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類】有關師大的改分發問題


Recommended Posts

科目: 國文 英文 數乙 歷史 地理 公民

分數: 63.57 93.33 17.20 72.40 68.33 63.87

一類總分:378.7(分發到師大國文)

問題:

請問不是只要指考英文達到90分以上

就可以申請改分發到同校的英文系嗎?

但是今年師大教務處所公佈的新生須知上

卻言明「受理改分發系所:物理系、地理系。」

(如下:http://www.ntnu.edu.tw/aa/aa1/case10/98student/98ntnuss.htm)

難道說今年的師大英語不受理改分發這碼事嗎:|

可是明明去年前年都有啊........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請問有誰能為我說明一下嗎

感激不盡.......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這是一個有趣的情形...

基本上可不可以改分發簡章上就會寫

我記得往年是會寫「不接受」的學系

但是我去看了一下今年的簡章

今年的是寫「接受改分發」的學系唷...

所以師大英文顯然沒有寫

但是物理和地理都有寫...

其實這應該是填志願前就要注意的事

現在才發現的話...

請節哀...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請登入後來留意見

在登入之後,您才能留意見



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