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654 10 發表於 April 3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30, 2007 雖然我還不用馬上選擇自己要唸的科系.但是目前蠻喜歡法律的:可以看很多人的觀點以及法律那種獨特邏輯的思考.感覺很棒(這個版超棒!!)!應該不會廢除法律系了吧?希望不要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翔宇 10 發表於 April 3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30, 2007 律師司法官 法研所畢才能考【聯合報/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2007.04.19 04:08 am朝野立委近日連署提出「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規定未來只有三年制法律專業研究所畢業才能參加司法官及律師考試,此案如完成立法,將是國內法學教育的大變革。這項「法學教改」草案由十五位朝野立委共同提案,高達一百四十六位立委連署,已經排入本周五院會議程,等待付委討論。由於變革幅度極大,全國各大學法律系所擔心被「滅系」、「滅所」,昨天發表聲明反對。親民黨立委李復甸昨天舉行「國內法學教育變革」公聽會,與會的各大學法律系所代表都對立院可能通過「法學教改」草案憂心忡忡;政大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所長陳惠馨更表示,如果立法攔不下來,各大學法律系所師生將不惜走上街頭抗爭。該項提案是由民進黨僑選立委陳明真領銜,陳惠馨等人昨天拜會民進黨立院黨團,民進黨團擔心被冠上執政期間「關掉大學法律系所」的大帽子,同意從長計議。這項提案與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研議自九十七學年起現有法律研究所轉型為「法律專業研究所」且管制招生人數,未來報考律師、司法官須法研所畢業,大學部法律系改以培養書記官及法務人員為主等內容相近,因此被質疑「有總統府的影子」。輔大法學院院長陳猷龍、交大科法所助理教授林志潔等人均表示,他們不反對法學教改,但目前的癥結在考試方式及律師錄取率偏低,只把法律系改成法律專業研究所不能解決問題;就算要改革,也應該給各大學法律系所足夠時間另提改革方案。陳明真澄清說,該項司法改革議題已經討論很久,各界已有相當共識,提案與總統府完全無關,學界如果反對,就應該提出對案,而非一再拖延改革。這套改革其實是學習日本的法科大學院制度,前鎮子有去聽過日本一橋大學法學研究所後藤昭教授的演講,這套制度如上篇新聞兩位教授(陳猶龍與林志潔)所說的"癥結在考試方式及律師錄取率偏低,只把法律系改成法律專業研究所不能解決問題"由於考試錄取率相當低而使得法學教育上,在學生學習的過程往往不是基於對法學教育的一種熱衷學習與研究,而是抱著形式上以通過考試為準的心態,也因此補習班的問題愈趨明顯,也使得通過考試的人並不等於擁有全面地扎實的法律知識(因為只讀考試考的東西,考試不考的如著作權法或商標法或專利法等經濟法規等,對於社會經濟相當重要的法規就不會去讀,這其實也是人之常情),且對於法學投入熱衷程度亦有限,在台灣有時會聽到的"法匠"即指此情形日本的法科大學院就是為解決此問題而設立的,法科大學院的教學方式與大學不同,重視的相當專精與互動式的教學,法科大學院的地位在台灣大概是屬於大學以上而研究所以下,類似於台灣的研究所教育,因此對於法律素養較一般大學法律系學生來得高,也較能符合律師司法官的需求可是即便如此仍然無法解決根本原因,後藤昭教授後來也這麼地回應,原本大學法律系的問題在於律師司法官的名額是有限的,而大學法律系的入學學生名額卻沒有限制,換言之,法律系學生的數目遠遠大於律師司法官的需求額,也因此錄取率低,進而造成有純粹"為考試"而學習法律的現象;日本法科大學院的設立,本是為解決此問題,然而類似的情形卻依然發生,雖然法科大學院的設立數目有限制,可是學生錄取名額卻無限制,因此整體而言仍然大於律師司法官的需求額,且這樣問題隨著時間會愈趨嚴重,後藤昭教授認為解決的方法,除了做法科大學院錄取名額的限制外,根本的作法就是將律師考試改變成一種資格考(就像是托福那樣,畢竟擁有律師資格與律師仍舊不一樣,律師還必須向法院為登錄,具有律師資格還不能稱之為律師,但一定專業的法學知識仍具備),使得能夠取得律師資格的人數增多,如此一來也能夠解決法學教育為社會提供具有專業法學素養人才不足的現象台灣的法律研究所可以說大部分是學習自日本法科大學院制度,因此對於日本目前所遭遇的問題也是我們要去思考斟酌的而目前台灣目前法律系抗爭的點,個人的認為,其實主要的原因在於法律專業研究所的設立如同日本法科大學院般是有做限制的,在台灣大概只會設立5~6所,那麼可想而知只有那些歷史悠久的大學法律系才比較可能取得設立的資格,那麼對於其他大學來講,法律系的優勢就形同消失,因此抗爭是一定有的此外,個人認為,目前的大學就像許多年長的人所說般,是在進行著"大學高中化",因此為了確保法學擁有大學的品質,而必須在設立新的制度,如日本的法科大學院與台灣的法律專業研究所,不過這似乎治標不治本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654 10 發表於 May 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 2007 請問.歐美國家也有相同現象嗎?另外.我認為不應該僅為了"律師.司法官"等大眾較熟悉的工作決定法律系所的走向..在台灣.似乎是律師之於法律就如同醫生之於自然組.這種功利導向的認知真的很討厭!!!!! 台灣的民主制度也走到某種程度了.我相信法律上的研究是很重要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ohu 10 發表於 May 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 2007 美國的制度和台灣不相同目前改革方案「法研所畢業方能取得去律師和司法官考取資格」有美國的影子最重要的是,美國律師錄取率各州普遍在70%以上,因此律師必須經過競爭才能生存,所以律師追著救護車發名片並不很意外,但也因此能活下來的其實都很優秀且一定有專業項目,有些是在大學部的主科項目。台灣律師錄取率大概約8%,這種不高不低的數字造就困境,以前律師一年只錄取8名,錄取率極低,司法官並不是每一年都招收。那個年代考取律師者大概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但如同我老師所說的,因為律師錄取率實在是太低了,顧他們都沒把律師考試當成人生為一目標,鑽研於法學或其他學問之中。現今8%說太低也不會低,因此每個法律人都把國考當成人生重要目標,法律系偏向國考取向;但說高也不會太高,別的領域人才也跨不進來,形成保護傘,但能撐多久,就不知道了現今台灣很多case都委由外國律師事務所來代做,因為律師中懂得科技專利真的很少,如果律師錄取資格放寬,讓理工人才進入這個問題的確就會有解,然而也將讓律師進入自由競爭市場狀態,此也是某些法律人反對的原因。但我認為應該要把律師錄取率提高,自由競爭的結果會讓只懂法律而沒有專業項目者自然淘汰,也不會再偏離到國考取向,法律系有些科目是未來吃飯的重點,但因為國考不考關係有些人決定打混,而國考必考科目教室時常大爆滿,這並不是好現象。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軒 10 發表於 June 15,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5, 2007 法律是我的夢想也是我從國中到高中一直抱持的夢想看了那麼多人對法律系的說法我想我還是決定要上法律系唸法律不一定要當醫生也不是唸文組的就要當律師這只是一種學習的過程再縣再這種"終身學習’的時代不是唸什麼就一定要從是那種職業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甫 10 發表於 June 1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9, 2007 除非當權者撕毀中華民國憲法,否則在我們國家,法治體制下,仍然需要一群法律菁英,像我來講,我越來越想唸法律系,國家越亂我越想念,你們沒聽過亂世出英雄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ak47568 10 發表於 June 1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9, 2007 除非當權者撕毀中華民國憲法,否則在我們國家,法治體制下,仍然需要一群法律菁英,像我來講,我越來越想唸法律系,國家越亂我越想念,你們沒聽過亂世出英雄嗎?就現在的台灣而言應該要改成亂世出政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under the moon 10 發表於 June 2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8, 2007 除非當權者撕毀中華民國憲法,否則在我們國家,法治體制下,仍然需要一群法律菁英,像我來講,我越來越想唸法律系,國家越亂我越想念,你們沒聽過亂世出英雄嗎? 台灣現在比較喜歡台灣之光 XD 我也想過要唸法律 可是中文系在本部 法律系在城中校區 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20001110 11 發表於 July 1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9, 2007 我一直很好奇想念法律系的動機是什麼為什麼總是台大法律第一志願就跟一窩蜂人唸財金系、醫學系真的是自己的興趣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inelin01 10 發表於 August 1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2, 2007 我一直很好奇想念法律系的動機是什麼為什麼總是台大法律第一志願就跟一窩蜂人唸財金系、醫學系真的是自己的興趣嗎?我想 念法律系興趣很重要....否則太痛苦了= ='台大法律之所以是第一志願當然有其歷史因素 而且名師眾多.很多律師高考的出題者.(H)本人今年成為法律系新生......自己是家庭因素居多吧 很小就跟媽媽上過法院囉:s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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