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18,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8, 2009 所以……你的意思是要貨比三家不吃虧嗎?= =""這個還能貨比三家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19,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9, 2009 可是我怎麼有聽說沒有比較過怎麼知道好不好(所以是要試試的意思:p)這好像才是..你到底是愛他的性器官還是愛他......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19,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9, 2009 為什麼男人可以不是處男就一定要女人是處女阿?好啦我沒有很想跟別人上床的意思只是有些許不滿如此嘖嘖嘖阿嘖嘖嘖其實我還是覺得有差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20,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09 國三下第一次 在一起1個月不到..如果對方不是第一次的話多少有點吃醋吧不過如果是真心愛對方又何嘗要在乎這些?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20,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09 我可以說這樣很糟糕嗎?至少也要等到論及婚嫁的時候。 :@內心帶有淡淡的……同意+1我覺得既然終究要做不如等結婚以後,幹嘛那麼急這不就跟死亡一樣? 終究要死,幹嘛要自殺? (太偏頗了?xd)有句話不錯:慾望不一定是可恥的, 可恥的是無法控制慾望 (雖然是很難...)不多說,要不又要發長文了=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20,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09 為什麼男人可以不是處男就一定要女人是處女阿?好啦我沒有很想跟別人上床的意思只是有些許不滿如此嘖嘖嘖阿嘖嘖嘖其實我還是覺得有差去問社會吧...也許有很多人可以打一大串文章反駁不在乎處女論,但事實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23,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3, 2009 為什麼男人可以不是處男就一定要女人是處女阿?好啦我沒有很想跟別人上床的意思只是有些許不滿如此嘖嘖嘖阿嘖嘖嘖其實我還是覺得有差身為男生!我要為女生叫屈男生確實也該有辨認處男的生理機制不過...沒有我支持處男配處女不過我不會去阻擾與我意見相左者自己對得起自己對得起另一半就好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24,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4, 2009 我是國三的寒假耶(我現在要升大一了)是和男友交往兩年半之後才發生性行為的其實現在我回想起來的確覺得太早不過我們現在還是很甜蜜喔~要邁入第七年了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25,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5, 2009 其實是說不要提到跟上一個怎樣就不會在意有些女生會把那些事拿來比較這時候要說不在意就真的是假的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26,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6, 2009 我都還沒過~~目前升高2 剛和女友分手 因為太遠了 她住在台南..我在台北..一字之差..卻隔的好遠好遠 對性還是處在好奇 ...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6,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6, 2009 哇~是我身邊的人比較單純嗎?從來沒聽說誰發生性行為冏....(要升高2感覺要是被任何人知道會被議論紛紛到死?(或許更慘吧...不知道~所以台灣其實也像是日本h漫裡講的那樣?(不中肯請見諒=)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6,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6, 2009 身為男生!我要為女生叫屈男生確實也該有辨認處男的生理機制不過...沒有我支持處男配處女不過我不會去阻擾與我意見相左者自己對得起自己對得起另一半就好這年頭要剛好處男跟處女在一起 有難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6,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6, 2009 這年頭要剛好處男跟處女在一起 有難度其實不會啦高中不是男難處女的人..不怎麼多阿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7,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7, 2009 十六歲以上,這樣不小心被發現不用負法律責任。(推眼鏡)還是要付責任吧= ='男生20就真的要考慮清楚了=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7,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7, 2009 雙方都十六歲以上並且是在雙方都願意的情況之下法律是合法的。任何罪行都無法成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7,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7, 2009 請問大家都怎麼跟女朋友開口第一次的還是說已經交往到很親密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7,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7, 2009 雙方都十六歲以上並且是在雙方都願意的情況之下法律是合法的。任何罪行都無法成立。你確定= =??好像不對喔...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7,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7, 2009 恩...如果是我的話我想把第一次送給我最愛的人...我想和他走一輩子.....畢竟激情不能等於永遠(我還是有點保守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7,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7, 2009 恩...如果是我的話我想把第一次送給我最愛的人...我想和他走一輩子.....畢竟激情不能等於永遠(我還是有點保守XD)可是我比較喜歡這樣的女生唉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8,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8, 2009 可以去查。中華民國刑法 第 227 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十六歲以上不受此限制。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8,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8, 2009 可以去查。中華民國刑法 第 227 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十六歲以上不受此限制。問題是十六歲以上還是可以提告啊=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8,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8, 2009 問題是十六歲以上還是可以提告啊= =""對阿女方突然告你性侵就好笑了=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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