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毛豆 10 發表於 October 9,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9, 2009 合法引進和走私不同基本上走私就牽涉到犯法的問題...恕刪 你的世界真是恐怖毒品娼妓槍枝樣樣有在沒有強烈舉證立法需要性的強烈及配套措施的完善之下政府卻只告訴人民一句:「我們會定點嚴加管理。」我逃都會逃到國外去(汗)...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imo123483 10 發表於 October 9,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9, 2009 我的意思正是未來進口槍枝合法化只要有繳稅就可以從外國買到AK47跟RPG反正依你的邏輯政府有管 人民可以自治所以鄰家小妹妹 樓上的大哥哥都可以持槍只要過那個執照就好(如果他不是有精神問題 你沒法不過吧)因為人民的自治力使大家都不會開槍毒癮也是在你心目中吸毒的人都很會看時間看地點發作了會搭高鐵從台北南下到高雄去吸途中也不會引發社會問題你不覺得這是個太理想的世界嗎?你說越是禁止他就越想去做不會在乎後果的所以廢除整套刑法系統就不會有犯罪嗎?還是會更多呢?這個"自治力"沒有資料沒有推論只是你個人的KIMOGI於辯論當中是無法造成任何說服效果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槓上開花§ 10 發表於 October 10,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0, 2009 首先槍支合法化並不是所有槍枝合法難道你認為台灣跟以色列一樣需要每個人上街都帶一把槍嗎???也許是我上一篇說的不夠明確槍支合法化仍然需要法律條文明定政府可以發放給民眾使用的槍枝並不是可以自行繳稅從外國進口在稅收和社會安全之間政府應該會做出正確的決定也許是我上一篇說明的不夠清楚我現在再說一次政府可以明定槍枝合法化的法規相關配套措施、防止人民濫用槍械等等規則亦要明定經過政府明確訂定下來的法律條文行事一定的年齡 條件支下才可以申請槍枝擁有執照不是所謂鄰家小妹妹可以握有的而其監護人應該也要善盡監護之責既然要申請槍枝就應該確保無行為能力之人一或是限制行為能力之人無法自行取得槍枝並且訂定比現在更加嚴厲的刑法措施政府給予更寬的自由也會有更嚴厲的懲罰措施並不是說「會定點嚴加管理」就可以迴避的既然要有這項措施不可能只有定點嚴加管理一定會全範圍的嚴格管制確保社會安全而過了一段時間之後自然會形成一種社會風氣屆時可以檢討整個措施對不足的部分進行補強優良的部分繼續保持也許會有人疑慮如果形成不良的社會風氣如何???因此政府應再申請人申請執照時就給予嚴格而縝密的教育並在申請核准後三年嚴加監管若有違反規定事項嚴加懲處懲處辦法將會在相關法律條文內明確規定如此政府開放槍枝合法卻也相對提伸刑法的嚴厲若申請槍支後犯法或是使用私槍一切按照法律毒品的部分請問毒品真的是糟糕的嗎???菸草酒精也是毒品之一噢請問你有阻止你的家人吸食這類毒品嘛???毒品為什麼有那麼大的危害???基本上是因為現在的社會已經把毒品定型為不被允許的事物但是如果我開放部分的允許呢???這裡有一份研究資料可是因為本人沒辦法將這張圖片轉檔所以我直接貼網址http://zh.wikipedia.org/zh-tw/File:Rational_scale_to_assess_the_harm_of_drugs_(mean_physical_harm_and_mean_dependence).svg((縱軸是成癮性、橫軸是傷害性))從圖上可以看出來菸草酒精的懲隱性和傷害性其實比多數的毒品還厲害但是它卻是合法的那其他的毒品怎麼說呢???之前敘述的是可以容許部份毒品的限量開放合法化其中並不包括成癮傷害性高的毒品例如古柯鹼海洛因如果我是政府我就不會笨到去開放這類毒品但是在圖上顯示出來的成癮傷害性較低的毒品其實可以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開放今天我並不會只在一個地方開放毒品而應該是在各個縣市政府 警局設立毒品開放區以每人限量的模式有系統的管理開放因此不會出現有吸食需求的人在高鐵上犯癮而再開放前的相關法律制定時也會訂定若違反的懲處條文而且絕對會比現在嚴厲很多我可以開放毒品但是若是違反相關條例所受到的懲罰也會更重有些理想是可以達成的在有限制的情況下也許是我上一篇說的不夠清楚但是我印象中我並沒有提到完全廢除刑法系統我想這是你自己的衍生吧???我應該有在每一段都有提到制定法律條文這句話這些事項的開放都是需要縝密的法律規章最後回覆樓上上娼妓就真的那麼糟糕嘛???那中國以前的八大胡同呢???娼妓難道真的就是這麼的低賤下流嗎那是不是荷蘭或是法國紅燈區的工作者我們都應該以異樣的眼光看待???我親自去過荷蘭紅燈區我並不了解她們和我們的差別而且在紅燈區以外的地方不知道是我走過的阿姆斯特丹地方太偏僻還是我去的鹿特丹太鄉下我並沒有在路邊看到情趣用品店真正最多的部分是在紅燈區那一帶那請問台灣隨處可見情趣用品店難道就比娼妓好更多嗎???紅燈區在荷蘭已經不單單是一個性專區了而已經可以算是觀光景點之一了但是在紅燈區我並沒有看到荷蘭未成年群眾的進入我相信這是當地教育的成果台灣能不能做到這樣???我相信可以只是想不想做的問題而已請不要覺得娼妓就是一件恐怖的事情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eavatain 10 發表於 October 10,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0, 2009 (略啊)嗯...這位同學,有熱情討論是好的但是辯論不是單方面把你的概念輸出給對方的活動除了拿你的「生平經驗」來分享以外是不是也拿出更多一些國際組織、地方報章雜誌的調查分析來告訴大家其實娼妓是個什麼樣的職業?你有太多部分「理所當然」的味道太重了在辯論這個討論性質居重的活動不適合例如說在稅收和社會安全之間政府應該會做出正確的決定但在這裡我不知道何謂正確的標準、政府為什麼會照你的推想決策而過了一段時間之後,自然會形成一種社會風氣那為什麼不會形成更糟、與你的設想背道而馳的風氣?毒品的部分請問毒品真的是糟糕的嗎菸草酒精也是毒品之一噢請問你有阻止你的家人吸食這類毒品嘛這邊菸草酒精突然變成毒品了,而你也沒有告訴我毒品的標準雖然這邊有點挑語病的味道但是不能說服人的地方是在於:你沒有告訴我為什麼世界肯定會照你的劇本走另外,有些部分你誤解了其他人回覆中的意思所以廢除整套刑法系統就不會有犯罪嗎?還是會更多呢?這個"自治力"沒有資料沒有推論只是你個人的KIMOGI於辯論當中是無法造成任何說服效果其實這篇重點是在後面「沒有資料沒有推論」前面只是點出你邏輯上的謬誤人性是這樣的越是禁止他就越想去做不會在乎後果的如果依照你對人性的這麼一句斷言那麼依照任何事情越是禁止就會越多人去做的原則去推廣刑法就沒有存在必要,因為不會有人去做壞事但是我印象中我並沒有提到完全廢除刑法系統我想這是你自己的衍生吧也就是說他只是順著你的邏輯走然後將之導入荒謬,並不是在責罵你而且你沒說不代表事情到此為止了別人只是把後續導出來一起討論這種話題會衍伸出許多概念,就像你說的人性是越禁止越想去做一類的話題那麼當然可以討論後續的法治概念我覺得你很有想法,而且有去思考這個命題是在討論什麼你還拿出了圖表告訴我們毒品和其他會成癮的物品哪個比較傷身體但是在和別人討論的方式上,有些可以改進的地方(例如理所當然的推論)稍做修改並持續討論下去的話你會發現會冒出更多有趣的議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imo123483 10 發表於 October 10,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0, 2009 樓上Leavatain學弟幾乎把我想講的講完了,十分感恩我要告訴§槓上開花§學弟的是如果你"人是越禁止越想去做"這句話是對的那麼我不禁止官員A錢 政府貪污的狀況會不會變好?用個跟你生活更近的例子我不禁止翹課 所以有更多學生願意乖乖坐好我不禁止上課睡覺 所以學生們上課睡得比率變低了我不禁止你考試看同學答案 所以你更不想抄別人答案那我們還要刑法系統做什麼?如果還是不懂,我弄個推論過程給你"越禁止人越會去做>越禁止人犯罪人越會犯罪>如果要減少人犯罪,應該不禁止他們>政府不禁止犯罪"而在前提部分"越禁止人越會去做"本身就不一定是個正確敘述似乎只是你的生活經驗而已就算這個敘述對了依照邏輯推演卻會導入一個毫無紀律的世界所以要不是你的前提有誤就是全世界的法律學家都錯了而要是你的前提有誤你建立在這個條件之上的所有制度,論點就都不會成立勝負便自然分曉補充:"越禁止的是人越會去做"我不太懂為什麼學弟會有這個邏輯產生我個人猜測你常看社會新聞當然上面就會有很多犯罪情事然而學弟必須弄清楚一點這些人做這些事並被報導出來是因為這些事是被禁止的,是相當特別的,令人印象深刻背地裡他們有可能做出更多"不被禁止"的好事但因為那些事"不被禁止,不特別"而沒有被報導出來造成一個"很多人喜歡做禁止的事"的錯覺或者可能是你的朋友們某天鼓譟著想做犯法的事,因而讓你有此想法但你會這樣覺得,也是因為這件事很特別實際上有更多禁止你做的事你沒去做,以及更多不禁止你的事你天天在做以上是我對這個邏輯衍生處的想法如果你認為補充這段有傷害,抹黑或攻擊之嫌我可以刪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沈毛豆 10 發表於 October 10,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0, 2009 為樓上學長及樓上上學弟拍拍手(汗)我腦袋似乎真的生鏽了(歪)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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