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roZero 10 發表於 September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12, 2009 我是今年考上清華的大一新生,高一下的時候,曾訂過大正叢書一學期,此後便沒有繼續訂閱。後來大正倒閉,瑞華接手,我也沒有再訂閱。因家中有位就讀高三的弟弟,前幾天接到一本瑞華的廣告,聲稱他們的「學員」98指考成績相當優異,並列了「一部分」98指考榜單,而我,也名列其中……我是大正的學員沒錯,但瑞華接手後就沒有再購買過任何相關書籍,考上大學也不是瑞華的功勞。他們這樣沿用學員榜單的做法難道沒有問題嗎?無論是道德或法律上,請發表一下你的看法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neduts 10 發表於 September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12, 2009 生意人嗎真的很...那也沒辦法除非你向他們反應不過通常是不理的啦或者要個獎學金之類的基本上最好找個2,30個人比較有效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戟柚 10 發表於 September 13,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13, 2009 都是如此的啦!就像很多補習班那些榜單真的都是他們的學生嗎?那又問,他們考上好的大學真的都是靠補習班嗎?有些才讀一年而已!所以榜單.......看爽的啦~自己聽得懂比較重要。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Recommended Posts
請登入後來留意見
在登入之後,您才能留意見
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