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日文獎學金訴願書之公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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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有日文獎學金台幣近三萬(日幣八萬四)的人應該不多吧...嘆息。

總之

分隔線以下,是關於學校在三月份所實行的「日本光環照一隅之會優秀獎學金」的一些意見,本人是5開頭的應屆畢業生,是本獎學金第一屆的申請者。

今年度的獎學金審核簡略粗操,連日本方面都有所質疑,避免學校在明年三月重蹈覆轍,本人特將今年三月呈交校長的一封信在此公佈,希望能提醒到時有意申請獎學金的學妹多多注意。

日幣八萬四顯然是筆大數目,請審慎。

2009的獎學金學校公告:http://dhcp.tcgs.tc.edu.tw/tcgs/board/view.asp?ID=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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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校長的一封信

  校長您好,我是三年二班的陳亭如,在校運會那天小小的和「一隅を照らす会」的人照過面。

  在此想向學校反映關於「『光環照一隅之會』日語獎學金」辦法跟重視方面的問題,希望能讓獎學金的給予能更公平、也讓「一隅を照らす会」發放獎學金的初衷與美意,更能傳達到能回應獎學金期許的人身上。

  *關於獎學金給獎優先順序:畢竟是筆很大數目的獎學金,申請人必定會超過限定的人數,關於這次的辦法,註冊組長表示,是依據二年級日語課與學業成績相平均的分數作排行。

  但這畢竟是日語獎學金而非一般優等生獎學金,獎學金的申請條件寫著:「對日本文化有興趣,或未來有志到日本留學者。」,那麼是不是不該只憑學業成績定江山呢?

  再者本校的日語課畢竟不夠正式,各個不同老師給分的標準也大相逕庭。以兩個成績相除作為排序未免有失公允,學業成績在本校要勝過一分何其難?但一個兩學分的第二外語課程,給分相對的寬容性就高了。

  另外像是這次申請者中,包含我還有另外一個同樣為三年二班-   同學,我們甚至附上了「日文檢定四級」通過證書與「高中預修第二外語」學分證明,以證明我們對於學日文的熱忱與奉獻。但學校並未對這樣的個案向協會提出,單純的由成績排名而不注重申請人之熱誠。就沒注意到另外對日本文化的貢獻與熱忱方面而言,「一隅を照らす会」不免會產生遺珠之憾,所頒發獎學金的人選並非真正能夠回應宗旨的人。

  

  本獎學金的金額非同小可,是否應該對於該生對日本文化的熱忱與至日本留學的相關進行了解,而非單純「獎勵成績很好」。  

  另外,對註冊組長一些觀念,我想傳達些許個人的看法。

  

  ˙學業成績相對客觀-

  但是同上文所說,成績本身的客觀性已經有待商榷,而即使是相對客觀,但在獎學金的宗旨下,這樣的不完全客觀不適合成為唯一標準。獎學金用意是幫助欲向日本文化進修者,但學校卻並未審查該生對日文熱忱與企圖心,而將成績本身視為排序唯一標準,未免太過狹隘也不符合獎學金宗旨。

  ˙日文檢定如同台灣全民英檢,在本申請上可能不具有太大功效-

  全民英檢是國內本身的檢定,在大學甄選中用意是讓教授多一份資料了解該生對英文的重視。

  而日文檢定則具有國際公信力,並不可相提並論,若說相同者,反應該生對本日語獎學金之重視,但對於有學生提出此證明之事,註冊組長並未向協會反映,又何來不具有功效之說?

  ˙關於熱忱方面,日文社方面也相當有熱忱,但是由於他們未修日語課,而失去申請資格,是不是也是不公平呢?-

  第二外語的選修本身就能鑑別該生對日文的專注,若是他有對其他語言的興趣,也是該生自己的選擇。若是要提自然組的同學根本沒有第二外語可修的話,部分歸因於學校選課機制,主要還是自然組的同學也並未同社會組的同學,以語言文化作為往後進入社會的努力目標,而是有其他的路途,這則是志向問題。相信若要說社會組的同學,而又努力把握所有可接觸日文之機會的人,在資格方面是無可質疑的。

  至於參加日文考試與參加日語社個人認為不該相提並論,日語社雖說是學習性,但也只是學生團體,並不能成為什麼資格證明,但要以「加入日文社」這點來成為申請獎學金時一個條件,相信是相當合理的事情,兩者並不相悖。組長提問之時似乎並未考慮到個人提問的基礎在於,這些熱忱是成為獎學金認可的「參考資料」之一,並非資格審查,更不是單純的「同分參酌」。

  希望學校能對本獎學金的認可上多加關注,對申請者多加了解,才真的能幫助到欲向日本文化進修的學生,以期更能發揮「一隅を照らす会」在獎學金辦法中所表示的「獎勵同學、希望將來能成為台日兩國的橋梁。」之功用。

  在此感謝校長撥冗觀看本信。     學生     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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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本文亦在「中女論壇-教務處」發表。

(學生謹啟的空白處是當時讓人連署及親筆簽名的)

另外,我想台幣將近三萬的獎學金似乎應該要有面試之類的機制,希望學校放多一點心力在上面。

將近三萬甚至是我家的一個月收入耶...有清寒證明成績也不差還申請不到獎學金,我可是第一次遇到=_+

本帖將在學校下年度的獎學金申請開始時再度回推,在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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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希望這篇文章能真正獲得學校回應,並且得到確實的解決,因為當初在通知這項獎學金申請時的確很倉卒,報名填表上要求的內容也不完善,如果評分過程草率不只是造成遺珠者的不滿,甚至是獲獎者也會遭致外界批評,對遺珠者或獲獎者都很不公平。

據我所知,因為日文老師評分標的不同的緣故,當初的〈也就是與我同屆的〉日文老師所打的分數呈現兩個極端,因此本班〈三班〉及二班所獲得的日文成績勢必不敵一年級語資班甚至是同年級別班的分數,這是第一點不公平。

第二點不公平在於所謂的「對日文的喜好程度」,這點樓上已提及就不用再提。

不過基於我也是得到獎學金的人之ㄧ,我想必須為這次獲獎的五人申辯,據我所知,排名第一順位的一年級語資班同學雖然是因為在日文選修課上被打了滿分高分才獲得高平均入選,但她也於2009年初獲得日本交流協會邀請加入青年訪問團,日本交流協會是個類官方單位,這個青年訪問團的選拔也非常的難,需要兩關的審核才有可能入選,面試也要求日文及英文能力,在選拔時即須附上日檢及英檢證明,筆者也是在兩度報名之後才於高三時入選此團赴日參訪。

而第二順位的二年級學妹是日文社幹部,在領獎當天面對來頒獎的日本來賓展現了臨場溝通能力,聽和說都有一定實力(當天學校要求得獎者在沒有翻譯的情形下帶日本來賓認識學校的環境),姑且不論她是否有通過檢定,日文程度都超越大多數的日文選修生。

至於我本身也有日檢四級通過的證書,雖然除了以上三位獲獎者之外並不知道其他獲獎者是否有這樣的日文學習背景,但太過質疑獲獎者的言詞或許應當稍微審慎一些再發表。

當然,是因為審核過程中的參酌方式讓這個獎學金的頒發產生爭議,因此這篇文章還是有上呈的必要,以免日後再度造成這種對於獲獎者及遺珠者都不公平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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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好!!(淚)

果然還是需要面試阿~~(認真的想來,若是面試的話我可能就真的因為實力而被刷下來了...)

像第一順位和第二順位的學妹這樣狀況,如果她們遇到日文分數評分較嚴格的老師,不就失去了機會嗎...我想到這個可能就覺得這個機制更需要改善了。

在學校版上資訊組長有表示,資格方面,可將除了「修習日文課程」,呈上日文證書也是可以,這樣就不會讓未選修日文但有資格申請的人沒有辦法申請了。

另外本人在此對訴願書的某些偏激言論感到抱歉,因為是得知消息當天以及對註冊組長提問後馬上寫的,算是針對組長辦事態度的一種反動,過於批判疏失造成的缺憾是本人疏失及偏激的言論,在此道歉

另外,本訴願書在當時便以上呈,本公佈版即是希望有注意此事的人,能讓之後再重新整理過的建議書有全面性的考量。

畢竟學校怕事嫌麻煩的性格大家心知肚明,請他們注意之餘,能提供建議辦法我想是更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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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樓上的同學,

我想你沒有看清楚我原本那篇所寫的,

我說的只是 "建議" , 不代表規則就是那樣,

學校的行政事務分工很細,

這件事在學校一年數千件公文中只能算一件小事,

通常是承辦的組長經過該處室主任及校長同意就可以執行了,

每件事都要全部的人開過會,

我想行政效率一定非常低....

我給的也只是一個建議,

要不要採用的決定權還是在他們處室,

我想, 如果你今天接下一個任務,

結果旁邊有人一直跟你說「這樣做不對」、「那樣做不對」,

你一定也會很不爽吧,

甚至可能會放大絕說「不然你來做」吧....

所以我也只能建議,

如果他願意採用或是來詢問我的意見,

那是最好不過的事....

另外, 看到你那個要反白才看得到的字,

心中感觸很多,

我想很多學生對行政人員是反感的吧....

事實上, 兼任行政也是有非常多別人不知道的辛苦,

沒有寒暑假, 動不動就被上面的人要求要加班,

做得好是理所當然, 做不好就被罵得狗血淋頭....

你可以問看看有些罵學校行政最厲害的那些老師,

問他們願不願意來接行政,

我想絕大部分是不要吧....

幸好, 我的辭呈校長也批淮了,

從8月1日起就可以回去當個快樂的專任老師,

所以也與我無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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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不起,我以為用"可"將,就是代表建議,語意不清,對不起。後來在引用之時沒有回去看仔細真的很抱歉...學校網頁暫時無法連接,雖說是藉口但也是屬實的(真的很抱歉...)

2.我是真的什麼都不知道,希望多多有人告訴我哪裡錯才將此訴願書公佈的。我沒真的辦過事所以到底被指責會有什麼感想我無法體認,但至少目前訴願書的說法被批評我會很感激的接受。

 至於行政體系到底是怎樣,我必須承認我的無知。但就此方案而言,並不是說要大家都開過會什麼的,只是希望這筆大數目能有更多考量,即使是眾多公文的一件,也不該是抽20分鐘用計算機按平均就解決的工作。

3.一來是因為這是學生論壇故生才大放厥詞,也是因為畢竟是偏激言論所以就反白了。多少耳聞兼任行政是相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所以與其不停去處室討價還價施加壓力,生選擇了自己仔細思考討論過後才呈上意見書。我們沒資格要兼任行政的人盡了責任之外,還要犧牲自己去讓好還要更好,但生希望自己能在自己關注的議題上盡一份心力。

PS:我承認我是對當時承辦的組長太過生氣,導致有很多不當言論。(當時去處室理論時,無論是承辦的組長還是我們學生自己,都沒有時間思考太多,像訴願書提的幾點,很多都是沒有想太多輕易發表的言論,不論是組長還是我們自己)

 但時至今,我的盲點已經讓自己看不到錯誤了,真的很感謝那些指出我不當之處地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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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如果你是在他的辦法公布之前就去提建議,

他應該會很樂意接受並納入考量,

而如果是辦法已經公告了,

基本上是滿麻煩的(也就是你需反白的那段話),

因為牽涉到重新擬定辦法,

再重新經過他的上級(主任、校長)核准,

再重新做公告,

整個時程跑完也許要三至五天吧....

所以能不要改就不要改,

他這一點想法我是可以理解的,

因為大家會知道, 原來吵一吵,

有些東西還是可以改的,

那麼,除了日本語檢定(JLPT)外,

國內常見的還有J-TEST、FLPT的日文檢定等,

再加上之前提到參加日文社甚至擔任日文社幹部等,

要不要全部納入考量,

這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而且後續問題還有,

如果有人一開始看了辦法覺得自己不符合資格,

之後更改辦法之後, 也沒特別去注意,

等到班上有人也是一開始不符合資格, 後來卻得獎的,

那他是不是也會對於辦法一直改來改去的有意見....

這些問題全部考量進去,

應該要花不少時間吧,

加上註組是學校最忙的三大組之一,

實在不可能把所有精力全部放在這件事情上,

當然他一開始擬的辦法我想也不是只花20分鐘就解決,

應該也有參考其他學校的做法,

並經過上級同意才送出來的....

只能說, 第一次辦這個獎學金,

經驗不足, 難免會有沒考量周延的地方,

而且也不知道這個獎學金明年還有沒有....

當然你這張意見書應該是為了學妹以後的福利著想,

這點我們應該給予肯定,

找個時間把你整理好的意見書再直接寄給組長吧,

相信應該會得到更好的回應....

(請記得是在辦法公佈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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