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板規》【發文前請先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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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前請詳細閱讀,若未詳細閱讀,導致牴觸《深藍論壇總則》及板規,導致刪文之情形,為求管理者之便利,不得上訴。若板規有不適當之處,請私人訊息告知板主或副板主。板主及副板主擁有更改板規之權力,若有更新將於標題公告。

1.請先閱讀並遵守

《深藍論壇總則》

違者之罰

      

違者依《總則》所列條目論處。

2.禁止使用注音文、火星文、髒話。

違者之罰

用「注音文」者經查證屬實,私人訊息警告後,三日內改善,否則以刪文論處;

用「火星文」者於查證屬實後,首犯者直接刪文;再犯者停權7天;三犯以上者停權30日;

故意謾罵、惡意口出穢言者,刪文論處。

3.禁止任何挑釁文、筆戰情況出現。

違者之罰

      

情節較輕者:本板主將以私人訊息或者回覆留言警告,但不做關閉主題處理。

情節較重者:本板主將以回覆警告,並呈報總版或管理員處分違規會員並關閉主題,但不刪除主題。

4.禁止發起涉及廣告(如XX補習班如何如何者。)、色情(自己判斷吧,大人的事我不懂=ˇ=)、政治(如明確指出黨籍者。)、無意義之文章(如:「今天天空好藍我覺得禿頭還是該戴帽子」這種屁話。)。

違者之罰

       

違規文章會自動消失,並發布於違規文章公告區。

6.禁止發表完全無關士林高商之文章。

違者之罰

       

違規文章將移至適當討論區,若無適當討論區,經判斷後再決定去留。

7.禁止發表洩漏個人資料與個人隱私之文章。

違者之罰

       

違者以刪文論處。

8.發表問題前請先利用右上角的搜尋功能搜尋欲發主題是否「回鍋」(亦即「重複文」的意思。)。

違者之罰

       

有重複意義之文章,經判斷後再決去留。

9.請注意發文時不要離題。

違者之罰

       

離題文將於告知後移至閒聊專區。

10.禁止一文多貼(cross-post)。

違者之罰

       

違規文章將由板主或副板主報請總板主使用物理刪除。

別小看物理刪除,那會讓你的文章連渣都不剩。

好可怕呀!我好怕……⊙皿⊙

各位千萬別犯法哦!不然連我都救不了你。

你看我都帶頭害怕了,你就賞個臉一起害怕嘛⊙3⊙

  

同為士商人,我不想在這個板限制東、限制西,所以請各位同學潔身自愛,你高興我也開心。

引用自阿布拉是朕所擬之板規,小幅度修改已獲同意。

此板規於2009年06月22日上午02:25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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