果要記懲罰之類的教官們是否可以先出去走一走.想一想以免因為在情緒不穩定的情況下做出後悔的決定也請各位不要用很主觀的想法來看待一件事多站在別人的立場想一下每個人做件事情或任何決定一定不是沒有原因的(除非這個決定太不合理="=這時候我支持你們去抗議="=)在自己生氣時 先去走一走想一想 私底下找個人談談抒發一下等沒那麼情緒化時你才可以去做任何決定以及事情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iliang316 10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問題是教官不是叫風紀股長集合帶下去嗎!?如果到樓下沒集合點名完不也會被噹嗎!?所以我覺得這真的是溝通上的問題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暖冬 10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我其實是沒在生氣的啦....也不是在說這種方式不好只是覺得這次較以前激進了點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iliang316 10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我們也不是不想準時呀是不行啊!!!當然如果自私一點我社團課就直接在樓下就好啦!!還要上去集合來浪費時間......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黎釉羽 10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我其實是沒在生氣的啦....也不是在說這種方式不好只是覺得這次較以前激進了點所以我不是有說了嗎...OTZ可想而知 教官似乎很生氣 當然也就會有情緒化的問題了="=這點也當然算是教官們的疏失吧?但大家真的要好好反省一下才是="=(當然裡面也包刮我)我們也不是不想準時呀是不行啊!!!當然如果自私一點我社團課就直接在樓下就好啦!!還要上去集合來浪費時間......所以我在上面不是有說當然也有可能是社課的關係嗎="=而且基本上你們可以提醒一下老師或是社長的...當然如果教官們要自私一點="=他們幹麻不在20分的時候就記你們=口=然後直接告訴你們說 你們每一天放學都要集體放學="=雖然換做是我 我也會很生氣 但做錯的事情自己還是要認錯啦=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黎釉羽 10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同意樓上="=我們班今天因為上化學(半趕課) 不得已遲到了一下ˊˋ黃鴻教官似乎很"切"心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試陳相遇 10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我個人是認為社團課本來就會有所耽誤即使我以前是資訊社,也是會這樣特別是高二有當幹部的想當年我也是第八節跑著回去教室通常都是上課鐘響一兩分鐘之後,跑倒教室門口剛好會遇到老師這樣…當然我是教官的話,大該也會記過吧!因為已經氣在頭上,又搞遲到以教官的角度而言,故意放第二次錯是很大的罪過表示自己不自愛、不負責、不在乎不過教官本來就是軍人,本身就是有軍人的教育方式不外乎是紀律、絕對,如果在軍營還發生這種事的話…小心了…我們這邊有學長唸軍校的,他應該很清楚但是不管是學生還是老師,遲到是經常的,這是我們的民族特性如果用二分法來判斷對錯(記不記過),會有點失於人性、沒有彈性畢竟不是每次集會都會準時如果是屬於個人的話,那就有充分記得理由但是團體集合,往往會有一兩個人會拖到時間如果那一兩個人是很沒有理由的遲到,或是本來就是被班上公幹的那一兩個其實就沒差了,交由班上眾人的輿論壓力來制裁如果那一兩個人有不得已的理由,或是那一兩個人在班上是人氣王,班上誰會怪他們?那會怪誰……?當然是怪記他們的教官吧!一般的集會都應該要有一個緩衝時間例如:學校演講的緩衝時間是10~20分鐘(扣掉打掃時間) 中午日輔的緩衝時間是30~5分鐘(扣掉老師下課繼續上課、午餐、廁所 還有教官也會可能稍微晚到的1~2分鐘)如果學弟妹遲到,那是你們的錯誤其他演講、研習營也會有個緩衝時間大多是30分鐘左右(例如台大秋季展望會科學演講)緩衝時間在於一個集合的預定是很重要的那我們來看看這次的緩衝時間是10分鐘如果社團是在教室搞社課(例如:演辯社)就可以快速到達、快速離開如果社團是在社團大樓(例如:管樂、熱音)就要善後、花一些時間走到那(大約3~8分鐘)如果社團幹部,留下來善後(例如:資訊社幹部留下來把椅子靠好、關電腦、關投影機冷氣)花得時間會更多(大約8分鐘)這樣子的話,相信加上回到教室收拾時間………(有良好習慣的大約1~2分鐘)(沒有良好收拾習慣,沒有理由拖延,教官本來就有宣佈,應當準備才對)最少剛好9~10分鐘會到齊假設那個班上有一兩個拖延,那就會造成上百人遲到的「不意外」結論:20分要集合,似乎太早了,緩衝時間不足,有些不妥當然教官有當黑臉的必要,也不能怪他們,那是他們的責任本身在學校管理紀律,就一定會被學生說話的所以請各位學弟妹也要體諒一下學校的師長或教官當然有不合理的,可以找他們討論真的太超過,輔導室、教育部有申訴管道至於教官到底真的會不會記小過呢?教官也許是在氣頭上,會不會真的記也還不知道說不定到最後也頂多日輔、最少周輔(個人認為後者可能性居高)所以再看看到底怎樣也不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黎釉羽 10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一般的集會都應該要有一個緩衝時間例如:學校演講的緩衝時間是10~20分鐘(扣掉打掃時間) 中午日輔的緩衝時間是30~5分鐘(扣掉老師下課繼續上課、午餐、廁所 還有教官也會可能稍微晚到的1~2分鐘)學長...30分鐘不能變5分鐘啦...我很同意學長說的話=ˇ=至於記過我也想應該是不會 大多是周ˋ日輔吧!然後有時候遲到真的要怪自己="=這就是人的惰性阿!而且我個人認為遲到是一件很不禮貌的事="=所以我寧可早到也不要遲到 真的不得已要遲到我會知會別人一聲而且學長有講他是軍人真的要他用他們那種標準的話 你去撞牆比較快="=拜託各為大大們教官是真的放水囉!ˊ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暖冬 10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至於教官到底真的會不會記小過呢?教官也許是在氣頭上,會不會真的記也還不知道說不定到最後也頂多日輔、最少周輔(個人認為後者可能性居高)所以再看看到底怎樣也不遲不愧是學長,好複雜的想法0_o其實我也是認為是後者...────────────────────────────────────────────────────────我要申明一下開這一個討論不是為了讓人罵學校而是想讓大家來互相討論這次事情檢討檢討(不過我也是其中遲到的一位就是了www)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黎釉羽 10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咦?有人在這罵學校嗎="=?說到罵學校我就又想起昨天那件事="=真想哭華江人給我爭氣點!!!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試陳相遇 10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學長...30分鐘不能變5分鐘啦...有些人午餐是不吃的,所以預估30~5分鐘如果沒有更改單位,單位省略的話,承襲用後者的單位為前者的單位中英文通常都是這樣…所以是30分鐘~5分鐘英文30 ~ 5 minutes = 30 minutes to 5 minutes版聊注意~ by暖冬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哆啦作夢 10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我比較有問題的是,沒人提到社團課可以提早放人?(還是社團老師堅持要到下課才能放?)或許是大家重視社團,也沒考量到這次教官火上心頭。學校是團體生活,為了一、兩個人牽連全班是常有的事情(例如整潔或秩序競賽),就個人角度來看,是那少數人的錯,但就全體而言,哪裡有空閒去找誰的錯?所以有句成語叫「害群之馬」,別說你們,連我,甚至所有人,遇到這種事情都會認為自己倒楣,然而,事實是如此。至於緩衝時間十分鐘,我覺得教官到後來應該會有所衡量,不至於記過。不過希望你們,還有我們都能從中學到教訓:知過不改,小過也會成大過。(不是記小過大過!)養成守時的好習慣!:E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不求"聞達"於諸侯 10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 2009 這次討論大家都還蠻冷靜的被連坐的時候真的會很不舒服=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無憂山人 10 發表於 October 3,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3, 2009 處罰有點太超過了 不過應該是不會記遲到太久 也不好 應該會換成別種處罰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四七六 10 發表於 October 3,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3, 2009 個人感覺處罰的剛剛好。因為如果要矯正壞習慣的話,就只能用嚴刑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四七六 10 發表於 October 3,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3, 2009 而且大家都不怕日輔 不怕周輔幾乎都覺得沒什麼對。而且有很多人都是這種心態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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