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09年區代表徵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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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旨

徵求熱心會員擔任宣傳計畫的各區區代表,協助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2009年暑假宣傳活動。

二、時程

  1. 徵選期限: 7 月 17 日至 7 月 24 日

  2. 公告日期: 7 月 26 日

三、資格與獎勵

  1. 本次甄選將錄取北、中、南、東四區之區代表,錄取人數分別為:三人、二人、二人、一人。

  2. 申請者,由文宣部審核,文宣部公告任命。

  3. 申請資格不拘,唯極需熱誠且具有責任心。

  4. 區代表任期至宣傳案結束,表現良好者經評估可進入文宣部擔任公關組人員。

  5. 活動順利結束,會提供獎勵品(2款書籤各1張)。

四、年度宣傳活動流程簡介


  1. 組織架構:文宣部 -> 各區區代表 -> 各校代表 -> 各校跑班團。

  2. 由文宣部發起活動,公開徵選區代表。

  3. 區代表徵選完畢後,和各區總版主一起審核校代表申請名單,由文宣部監督之。

  4. 由校代表自行籌組跑班團,並向區代表報告進度與預定跑班日期。

  5. 站方將派送傳單電子檔給區代表,區代表傳給校代表,由校代表自行印製傳單。

  6. 印刷書籤將由站方配送給區代表,區代表再交給校代表。

五、工作與責任

負責事項

  1. 區代表須和該區總版徵選校代表。

  2. 配合文宣部,定期召開宣傳會議。

  3. 區代表有責任向自己區域的學校推廣宣傳案活動。

  4. 區代表有責任完成文宣部所交代的工作。

  5. 區代表需詳細記錄各校宣傳情況。

  6. 區代表須轉交書籤給各校代表。

  7. 區代表需要確實掌握各學校參與活動的人數。

任免辦法:

依本辦法於年度宣傳活動結束前增補選。

區代表違反下列規定者,首次警告,三犯者得撤銷其職務,惟情節重大者可直接公告撤銷。

  • 宣傳會議未告假不到者。

  • 未能有效執行本分之工作者。

  • 行為爭議性過大、經常與會員發生爭執、影響論壇名譽者。

  • 未能有效執行上級命令者。

  • 濫用權力者。

六、審核要點

  1. 申請表單內文為重要考核依據,故請申請者儘量仔細填寫。
  2. 申請者風評、曾擔任過的職務與其他會員的互動為參考條件。

七、申請表單

  1. 標題請打"申請宣傳案區代表增選"。
  2. 內文請按照以下表格填寫。

  1. 論壇帳號:
  2. 申請何區區代表(北中南東):
  3. 你的所在縣市:
  4. 你擔任過的職務(請完整填寫,包含:非深藍職務,社團幹部等):
  5. 你對跑班宣傳有什麼建議:(自由填寫,但將列為參考之一)

八、申請頁面:
(請按下列網址進入)

http://www.student.tw/db/private.php?do=newpm&u=64643

九、其他

以下為4區的縣市分配

  1. 北區: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
  2. 中區:台中、彰化、南投、雲林
  3. 南區:嘉義、台南、高雄、屏東
  4. 東區:宜蘭、花蓮、台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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