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北一文藝獎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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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安安~

我是北一校刊社的社長玉米環環,

今年的文藝獎終於開跑囉

請大家踴躍報名參加

98學年度第17屆北一女中文藝獎徵文辦法

一、主 辦: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二、承 辦:北一女青年社。

三、宗 旨:鼓勵綠衣學子文藝創作,增加熱愛創作者的交流機會。

四、參加資格:北一女中98學年度在校生。

五、收件及截稿日期:即日起至98年9月15日(二)中午12:30截止。

六、收件方式:

(1)請將作品以A4紙張(直式橫書)列印一式六份,連同報名表及切結書送至校刊社門口(中正二樓接光復二樓轉角)投稿箱。

(2)另外請將稿件檔案寄至[email protected],標題請註明xx組/題目/姓名/班級/座號本社收到稿件後三天內會向您回覆,若未收到,煩請再寄一次。

七、徵選類別與字數:(請用word工具中之字數統計)

(1)小說類4000~20000字。(2)散文類1000~3000字。(3)新詩類行數不得超過40行。

八、獎勵名額與獎金:

每類各取首獎一名,獎金5000元,獎狀一張;

優等二名,獎金各3000元,獎狀一張;

佳作二名,獎金各1000元,獎狀一張。

九、注意事項:

(1)各類別皆須以中文撰寫。

(2)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賽。

(3)每人投稿件數不限,但一件文稿限投一類。

(4)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5)作品一律電腦打字,格式如下:

1.A4直式橫書。

2.標題:新細明體16號字,置中。

3.內文:新細明體12號字。

4.作品超過一頁者,請在頁尾置中設定頁碼。

5.作品請以 A4 紙張列印一式6份送件。

(6)稿件上請勿書寫,若違反此規定,將不列入評選。

(7)投稿者必須將投稿作品以A4(直式橫書)列印一式六份,連同報名表及切結書投至校刊社門口(中正二樓接光復二樓轉角)投稿箱。

十、評選規定:

(1)初選將聘請本校國文科老師評審,決選則聘請知名作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2)評審會議將於九月底舉行,屆時將邀請參賽者與有興趣的同學到場參加。

(3)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評選會決議某一獎項從缺,或變更獎項名稱及獎額。

(4)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代筆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等與應徵條件不符者,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稿酬及獎座、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十一、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北一女青年社 敬啟 2009.07.20

聯 絡 人:二年忠班黃韻宇

網 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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