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雲白爛 10 發表於 July 19,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9, 2009 呃來這裡三年了像我這樣持有殘障手冊到現在還找不出:p所以直接問我想知道這裡有誰領到中華民國殘障手冊的?我:自閉症輕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形而上學 10 發表於 July 19,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9, 2009 不好意思我純粹想問一下殘障手冊是真的是一本書嗎?還是只是一個證明...(抱歉我真的不清楚...)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有這種事 12 發表於 July 19,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9, 2009 只是一個證明,紙卡護貝。不是一本書。對 我爸有給我看過可是這個是發在ASK那邊吧算了 這不重要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米唐 11 發表於 July 20,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09 聽說白血病也有殘障手冊....他不是疾病嗎˙˙>???只要是器官、認知、語言、精神發生障礙,對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大概就可以申請。只是輕中重度的差別。憂鬱症、精神疾病、自閉症等等,你想得到想不到的都可以申請,有十幾類,就連你走路走不穩都可以申請(平衡機能障礙)一_一狠重點是醫生給不給你過標準,斷哪根手指腳趾是不一樣等級的,還有聽力、視力都是,標準跟標準間可能只差一個數字…但是在領津貼的時候,差了一千元。社會處是不看你本人如何,端看醫生怎麼判定你這個人的障礙等級,衛生署有規定鑑定醫院,不是每間醫院都可以鑑定的。社會處只管看證明發卡,實質決定權其實在醫生手上(台北國跟高雄國的我不太清楚,不過應該大同小異)我實習的時候,大概發了幾百張出去吧…類別:視障、聽障、平衡機能障礙、語障、肢障、智障、重要器官失去功能:吞嚥、肝、心、呼吸、腎、胃、腸、造血機能、膀胱、顏面傷殘、植物人、癡呆症、自閉症、其他、慢性病精神病。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宏~ 10 發表於 July 20,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09 只要是器官、認知、語言、精神發生障礙,對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大概就可以申請。只是輕中重度的差別。憂鬱症、精神疾病、自閉症等等,你想得到想不到的都可以申請,有十幾類,就連你走路走不穩都可以申請(平衡機能障礙)一_一狠重點是醫生給不給你過標準,斷哪根手指腳趾是不一樣等級的,還有聽力、視力都是,標準跟標準間可能只差一個數字…但是在領津貼的時候,差了一千元。社會處是不看你本人如何,端看醫生怎麼判定你這個人的障礙等級,衛生署有規定鑑定醫院,不是每間醫院都可以鑑定的。社會處只管看證明發卡,實質決定權其實在醫生手上(台北國跟高雄國的我不太清楚,不過應該大同小異)我實習的時候,大概發了幾百張出去吧…類別:視障、聽障、平衡機能障礙、語障、肢障、智障、重要器官失去功能:吞嚥、肝、心、呼吸、腎、胃、腸、造血機能、膀胱、顏面傷殘、植物人、癡呆症、自閉症、其他、慢性病精神病。發了幾百張???=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米唐 11 發表於 July 20,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09 發了幾百張???= ="對啊。我在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實習,核發身心障礙手冊是三大業務之一。我大概有一個多禮拜,每天都要核對幾十張的身心障礙手冊(姓名、障別等等)。核對完這些就會貼照片、蓋鋼印、護貝,然後發還給申請人。一般而言一批是45天核發一次,也就是從做完鑑定到拿到大概要45天的時間。手冊也不是你這次領到就終身有效的,要醫生鑑定你是永久不可回溯的傷害才不用重複鑑定。就連智能障礙(重度跟極重度例外)都要每隔幾年複檢一次。像是憂鬱症、精神分裂症之類的,每年或隔年都要重新鑑定…是有有效期限的…搞得像在上課XDDDD不好意思,職業病…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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