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rres 10 發表於 August 10,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0, 2009 劉毅英文台中分部之前以憑PR99之模考或基測成績單即可領取10000元獎學金!!意思即是,PR99同學可抵學費8900元還可獲得1100元的獎學金(結果是禮券而非現金= ="")這當然吸引了許多學生前往報名,我就是其中之一第一次去他們就先拍照存檔,我原本也以為沒什麼結果二次基測前夕他們製作了一個資料夾上面印了包括我在內數十位同學的姓名與照片這些同學都是PR99的學生他們完全沒有詢問過我們就登上去了請問一下:1.補習班要公開學生資料不是應該先經過學生同意嗎???2.這樣是否構成買榜行為???因為這些學生是被獎學金所吸引的啊3.若此行為違法是否可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恩才 10 發表於 August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2, 2009 我在台北也是~~超令人生氣的!我是申請上北一女的,PR99之前去試聽劉毅,放學時工作人員問說要不要報名我說不要還要考慮,他們就說反正不用錢,還有100元可以領因為獎學金10000元,學費9900。說先留位子比較好,就叫我填資料還有拍照問題回家後我根本不想補劉毅,因為也沒交錢就再也沒去了後來居然在2次基測陪考時,我在考場看到劉毅發的文件夾上面大概一百多位同學的照片,我的居然也在上面!!!說去劉毅就可以像我們照片上的同學一樣成績好之類的!!根本沒經過我的同意!!這算是買榜單嗎?用100元??後來和我爸說,我被爸爸罵了一頓,說我怎麼這麼不小心,然後說就算了!可是我真的很不高興說!!=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恩才 10 發表於 August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2, 2009 我是申請上北一女的,PR99之前去試聽劉毅,放學時工作人員問說要不要報名我說不要還要考慮,他們就說反正不用錢,還有100元可以領因為獎學金10000元,學費9900。說先留位子比較好,就叫我填資料還有拍照問題回家後我根本不想補劉毅,因為也沒交錢就再也沒去了後來居然在第2次基測陪考時,我在考場看到劉毅發的文件夾上面大概一百多位同學的照片,我的居然也在上面!!!說去劉毅就可以像我們照片上的同學一樣成績好之類的!!根本沒經過我的同意!!這算是買榜單嗎?用100元??後來和我爸說,我被爸爸罵了一頓,說我怎麼這麼不小心,然後說就算了!可是我真的很不高興說!!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orres 10 發表於 August 12,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2, 2009 我是申請上北一女的,PR99之前去試聽劉毅,放學時工作人員問說要不要報名我說不要還要考慮,他們就說反正不用錢,還有100元可以領因為獎學金10000元,學費9900。說先留位子比較好,就叫我填資料還有拍照問題回家後我根本不想補劉毅,因為也沒交錢就再也沒去了後來居然在第2次基測陪考時,我在考場看到劉毅發的文件夾上面大概一百多位同學的照片,我的居然也在上面!!!說去劉毅就可以像我們照片上的同學一樣成績好之類的!!根本沒經過我的同意!!這算是買榜單嗎?用100元??後來和我爸說,我被爸爸罵了一頓,說我怎麼這麼不小心,然後說就算了!可是我真的很不高興說!!我也是!!我懷疑他們是招不到學生才這樣不然以在台中的知名度和榜單他們遠不及劉鎮、李奇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法皇拿破崙 11 發表於 August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2, 2009 跟肖像權有關係。算是違法!有請法律高手來解答。T大和恩才大的文章希望可以再其中一篇做討論即可,避免版面過於混亂。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202638希望能集中討論!恩才大大跟樓主的文章可以合為一篇文章做討論。肖像權屬於人的主權之一,我目前查到的資料均說此權是用於民法。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5010600962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062005985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09601 ←深藍論壇法律板的相關討論知識加查到的資料,詳細內容還得請法律方面的專業人士幫解答是否構成犯罪。不過已內文判定的話,不經本人同意即再公共場合上刊登照片已侵犯了相片本人的肖像權。而榜單內容的不實部份同時也觸犯了詐欺罪或偽造文書罪。也回答樓主的問題1.補習班要公開學生資料不是應該先經過學生同意嗎?是的,肖像權屬於人的主權之一。2.這樣是否構成買榜行為因為這些學生是被獎學金所吸引的啊這點不清楚,但若補習班將非己班學生的資料當成自己的補習班的資料散播的話應該構成詐欺罪或是偽造文書。3.若此行為違法是否可告可以告的。詐欺跟偽造文書都是非告訴乃論的罪,利用你們相片和姓名來犯法也同時侵犯了你們的肖像權。若以上內容有誤,請務必通知本人勘正。請大家要勇敢保衛自己的權利不受部分不肖業者的侵害。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雞蛋先生 10 發表於 August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2, 2009 說真的 行情買榜3000的樣子我老媽補習班有買過xd為了一百損失3000你可以先去跟她說 你給我錢 不然我就揭發你通常為了她的名聲 記得給她敲築槓順邊連我的份一起:$如果不行的話 我記得她上面有時候都會附創辦人的照片有空的話就把她貼到台北的所有公廁:P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ZeroZero 10 發表於 August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2, 2009 3年前考完第一次基測 雖然申請還沒放榜 但分數穩上南女被騙去台南心遠景試聽高一的課程中間一節下課 就有一個補習班的人來一直遊說我報名還一直說放榜之前報幾科只要多少多少有多便宜等等不知道是不是也是打算放榜後把我也放進他們的榜單裡(在那之前我從來就沒去過那間補習班基測考上南女當然也不是他們的功勞)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風雲白爛 10 發表於 August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2, 2009 肖像權是屬於民法法第十八條第一項所稱的人格權,該項規定:「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我想第一個與第三個應該沒有問題,拿破崙學弟說得很清楚了。接著第二個嘛...我不清楚。聽樓主說「PR99同學可抵學費8900元」嘛......這是誰說的?工讀生嗎?這些學生是被獎學金所吸引,工讀生難道連抵學費要上課的事情都沒有說嗎?工讀生這樣也太沒良心了吧?原來劉毅英文發了資料夾?幹,我翹太多課了!然後劉毅英文台中那個到底是分部還是總部Orz|||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法皇拿破崙 11 發表於 August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2, 2009 如果可以的話我想看看文件夾的內容話說我找到http://www.ftc.gov.tw/upload/88d8b27a-369b-432b-b959-67bf512cabcc.pdf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補習班業者的規範以及學生應有權利。似乎可以對第一個問題再做些解釋。裡面有提及到許多樓主碰到的情形。樓主在嗎?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泡泡楊 10 發表於 August 14,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4, 2009 劉毅最近也太多新聞了吧先是假榜單跟飛哥拿1000萬現在又有這個...好險我遠離他了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ance8537 10 發表於 August 14,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4, 2009 當然違法啦~~肖像權耶~~拜託可以找律師去嗆一下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hirofumi 10 發表於 August 14,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4, 2009 當初我升高中時有賣PR99的榜單3000元(不方便提那一間)劉毅也是因為獎學今直接報名那時候他們還是跟立人合作都是現金但是從此以後就沒有現金出現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低路師 10 發表於 August 14,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4, 2009 當然違法啦~~肖像權耶~~拜託可以找律師去嗆一下xd律師費貴的咧他們就是吃定學生對他們沒招把我們吃得死死的大部份人都覺得吃點小虧 認了他們合起來就佔了大便宜啦之前我去那裡 打死都不給他資料竟然還被找到電話 整整被他吵了幾個禮拜 氣死了應該在這板上 置頂一個 {補習班試聽手冊} 給將來的學弟妹以避免重蹈覆轍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風雲白爛 10 發表於 August 14,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4, 2009 當初我升高中時有賣PR99的榜單3000元(不方便提那一間)劉毅也是因為獎學今直接報名那時候他們還是跟立人合作都是現金但是從此以後就沒有現金出現了...一開始是禮券接著是麥當勞現在是肯德基.......^o)當我剛加入劉毅時(那時他們已經到來來了)我從老師拿到的都是現金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法皇拿破崙 11 發表於 August 14,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4, 2009 律師費貴的咧他們就是吃定學生對他們沒招把我們吃得死死的大部份人都覺得吃點小虧 認了他們合起來就佔了大便宜啦之前我去那裡 打死都不給他資料竟然還被找到電話 整整被他吵了幾個禮拜 氣死了應該在這板上 置頂一個 {補習班試聽手冊} 給將來的學弟妹以避免重蹈覆轍好主意,讓我們這些小高一有個警惕。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Doctun 10 發表於 August 15,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5, 2009 好在我是小高一的時候沒有被騙差一點就去補留意了好險............啊!!!之前試聽的時候被迫留下了照片(我還故意擺了張臭臉反映我的心情)我以後要注意了...小高一真容易上補習班的當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Doctun 10 發表於 August 15,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5, 2009 贊成贊成補習班試聽手冊絕對必要我要編輯一條:試聽時絕對不留下自己的照片(就算妳擺多醜的臉都不行只會讓自己考太好時陷入困境)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orres 10 發表於 August 15,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5, 2009 有些補習班是試聽了就得拍照我之前去劉毅就是這樣不過像台中的登X補習班也是如此,他們資料就不會流出去恩才大大跟樓主的文章可以合為一篇文章做討論。肖像權屬於人的主權之一,我目前查到的資料均說此權是用於民法。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5010600962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062005985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09601 ←深藍論壇法律板的相關討論知識加查到的資料,詳細內容還得請法律方面的專業人士幫解答是否構成犯罪。不過已內文判定的話,不經本人同意即再公共場合上刊登照片已侵犯了相片本人的肖像權。而榜單內容的不實部份同時也觸犯了詐欺罪或偽造文書罪。也回答樓主的問題1.補習班要公開學生資料不是應該先經過學生同意嗎?是的,肖像權屬於人的主權之一。2.這樣是否構成買榜行為因為這些學生是被獎學金所吸引的啊這點不清楚,但若補習班將非己班學生的資料當成自己的補習班的資料散播的話應該構成詐欺罪或是偽造文書。3.若此行為違法是否可告可以告的。詐欺跟偽造文書都是非告訴乃論的罪,利用你們相片和姓名來犯法也同時侵犯了你們的肖像權。若以上內容有誤,請務必通知本人勘正。請大家要勇敢保衛自己的權利不受部分不肖業者的侵害。我是不清楚劉毅是否有在文件夾上放非本班學生的照片姓名至於照片我非常確定想看文件夾請至台中或台北的劉毅英文索取至於風雲白爛學長的話劉毅有兩間教室台北本部和台中總部= =千萬要呼籲未來的學弟妹不要被劉毅英文騙了我在台北也是~~超令人生氣的!我是申請上北一女的,PR99之前去試聽劉毅,放學時工作人員問說要不要報名我說不要還要考慮,他們就說反正不用錢,還有100元可以領因為獎學金10000元,學費9900。說先留位子比較好,就叫我填資料還有拍照問題回家後我根本不想補劉毅,因為也沒交錢就再也沒去了後來居然在2次基測陪考時,我在考場看到劉毅發的文件夾上面大概一百多位同學的照片,我的居然也在上面!!!說去劉毅就可以像我們照片上的同學一樣成績好之類的!!根本沒經過我的同意!!這算是買榜單嗎?用100元??後來和我爸說,我被爸爸罵了一頓,說我怎麼這麼不小心,然後說就算了!可是我真的很不高興說!!= =#台北劉毅是很有名但是聽說夏朵、殷非凡、飛哥都很有名?我對台北不太清楚說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hirotaxaiba 10 發表於 August 16,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6, 2009 竟然有這種事怎麼我以前都沒有這種事發生?劉毅又令我失望一次了目前台北最有名的是飛哥 劉毅 夏朵 張維 李威跟林俐殷非凡最近比較少聽到有認識的人在那裡補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風雲白爛 10 發表於 August 1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7, 2009 我是不清楚劉毅是否有在文件夾上放非本班學生的照片姓名至於照片我非常確定想看文件夾請至台中或台北的劉毅英文索取至於風雲白爛學長的話劉毅有兩間教室台北本部和台中總部= =千萬要呼籲未來的學弟妹不要被劉毅英文騙了小學弟,我到劉毅的時間比你久怎麼會不知道劉毅有兩間教室呢XD當然我也有文件夾...我想他們「技術上」並不會放非本班學生的照片姓名(他們早就「收學費」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翔天 10 發表於 August 1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7, 2009 劉毅最近也太多新聞了吧先是假榜單跟飛哥拿1000萬現在又有這個...好險我遠離他了XD>>學費抵用卷1000萬(限1人使用.價差不退)這樣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ke】☆↙ 10 發表於 August 1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8, 2009 太卑劣了哪有這種的那我PR沒考到99就不會被燈的意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orres 10 發表於 August 18,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8, 2009 小學弟,我到劉毅的時間比你久怎麼會不知道劉毅有兩間教室呢XD當然我也有文件夾...我想他們「技術上」並不會放非本班學生的照片姓名(他們早就「收學費」了)喔不是這樣的啦^^您之前不是問台中的劉毅是分部還是總部嗎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風雲白爛 10 發表於 August 1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8, 2009 喔不是這樣的啦^^您之前不是問台中的劉毅是分部還是總部嗎XD這是諷刺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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