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2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8, 2009 摁,我是單親家庭,但是我覺得這很正常,不會覺得很悲哀。我和我姊差了三歲,我大約從國小四年級開始接受我媽的洗腦,她常趁著我爸上班的時候開始抱怨我爸這邊對她有多不好,一直不停說她的悲慘故事。一開始,我覺得我媽好可憐ˋ我爸好可惡,好想殺了我爸。一直洗腦到國三,那時候爸媽感情也宣告崩盤,三不五時為了一點小事吵架是很容易的,我也不想理他們,因為我爸和我媽的吵架真的只能用無聊兩字形容。國三的時候,讀書到半夜想說去外面撒個尿,會看到媽在跟一個男人在視訊(電腦放在客廳。),我知道那個人是誰,我媽只跟我說他在開會,要我趕快進房間。(好吧,那我就撒個尿在進去。)在國三,每天都要留校讀書,學校很機巴,因為在某天晚上我爸把我媽趕出去了。那個晚上,我打了我爸好幾拳,他也踹了我幾腳,害我很衝動的拿刀子想砍他,但是被我姊阻止了。簡單講,那個時候我開始看不起我爸,認為他是個爛貨。我跟他的談話內容僅限於繳費單的內容。晚餐,我們各自料理各自的,我也無所謂,反正國三我都留在學校讀書。但是又過了三年,現在我高三畢業了。很多事情都變了,連我自己都變的讓我自己訝異,要是國三的我看到現在的我會恨不得殺了自己吧。高中三年,我媽還是固定時間會來跟我洗腦我爸他那邊的壞處。但是這三年我的成長沒有白費。我了解到我爸為什麼把我媽趕出去,而我媽又在跟誰聊天。我爸那時候有精神疾病的困擾,因為他當兵又面臨要被逼退伍的問題和一些經濟的問題壓的他開始頭腦有點錯亂。而我媽根本只是藉了那個機會來離開我爸。對,好聚好散。但是我媽沒必要騙我,跟我說老爸做了什麼事,我阿嬤又做了哪些事情。我很感謝我媽懷胎十月生下我,教我做人做事的道理。但是她現在做事讓我好無力好累。我知道肢體暴力的恐怖,但是語言暴力的痛苦卻是讓我很難受。當她住在她男朋友那時候的電話,語氣總是充滿著噁心的甜蜜。當她一個人的時候的電話,語氣總是咄咄逼人。當去跟她住的時候,又要被逼迫聽一次洗腦經。總是抱怨我那裡怎樣這裡又怎樣。總是說自己沒有責備的意思,但是每句話都是見血。總是比較,一直比較,一直要我比別人強,要我贏過別人。總是在說錢,完全不負責我的生活費和學費,卻一直跟我說她很缺錢。更規定我工作後的薪資1/3歸她,每個月給她的生活費必須外加2000。她一直在騙我們姊弟,包含了她幫我們的洗腦以及一切。我好想問,我這個兒子生出來是要幫她賺錢嗎?也好想問,她到底參與我的人生了什麼?值得我這樣對她嗎?或許大家覺得,她一定是在開玩笑而已,有什麼好壓力的?我只想講,她現在只是還沒把合約書拿出來給我簽名而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29,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9, 2009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把證據留下來,任何他傷害你的證據,精神科證明。然後打官司免除撫養權然後讓他自生自滅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29,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9, 2009 當一個家不容易,至少你能看清楚你媽的意圖了,不是嗎? 你可以鄙夷她、可以漠視她,但不可否認的她是你媽。國家不可能容忍你不養她,所以想這麼多有什麼用?清官也難斷然地處置各家那本難唸的經,就像簡沛恩跟吳女士的新聞,那不會是第一起也不會是最後一起,那在現今社會中從來不會是個案。 父母要的太多,兒女給的太少;做人兒女有難處,做人父母亦然。我和你都不認同你媽的作為,但是換個方向想,她這樣的人不也很可憐嗎? 人常常在無意識的情況下做了不少自己也不可能認同的事,差別只在那是發生在自己身上所以容易忽略。當你以為你的孩子能養你一輩子、當你以為你的孩子認同你判斷的一切,但其實他卻暗裡對你生了嫌隙,你的感想如何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29,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9, 2009 當一個家不容易,至少你能看清楚你媽的意圖了,不是嗎? 你可以鄙夷她、可以漠視她,但不可否認的她是你媽。國家不可能容忍你不養她,所以想這麼多有什麼用?清官也難斷然地處置各家那本難唸的經,就像簡沛恩跟吳女士的新聞,那不會是第一起也不會是最後一起,那在現今社會中從來不會是個案。 父母要的太多,兒女給的太少;做人兒女有難處,做人父母亦然。我和你都不認同你媽的作為,但是換個方向想,她這樣的人不也很可憐嗎? 人常常在無意識的情況下做了不少自己也不可能認同的事,差別只在那是發生在自己身上所以容易忽略。當你以為你的孩子能養你一輩子、當你以為你的孩子認同你判斷的一切,但其實他卻暗裡對你生了嫌隙,你的感想如何呢?我的感想是當完小孩就不會想當媽媽了!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29,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9, 2009 當一個家不容易,至少你能看清楚你媽的意圖了,不是嗎? 你可以鄙夷她、可以漠視她,但不可否認的她是你媽。國家不可能容忍你不養她,所以想這麼多有什麼用?清官也難斷然地處置各家那本難唸的經,就像簡沛恩跟吳女士的新聞,那不會是第一起也不會是最後一起,那在現今社會中從來不會是個案。 父母要的太多,兒女給的太少;做人兒女有難處,做人父母亦然。我和你都不認同你媽的作為,但是換個方向想,她這樣的人不也很可憐嗎? 人常常在無意識的情況下做了不少自己也不可能認同的事,差別只在那是發生在自己身上所以容易忽略。當你以為你的孩子能養你一輩子、當你以為你的孩子認同你判斷的一切,但其實他卻暗裡對你生了嫌隙,你的感想如何呢?只針對紅字我記得前幾天新聞有報,棄養法已經通過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30,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30, 2009 只針對紅字我記得前幾天新聞有報,棄養法已經通過了?這方面我不清楚但是如果棄養法指的是這個, 那樓主的情況沒有達到吧??當然要細細比對的話或許情況相似, 但那就全是各人有各人的看法了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20/69/1nefq.html中國人重孝道,不過父母如果不盡責照顧子女,現在法律保障子女可以不孝。法務部即將修法,未來如果父母亂倫、家暴或遺棄子女,孩子可以不必扶養父母。七十多歲的石老太太骨瘦如柴,中風不但沒人照顧,還被當成垃圾一樣丟在陽台地上長褥瘡,全身爬滿螞蟻,但她不是沒有家人,只是她的兒子對她就像對外人一樣惡劣。 對著鏡頭大聲抱怨怒罵,石老太太的兒子說,不是他不願養媽媽,而是媽媽當年拋家棄子,從沒給過他一毛錢生活,過往陰影讓母子變成仇人。再多失望的眼淚也只能往肚裡吞,畢竟是自己先棄養兒女在先,母子恩怨鬧上法庭,過去大家總認為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但現在法務部擬定修法,要是父母對年幼的孩子家暴或遺棄,到老再要求成年的子女撫養,法院有權利減免,甚至免除撫養義務。 棄養父母在過去社會總認為是大逆不道,但有時兒女棄養是由於過去的陰影,小時候父母拋家棄子,造成親情疏離,但當撫養還得用法律途徑來解決,親子間還剩下什麼?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9,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9, 2009 上一代的錯誤不鷹該讓下一代來承擔.............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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