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囧 10 發表於 July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9 因為最近有人要在下去申請板主所以,就打了這樣的東西……大家看看有沒有需要增修的地方?增修完畢後,我會考慮去申請板主的~【本板板規】本板一切以深藍論壇總則為準。發文者須對自己所張貼之每一篇文章負責。每位會員都有申請權利救濟的權利;唯不得在本版發表任何相關討論串,請填申請單或私訊板務。發表文章之注意事項:1.尊重他人意見。2.注意選字以免造成誤會,造成閱讀困難會要求改正。(7/13改)3.注意用字遣詞與口氣,避免引起爭吵。4.避免討論私人事務。5.避免離題,以及禁止蓄意破壞討論者。6.欲拉回原議題時,請重整原題並用回文導正,請勿只說一句「離題」。7.除非是極明顯之客觀事實,請勿下斷語,且必須給予說明。(例如:跑班就是不好。←可能對他人而言會有爭議。)8.文章內容請勿過於簡短,例如只打「如題」或其他毫無討論價值之三秒文,這是很不禮貌的行為。(閒聊區除外)9.適度斟酌引用文章的長度,以免造成閱讀困擾。(7/13改) 10.禁止使用方言、注音文、火星文以及台灣國語,歡迎使用表情符號。11.禁止灌水,或與本板主題方向無關之無意義文章。 12.禁止連續於板內發出相同內容文章、破壞版面、鬧版,蓄意違規者、回文者。13.禁止尋人文或交友文。14.自行推文以5次為限,超過5次請讓其自行下沉。15.推文請勿將舊文往上推、或重發,可接受範圍為最後回覆時間距今30日內之文章。(置頂除外)(7/13刪)16.熱門討論議題(類似議題出現3篇以上),請向板務提出置頂申請。17.於置頂討論後,再出現同樣議題,則整串刪除。18.允許在任何主題的回覆中加上少許閒聊,但不得超過回覆全文之一半,加了閒聊我會更嚴格審查。本板嚴禁包含下列成份之文章: 1.人身攻擊(指針對特定個人)。2.謾罵(指未針對特定個人)。3.挑釁。4.穢言。5.廣告、連鎖信。6.歧視它校。7.挑起族群、學校以及社團對立。8.違反十八禁(色情、露點、腥羶、刺激性慾、嚇人、噁心、暴力)之內容或連結。9.侵害他人權利、帶有病毒等惡意內容或連結之文章。10.領土(包括海權)、外交、宗教或政治議題。違規處理辦法: 1.違反上述規定之文章或作者,板務可依情況做警告、鎖文或刪文處理。2.違反規定者將由板務自由心證判定,實施處份,請板友自重。3.板務不得因單篇回文違反板規而將整篇討論串鎖文或刪除。4.被刪除之文章我會保留,如果有人想要回被刪除的文章請私訊給我。對於違規、不遵守規定者的處份視情況做考量,處分時將依下列狀況做為輕重之判斷:1.動機。2.目的。3.手段。4.危害的程度。精華區審核辦法:1.文章深度、廣度、以及回文討論的普遍程度,基本上是採主觀認定。2.對於本板有歷史意義之文章。3.可於版務討論主題中建議,只要理由具有足夠的說服力(論證),便會增修。本版規施行不涉及既往。總覺得好像太多了=口="算了,先去睡覺=ˇ=[c]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Archer 10 發表於 July 13,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3, 2009 像這種狀況----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94179&page=3(41#)只是單純想引起筆戰,對於主題毫無幫助,違反兩項以上版規,應當加以處置才對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路人囧 10 發表於 July 13,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3, 2009 像這種狀況----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94179&page=3(41#)只是單純想引起筆戰,對於主題毫無幫助,違反兩項以上版規,應當加以處置才對吧!我是覺得那篇已經有所離題還有些情緒化的用詞、挑釁以及人身攻擊的傾向至於單純想引起筆戰這點後面的確是有人蓄意破壞討論(信口開河、離題等造成討論主題失焦之行為)面對這樣的情況,我想大家盡可能不要去理會他版務會好好處理的(視情況給予處分)以上大概就這樣,大家還有什麼建議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mile=*- 10 發表於 July 13,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3, 2009 有點讓人感覺管很嚴的樣子怎麼2.注意選字以免造成誤會,錯字超過3字將會提出警告。有人打字打很快忘了選字超過3錯也不少吧只要看得懂意思也OK的啊還有任意編輯作者文章會很不尊重作者喔9.適度引用文章,避免引用過長文章,造成閱讀困擾。 有些文章需要大量資料輔正像是數學證明題一樣引用過長也是正常的吧過少可能恐怕有人不懂如果加減到重點是ok但是一般人直接看引用重點有些人會很難理解15.推文請勿將舊文往上推、或重發,可接受範圍為最後回覆時間距今30日內之文章。(置頂除外)這個就有點誇張==有人喜歡翻舊文他爽留也是他的事吧重發隸屬灌水本來就不行這點沒異議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路人囧 10 發表於 July 13,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3, 2009 ;3526563']有點讓人感覺管很嚴的樣子怎麼2.注意選字以免造成誤會,錯字超過3字將會提出警告。有人打字打很快忘了選字超過3錯也不少吧只要看得懂意思也OK的啊還有任意編輯作者文章會很不尊重作者喔的確有太嚴的感覺……畢竟,當初是以一種很神奇的心態打的(汗)錯字3字真的算太嚴苛了~改成:「注意選字以免造成誤會,造成閱讀困難會要求改正。」這樣可以嗎?;3526563']9.適度引用文章,避免引用過長文章,造成閱讀困擾。 有些文章需要大量資料輔正像是數學證明題一樣引用過長也是正常的吧過少可能恐怕有人不懂如果加減到重點是ok但是一般人直接看引用重點有些人會很難理解所以我只用"避免",還是改一下好了,換成:「適度斟酌引用文章的長度,以免造成閱讀困擾。」 基本上,這應該不太會去管,除非有人真的太超過了= =";3526563']15.推文請勿將舊文往上推、或重發,可接受範圍為最後回覆時間距今30日內之文章。(置頂除外)這個就有點誇張==有人喜歡翻舊文他爽留也是他的事吧重發隸屬灌水本來就不行這點沒異議這點,我想就是價值觀的不同了……因為有些人會很討厭有人翻古文,把新文都給擠到後面了不過,我想這條還是刪掉好了,除非有洗板嫌疑,推古文是可以的大家再踴躍提出意見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不能摸的屁屁 10 發表於 July 14,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4, 2009 簡單來說 如果引言的內容太多最好加個"恕刪"以表對發文者的禮貌和尊重不過版規規定是一回事實際執行起來又是一回事私心作祟又是另外一回事了這個...很複雜不過基本上管版很簡單 不要太誇張的口水戰 基本上版主都不太會介入的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Recommend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