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最小作用量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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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在談F=ma

事實上,這條公式也不過流行了100年左右

之後便被由Hamilton、Eular、La'grange 這幾位物理/數學家發展出來的「最小作用量原理」取代

這個原理是從能量出發,定義出一個叫做「作用量」的東西

再由這個「作用量」定義出動量,最後再推出一個和F=ma形式相同的公式

當然,牛頓第二定律的地位依然是毋庸置疑的

因為最小作用量原理完全依循F=ma,只是採用了更「好用」的數學工具

這個原理並未提出任何物理上的新觀念,而只是以數學重新定義了一些物理量

然而,到了量子力學出現後,最小作用量原理優於F=ma的地方就很明顯了

因為在微觀環境,「加速度」和「質量」事實上都是很不好測量的物理量

也就是說,在許多情況下,這兩個量的定義根本沒有實務上的用途

物理學家真正習慣使用的,是動量和能量

量子力學中的薛汀格方程式,其實就是個能量守恆方程式

相對論討論的也是不同座標下的動量和能量,質量反而不是那麼被關注

因此顯而易見的,原本就由能量和動量出發的最小作用量原理,比起F=ma更加適合當今物理學

如果從最小作用量原理出發,在邏輯上其實完全可以揚棄「力」的概念

最後,反客為主地,今日的物理學界普遍的從「作用量」這個定義出發來研究問題

而「力」不過是個數學上的計算工具罷了

wikipedla與最小作用量相關的介紹:

哈密頓(Hamiltonian)力學

拉格朗日(Lagrangian)力學

兩個力學一樣,只是數學表達上稍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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