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蘇雅斯克 10 發表於 July 2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8, 2009 國立馬公高中學生因「學校以不顧學生意見之方式要求全校學生於運動服上繡學號」發佈新聞稿,稿中強調學校應落實民主程序、顧及學生權益,質疑學校的程 序不正義,並提出「校園民主化」方案。但學校卻以「擾亂校內秩序且情節重大」之罪名對於發起活動的學生提出一大過懲罰!教官甚至召集各班班長,禁止學生私 下討論此「違法」行動。 我們針對本事件將發起「聲援馬公高中校園民主行動」,同時為了使更多學生了解「社會參與實作」,藉以瞭解社會運動的脈絡,我們將開放並邀請全國各校中學生及大專院校生參加籌劃會議。 如果,您想參加籌劃會議的話,歡迎前往參加!相關資訊請點下列網址進入: http://crowtopia.blogspot.com/2009/07/blog-post.html 如果您因為參與烏鴉邦所舉辦之活動,而對本社有興趣者,歡迎加入我們,也歡迎參加烏鴉邦的第一屆社員大會!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ohn84 10 發表於 July 2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8, 2009 支持繡學號= =?跟飯人一樣學生也要人權阿我們都是獨立的個體,有權拒絕.何況繡學號這跟學習扯不上關係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白鹿 11 發表於 July 2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8, 2009 你們應該在blog文章裡加上原來他們寫的新聞稿網址。而且,那些相關人士(例如教官)是的名字是不是應該被寫出來?還是這樣會有什麼法律問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路人囧 10 發表於 July 2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8, 2009 支持+1我想其實除了這次的馬公高中外還有不少學校的規範是不顧學生權益的然而,有些卻還視為這是理所當然的希冀這次的「聲援馬公高中校園民主行動」能夠喚起學生們獨立思考及捍衛自身權利的意志對了,請問一下,這次的活動非烏鴉邦社員也能報名參與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uSuKe 10 發表於 July 2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8, 2009 嗯,謝謝建議,姓名這部份我覺得的確該加上去,否則至少也該把姓氏拿出來,不然天知道是哪個教官。烏鴉邦的活動目前不是社員也能參加喔。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Recommended Posts
請登入後來留意見
在登入之後,您才能留意見
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