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呆:) 10 發表於 August 31,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31, 2009 一、成功版‧版主申請辦法: 1. 填寫申請單並將其PM至前任版主小呆:)。 2. 副版由新任版主提名。二、管理權力 1. 對所轄之討論版文章進行必要之管理。 2. 可提名副版主,經管理員審查後任命之。 3. 板主有權力維護精華區。 4. 板主有權力導向討論版風氣。 5. 警告違反該版版規之會員。 6. 版主可制定討論版規定,無須該版會員同意,惟不可與總規牴觸,牴觸者無效。 7. 版規之制定與修改需於該版以新文章公告,並於公告後三日實施,違規條文不朔及既往。 8. 軟刪除違反規定之文章,須註記理由。三、版主責任 1. 版主有義務維護精華區。 2. 版主有義務導向討論版風氣。 3. 版主有義務訂定版規。 4. 版主超過 5 天未上站,經監察部發信提醒,隔日內仍未上站且無正當理由者,得解除其職務,累犯前項三次不需告知得直接解除職務。四、審核要點 1.會員之發文為重要考核依據,發文量多簡短無內容者將不予錄用。 2.申請單內容為重要考核依據,故請申請者認真撰寫。 3.會員風評及與其他會員互動為參考條件。五、申請單一、請具體地詳述您認為成功版的定位,其中必須包括 1.您認為該版存在的目的。 2.您認為該版要用來容納哪些(種)文章。二、請在該版現存主題中選擇 3 個您認為應該刪除(或者移動)的主題,個別依下列格式詳述報告: 主題名稱: 主題連結: 刪除理由:三、 對深藍是否有什麼建議(選填): 此公告所載之申請辦法僅於小呆:) 仍為成功版版主任內為準如小呆:) 及 狐狸XD 卸任後,請逕自論壇服務窗口投單報名。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呆:) 10 發表於 September 15,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15, 2009 因為我跟狐狸的辭呈已經批准了所以想要接任的同學請自行前往論壇服務窗口填寫版主申請單:)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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