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逼居熊熊 10 發表於 July 4,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4, 2009 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公告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98年 07 月 05 日發文字號: 深藍法字第J041號速別: 普通件附件: 論壇總則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53454主旨:會員 cookpro 違規-法務組處分公告說明:1.會員cookpro 違反總則13-9、13-10嚴禁筆戰、挑釁、謾罵、人身攻擊、歧視它校、挑起族群與學校對立之情事,違者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 嚴禁發表含有不雅內容之文章,違者依處罰條例第三條處分。 由於13-9為累犯依深藍總則13-20違規情節重大者,經站務部部長同意,可視情形加重處罰。經站務部部長同意記點以8X10=80共80點記點80點 執行30點之處分以上 站務部法務組管理員 嘎逼居熊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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