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ne 29,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9, 2009 說分手其實不對,因為我們似乎沒有真正在一起過.我永遠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情形.那是開學後第一次朝會,你們班就排在我們班正後方.突然有人說:"奇怪,明明我們班只和他們差一屆,為什麼他們班男生比我們班高出一大截?"我好奇的轉過頭去,很巧的,和你四目相接.旁邊同學告訴我,那是他們搬最高的學長,J.對你的第一印象:哇噢!我得抬頭才看的到他的臉.0_o之後的幾個星期,也不知道怎麼搞的,每次在走廊上遇見你,總是不自覺的直盯著你看.更糟的是,我完全沒察覺自己的異樣.結果,其他同學先幫我"察覺"了,我們的八卦就這樣傳開.於是我也發現了自己的失態,為了躲麻煩,後來每一次遇到你時,我的目光總會刻意迴避開來.現在想來,我從小就很喜歡看各式帥哥美女的臉,當下那種舉動大概是出自本能吧...(反正你看了也不知道是在講你,在這裡就難得誇誇你吧!)(笑)沒想到,我管好了我的眼睛,卻換你開始不安分了.由於你們班是我們的直系學長姐班,學校刻意將我們兩班安排在同一條走廊相鄰的兩間教室,說是讓我們能和彼此互相學習.於是,因為你們班在走廊的盡頭,走出教室時,就一定會經過我們班.這也沒什麼,但我發現,有一個天才每次經過我們教室時,目光都直勾勾的盯著裡頭某位同學.當我發現我就是被盯著看的那個人時,當下覺得...很好笑.是怎樣,禮尚往來嗎?xd後來只要一整天都是悶課,我就會開始觀察你每次上課鐘響後才出教室進教室並"順便"經過我們班的藉口.十次裡面大概有五次是到飲水機裝水,四次是上洗手間,還有約一次是你剛走出教室,任課老師就來了,你只好又折回了班上.= ='這裡我要說,拿水壺裝水不是一個很好的理由,尤其當你那水壺裡明明還有七八分的水時.還有,身理功能正常的年輕人是不會在一個早上內上四次廁所的.(笑翻)後來被你這樣看呀看的,我竟也開始動心了.我承認,如果這是你故意的,那這真是一種怪異但有效的把妹方式.= =""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次中午,我為了搶班上第一個盛飯而衝到窗戶邊,一抬頭,就正對著你的臉部放大特寫.再跟你講一件事,你是很帥沒錯,但當一張略顯蒼白的臉熊熊出現在眼前時,任何人都會被嚇到的.還有,因為你,我們的八卦炒得更兇了.(嘆)和你真正一起相處,是在下學期的一次比賽中.我們都獲選為某競賽的國家代表隊選手,常常要北上接受培訓.因為在同一間學校,家長都熟,所以我們都是一起搭高鐵往返.好幾次回程時,因為累了,我們就直接趴在座位上附的小餐桌,完全無視於上面標明的重量限制.:E其實我大部分時間都沒睡,就只是靜靜看著一旁你熟睡的臉.沒有聒噪的家長和同學們,就你和我,我好喜歡這種小小的幸福.愛上你溫柔的聲音,愛上你有時呆呆的表情,愛上你解題時專注的神情,愛上你解題成功的跩臉,愛上你看我的眼神...出國比賽的那幾天,好幾次獨楚時我以為你會開口的,但你沒有.心裡早就明白對彼此的感覺,但我們誰也沒說出口.嘴角勉強牽起的笑,像是在說服自己,沒關係...我懂你的感受.從小,我們都是認真用功唸書,以符合大人們的期望.努力念書以考上好學校,考上好學校再繼續努力念書,最後進入醫科或電機...我們的未來很早以前就被規劃好了.而這些規劃中,並不包括愛情.後來,你先考上了男生的第一志願,我仍留在國中奮鬥.突然就這樣不再連絡.好幾次瞪著信箱裡聯絡人的名字,卻總是不敢用滑鼠點下去.然後我也進入了第一志願.女生的.以前不相信愛一個人可以朝思暮想,現在我信了.以前不相信愛一個人可以勝過自己,現在我信了.以前不相信一年不見,仍可以執著的愛著對方,現在我信了.最近一次遇見你,是在補習班.你穿著那件我最喜歡看你穿的白T.你也看到了我,我們就這樣面對面的看著.你的眼神依舊,我的胸口稍稍的放鬆了一些.然後,沒有多說什麼,我轉身和你道別.依然固執的喜歡著你,但卻不一定要擁有.只要你仍記得我,就夠了.也許哪一天,我們之中的誰突然有了勇氣,在回來把這段故事繼續寫下去.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ne 29,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9, 2009 真的是一段國中的純純戀愛耶(好像還沒有到戀愛哦...),有時候沒有結局反而是最美的結局。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ne 29,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9, 2009 樓上的 不是這樣說的吧= =我覺得樓主應該努力去創造你們的未來阿!!!明明有機會為什麼要錯過別做會後悔的事情嘛!!!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ne 29,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9, 2009 照她那樣說好像是中南部喔..樓主要把握呀後悔真的很傷很傷(過來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ne 29,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9, 2009 這文筆...好浪漫喔好像寫小說~~~~~~~~~~xp換樓主主動試試看嘛別造成遺憾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ne 30,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30, 2009 照她那樣說好像是中南部喔..樓主要把握呀後悔真的很傷很傷(過來人為什麼像是中南部啊???雖然原本可能是中南部人(因為北上受訓)可是學校也可以是北部啊(例如桃園什麼的第一志願可能會想來讀台北的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1,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 2009 我樓主.Well,我們是中南部人沒錯.|||是我沒有講清楚...第一志願是指內縣市的,不是建北.我也曾經想過要主動一些,但有個問題...這位先生的全部娛樂就是魔方&數理,他可以很甘願的完全和網路世界脫節,所以永遠不要冀望能在即時通上密到他,電子信箱也是好幾個月才打開check一下...因為夠了解他,所以我沒有花太多時間嘗試.:P= ='補習班也一樣.雖然我超修,但他超的更多,所以是不會同班的.遇到他的那一次,是他去補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2,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 2009 謝謝.我也是這麼想...總覺得,只要有心,我們一定能再相遇...但不是現在,而是未來,當我們都更成熟時.^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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