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U條人 10 發表於 August 2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2, 2009 宋朝的重稅,是與唐朝兩稅法比較。兩稅法免勞役但只能繳交金錢,宋朝改成以實物替代,但可依官府要求或平民選擇改為繳納金錢。乍看之下民眾的負擔是減輕了,但是真正使百姓家破人亡的還在後頭。唐朝的兩稅法是把租、庸、調全折抵成金錢,換算成兩稅法應繳納的金額,但宋朝又額外增設力役,負擔不就比唐代更重嗎?而且宋朝勞役與唐朝租庸調制時,只要服二十天的勞役有很大不同,不僅名目繁多,而且要負責賠償。如服「弓手」役,相當於現代的警察,盜賊肆虐的損失要由他賠償,問題是普通平民哪有能耐去平息盜賊?看守倉庫的勞役也很可憐,因為地方官時常從官倉中"順手"摸走東西,更誇張的,三年一任的流官任期一到,把官衙府邸的東西全部打包帶走,只留下一個空蕩蕩的官邸。但是下任地方官基於官官相護以及路途遙遠等因素,難以追究遠走高飛的前任官員,那麼這些損失該由誰負責呢?於是承擔看守倉庫這個勞役的平民就倒大楣了,他得自掏腰包買齊所有設備,否則就等著充軍判刑。還有負責經營酒鋪的勞役,在當時,酒可是國家公賣的獨占性商品,負責這項工作可以算是肥缺吧!遺憾的是,這是顆裹著糖霜的毒藥。這是為什麼呢?簡單的說,一位一輩子都在種田的樸實農民懂得釀酒有幾個步驟、要怎麼經營店面、要怎麼招徠顧客、要怎麼記帳嗎?就算真的能夠勝任,還要一邊忙著農事,一邊顧著店面,這些店面可不是全在家園附近,有的在深山老林、遙遠的驛道邊......就算是在繁榮的城鎮裡,都與家中有段不小的距離。常見的結果就是酒鋪倒閉。但這下子可好了,酒店倒閉的損失又要算到負責的平民頭上,接著,這間酒店又繼續迎來下一個倒楣鬼。於是乎,「析戶避稅」、「女戶」、「單丁」,甚至是蘇軾遇到的,那位捨不得又不得已,將自己七十歲老母嫁出去,而在路旁號啕大哭的農民,都是宋代勞役的受害者,這也是王安石施行「免役法」的背景。因此,宋代的重稅光從表面上的統計是看不出來的,而且宋代農民起義作亂的頻率不比其他朝代少,只是規模和範圍比其他朝代都小,大多一下子就平息,這得歸功古代中國史上最優秀的社會福利制度。畢竟,重稅與民眾起義並非絕對關係,不然,北歐五國豈不是每天都在戰地風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hanaYang 10 發表於 August 25,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5, 2009 畢竟宋朝是有名的文人政治會有這種趨勢不難預見但也因此敗壞了自己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死U條人 10 發表於 August 27,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7, 2009 畢竟宋朝是有名的文人政治會有這種趨勢不難預見但也因此敗壞了自己啊文人政治還不是主因,宋朝的重稅沿襲自五代的惡習,就跟漢代雖然有所謂的「約法三章」,但法律仍舊苛刻,只是程度上沒有秦朝那樣嚴格。而且宋朝以後的時代都走向以文馭武、文高於武的情形,文人政治的風氣更盛,也沒有產生這種情形。我覺得應該是歷朝慣例,從開國君主趙匡胤開始就把募兵當成穩定社會、吸收災民的手段,而地方上「鄉約」、「義倉」等自發性的約束或救濟,從而讓宋朝內部呈現穩定的局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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