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大家對於性交易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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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和代理孕母所牽涉的議題有點像

"這是我身體的一部分,我應該有我身體器官的自主權"

總之,應該可以拿來辯論一番

(我記得,有一個比賽就是這個辯題

性交易合法化與身體自主權不相干吧?

高中職辯論社:性交合法老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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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少要提出個論點吧,性交易合法敗畫了什麼社會道德?

嗯,簡單來說,有些原本不敢作的人會因為合法了,而從事這樣的工作,而那些買方亦然!!!

連鎖效應呀><

還有樓上說的一些疾病問題等...

就算不講道德問題好了,光疾病防制、治療的成本就夠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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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獲兩訖

你高興我HAPPY

有什麼不好?

你這傢伙...去 去死吧

真的有點太洞了!是眼全白國中生嗎?

法規修改完善、執法貫徹的情形下,我就不懂所謂有心人來陰的還可以被合法化的原因了

這已經過度理想了,法規很難完善,更別說執法貫徹,根本不容易。

執法怎麼樣才算貫徹呢?許多事太複雜,不是定義"貫徹"、"完善"就能解決。

性交易合法化與身體自主權不相干吧?

高中職辯論社:性交合法老梗!!

呃......所以性器官不是長在身上囉?

((是外接的像USB......XD

性交易不就是類似"賣自己性器官的功能"嗎?

就好像代理孕母"賣自己子宮的功能"一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也是反對者,性交易合法化真的只是治標不治本。

許多事不是定了法規就能如期解決,通常是出了問題才來修改法規。

性交易合法後,會衍伸出的問題,不是在訂定法規前就能全盤考量到的。

現行法規中,許多不合宜之處,是從實際社會的問題發掘的。以此出發,修改法規

以圖解決問題,我反而覺得比較合適。(如改成娼嫖皆罰之類)

再者,我回到根本處來談。

所謂性交,就是交配咩,是兩性生殖的生物最基本的能力之一,可以說與生俱來就會。

而交配的目的不就是產卵產子孕育下一代?

性交易好像只是在利用性器的附加功能,感覺有點幼稚。

然後啊既然是與生俱來就會,似乎從事此業好像無須太高的智商呀?

(智商高思想複雜的人自尊應該不低不會無聊到以此為業吧?)

以此為業好像真的滿...的,謀生能力居然如此的不怎麼樣?

還有啊我覺得性交易根本就是在出租自己的器官來滿足別人的性慾。

((然後啊出租自己的器官有點像這樣:))

((A:最近我的腎有點怪怪的,你的租我好不好?計次還計時? ))

((B:計時,一小時500 ))XD

感覺就是怪怪的。

而且,我一直在想,到底哪來這麼多"需求"?

會有需求的可能只有這幾種吧:

1.生活周遭只有同性而無異性,性慾累積到了臨界點的人(eg:軍)

2.沒做過愛好奇心超強烈的好奇寶寶

3.閒閒無歹誌閒得發慌無所事事整天看片的中年男子

4.性慾超強強到自己無法控制精力太過充沛而失去理智&意識的人((不知有無這種人??XD

然後啊想像一個文化水準夠高或是思想層次不低的人,應該不會沒事嫖來嫖去....?

一個工作輕鬆經常無聊,但平時又有正當休閒的人,也不會哪天心血來潮去買春吧?

有女友或是成家的人、工作繁忙沒自己的時間的人、熱血投入自己所愛之事而懶得管其他事的人,這些人應該也不會無聊到花錢做這種事吧?

......

總之,我是覺得會嫖的人,好像常是閒閒閒閒的人或是性慾真的超強(一時之間強或本來就...)的人才會做的事耶......

((嗯我離題了= =

((不知自己在胡言啥...

簡言之,我就是反對性交易合法化。

個人同意樓主所謂"自尊"這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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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性交易除罪與更新法規屬於同一範圍

沒錯,許多國家辦到了,這代表別的國家當然也有可能辦的到

個人認為與教育體制、國民整體思想牽涉甚深

可以明確提出所謂性交易合法化後將成為地下化運作之藉口的範例嗎?

法規修改完善、執法貫徹的情形下,我就不懂所謂有心人來陰的還可以被合法化的原因了

把人正大光明的拿去賣做娼妓<=既然是正大光明,政府也將掌握此人的資料流通與行業等等的基本資訊,如此暗地裡抓人如何成立?

或說設立一個公家機構,專管娼妓業流通的配套法律,娼妓需獲執照......,我認為都是可行的

是說該地下組織可以用"我們為這些沒有生存能力的人提供生存管道"為理由嗎

只要稍問當事人是否為私人意願就好了吧

若是被剝奪生存能力者,自營與申訴管道也很多吧

而且這些狀況無論有無修法都一直存在著呢

說到底

"會讓壞人正當的幹壞事"這論點我還是不懂XD

你最少要提出個論點吧,性交易合法敗畫了什麼社會道德?

這是牽涉到傳統教育道德的觀念

曾經最誇張的就是所謂的「存天理,去人欲。」的理學

在整個社會普便觀感還是偏向保守一點的現在

這個改變,必須從根做起

而不應該是說改就改

你這傢伙...去 去死吧

真的有點太洞了!是眼全白國中生嗎?

這已經過度理想了,法規很難完善,更別說執法貫徹,根本不容易。

執法怎麼樣才算貫徹呢?許多事太複雜,不是定義"貫徹"、"完善"就能解決。

呃......所以性器官不是長在身上囉?

((是外接的像USB......XD

性交易不就是類似"賣自己性器官的功能"嗎?

就好像代理孕母"賣自己子宮的功能"一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也是反對者,性交易合法化真的只是治標不治本。

許多事不是定了法規就能如期解決,通常是出了問題才來修改法規。

性交易合法後,會衍伸出的問題,不是在訂定法規前就能全盤考量到的。

現行法規中,許多不合宜之處,是從實際社會的問題發掘的。以此出發,修改法規

以圖解決問題,我反而覺得比較合適。(如改成娼嫖皆罰之類)

再者,我回到根本處來談。

所謂性交,就是交配咩,是兩性生殖的生物最基本的能力之一,可以說與生俱來就會。

而交配的目的不就是產卵產子孕育下一代?

性交易好像只是在利用性器的附加功能,感覺有點幼稚。

然後啊既然是與生俱來就會,似乎從事此業好像無須太高的智商呀?

(智商高思想複雜的人自尊應該不低不會無聊到以此為業吧?)

以此為業好像真的滿...的,謀生能力居然如此的不怎麼樣?

還有啊我覺得性交易根本就是在出租自己的器官來滿足別人的性慾。

((然後啊出租自己的器官有點像這樣:))

((A:最近我的腎有點怪怪的,你的租我好不好?計次還計時? ))

((B:計時,一小時500 ))XD

感覺就是怪怪的。

而且,我一直在想,到底哪來這麼多"需求"?

會有需求的可能只有這幾種吧:

1.生活周遭只有同性而無異性,性慾累積到了臨界點的人(eg:軍)

2.沒做過愛好奇心超強烈的好奇寶寶

3.閒閒無歹誌閒得發慌無所事事整天看片的中年男子

4.性慾超強強到自己無法控制精力太過充沛而失去理智&意識的人((不知有無這種人??XD

然後啊想像一個文化水準夠高或是思想層次不低的人,應該不會沒事嫖來嫖去....?

一個工作輕鬆經常無聊,但平時又有正當休閒的人,也不會哪天心血來潮去買春吧?

有女友或是成家的人、工作繁忙沒自己的時間的人、熱血投入自己所愛之事而懶得管其他事的人,這些人應該也不會無聊到花錢做這種事吧?

......

總之,我是覺得會嫖的人,好像常是閒閒閒閒的人或是性慾真的超強(一時之間強或本來就...)的人才會做的事耶......

((嗯我離題了= =

((不知自己在胡言啥...

簡言之,我就是反對性交易合法化。

個人同意樓主所謂"自尊"這個觀點。

的確最早的時候

性交只是為了孕育下一代

然後那種快感只是附加的

也是再有節育技術前

自然逼迫有些不想生育的成年人孕育下一代的誘餌

總結

我在乎的是全方位的改變

而不是單純法律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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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說來說去就只是說自己不喜歡他們合法、和敗壞社會道德而已

其他什麼都沒說呢

這樣實在很難讓有不同意見的人信服

其實敗壞道德就很嚴重了喔?

道德這個詞為何而存在?

又為何比較注重道德的人會被跟過度注重道德的人一樣被當成保守派?

一是人若擁有腦袋瓜的智力,那就只是很聰明的畜生罷了。

一樣是畜生,反正其實本來就是動物嘛。

二是道德標準的模糊,或許一開始所存在的道德本來就不完美,或許是後來人想不通某件事就曲解了;或許依地區不同道德觀差異也很大,或許這是依地區的掌控者所操控。

不過這些有點離題了啦= =""

另外紅字的部分其實您也沒有提出什麼頗為具體的意見啊= =""

要完善的法規,那麼具體來說是怎麼樣的法規?

具體來說要怎麼執行?

老實說我覺得很難想像,以現今的社會來看,執法公不公大家心裡都有個底,為什麼總是說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呢?

另外,每到選舉都會聽到賄選一詞,這也簡單的代表了錢在政治、在法律上究竟有多大的影響力。

只要有錢,要買通什麼幾乎都辦的到。

這也是為何有人能隻手遮天,因為某些因素幫他遮天的人將會多到數不清。

另外要例子……

說來頗心虛,我現在腦袋想到的例子並不是關於性交易,而是比較偏向暴力的。

血腥電影(應該不是這個詞,剛剛拿去餵狗得到的都是恐怖片而已),記得內容大概是綁架兒童,性侵後予以殘暴的手段虐待、分割,最後在殺害。

至於為什麼要拍出來恐怕只是興趣,當然我也沒看過,只記得有這麼一回事。:p

不過在我看來,這跟性交易這一類的事情只有嚴重程度上的一點差異罷了。

修法或許還能讓這類的事情被壓制,只能暗地裡來。

合法後為何不會變成公然從事(真的是公然從事呢)的藉口?

我也想聽聽各位的意見。:E

對了,補充之前我的回應文。

為何說合法後將有人被陷害?我想應該每個人都聽過「下海」這個詞吧。

在過去被逼下海的很委屈很痛苦,冤到還可以喊,只是喊了大概也沒什麼用。

合法後,被陷害的類型恐怕連冤都喊不了,因為一切都合法,喊冤只會被當做在該。

噢,吃飯去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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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說明蘭的紅燈區位什麼沒有造成芬蘭沉沒

還有,我說的道德意指主觀想法(指個人喜不喜歡),每個人的道德標準再細節上是非常不一的

姑且我們就把這件事情,視為兩個在道德上有著不同想法的團體有衝突吧,

缺乏理性和利益損害衡量的前提下,我們沒有理由禁絕任何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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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這個實在很無聊

連那些政治人物都搞不定的東西幹麻去想它

事情本來就是一體兩面

有好有壞

沒有說開放絕對是好的

也沒有說絕對是壞的

端的是你從哪個面去看它

認為不要開放的 , 請設想你是靠身體賺錢的全家家計都在你身上而你整天還擔心被抓

認為要開放的 , 請想一想未來會有多少人感染愛滋

每個人都只堅持己見 , 這就是台灣一直在退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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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爬文的習慣,地下化只會讓為娼者受到更大的迫害和剝削

而且可以知道的是:這種禁絕的行動並不會讓為娼者不為娼,只會讓他們受到更大的剝

削而已,不知你有何高見可以讓娼妓從世界上消失?

尤其是在你提不出任何客觀的理由,說明娼妓對於這個世界危害甚大,需要嚴格禁絕才

能維持社會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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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說明芬蘭的紅燈區位什麼沒有造成芬蘭沉沒

還有,我說的道德意指主觀想法(指個人喜不喜歡),每個人的道德標準再細節上是非常不一的

姑且我們就把這件事情,視為兩個在道德上有著不同想法的團體有衝突吧,

缺乏理性和利益損害衡量的前提下,我們沒有理由禁絕任何一件事情

是荷蘭,不是芬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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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爬文的習慣,地下化只會讓為娼者受到更大的迫害和剝削

而且可以知道的是:這種禁絕的行動並不會讓為娼者不為娼,只會讓他們受到更大的剝

削而已,不知你有何高見可以讓娼妓從世界上消失?

尤其是在你提不出任何客觀的理由,說明娼妓對於這個世界危害甚大,需要嚴格禁絕才

能維持社會平衡。

那麼請更詳細地說明你支持的理由。

我先說我的想法:

因為有這種需求,所以才會有娼妓。

但那些需求是從哪來的呢?

我覺得可以好好想想這個問題,想想看究竟是哪類的人創造了這個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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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請更詳細地說明你支持的理由。

我先說我的想法:

因為有這種需求,所以才會有娼妓。

但那些需求是從哪來的呢?

我覺得可以好好想想這個問題,想想看究竟是哪類的人創造了這個行業。

首先,我懶得詳細說明的原因一是懶得打字

二是相關討論報紙都有寫

可見你沒有非常關心這個議題

再者就算沒有詳細說明,其實上面的討論多少還是有稍微提到(不知道你有沒有爬文的好習慣),其實我沒有義務,把我從討論開始至現在的想法,好好列成一張表給你看,是說你根本也沒有就利益和危害的部分,提出理性客觀的證據說明娼妓的存在是如何危害世間,而且開放為娼所帶來的危害,會比讓娼妓在檯面下偷偷摸摸的經營所帶來的危害小,如果開放為娼所帶來的利益(社會安全、性病防治、性工作者的權利保障,甚至可能是你所鄙視的財務收入)比使其地下化好且高,我們就沒有理由在客觀的條件下以公權力禁止他。

------

再來呢,先討論個人經營的問題,由於為娼者違法,當遇到仙人跳事件時往往求助無門(上了不付、還沒上偷錢、上完搶錢之類的)。

然後,由於個人攬客不易,為娼者通常會加入集團(集團可以提供廣告、車夫等),而這些集團想必也是不合法的(法律禁止為娼),因此常有抽成極高,導致提供性服務的娼妓付出了成本,卻只得到極其微小的報酬。更不要提用藥物控制娼妓、或是強迫賣淫的狀況了。

------

至少,在法規上,以上的問題幾乎可以獲得解決

像為娼者可報警、加入合法受管控的集團等等

總結:

如果開放為娼所帶來的利益(社會安全、性病防治、性工作者的權利保障,甚至可能是你所鄙視的財務收入)比使其地下化好且高,我們就沒有理由在客觀的條件下以公權力禁止他。

不知道我的藉口,閣下滿意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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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這個實在很無聊

連那些政治人物都搞不定的東西幹麻去想它

事情本來就是一體兩面

有好有壞

沒有說開放絕對是好的

也沒有說絕對是壞的

端的是你從哪個面去看它

認為不要開放的 , 請設想你是靠身體賺錢的全家家計都在你身上而你整天還擔心被抓

認為要開放的 , 請想一想未來會有多少人感染愛滋

每個人都只堅持己見 , 這就是台灣一直在退步的原因

1沒有人在"吵"

2不管誰搞不搞得定什麼東西,與我們的討論並無相關

3對,我們就是在交流這件事的利與弊

4如果只是懶得思考或是個人沒有立場.可以不用回文的說(H)

其實敗壞道德就很嚴重了喔?

道德這個詞為何而存在?

又為何比較注重道德的人會被跟過度注重道德的人一樣被當成保守派?

一是人若擁有腦袋瓜的智力,那就只是很聰明的畜生罷了。

一樣是畜生,反正其實本來就是動物嘛。

二是道德標準的模糊,或許一開始所存在的道德本來就不完美,或許是後來人想不通某件事就曲解了;或許依地區不同道德觀差異也很大,或許這是依地區的掌控者所操控。

不過這些有點離題了啦= =""

另外紅字的部分其實您也沒有提出什麼頗為具體的意見啊= =""

要完善的法規,那麼具體來說是怎麼樣的法規?

具體來說要怎麼執行?

老實說我覺得很難想像,以現今的社會來看,執法公不公大家心裡都有個底,為什麼總是說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呢?

另外,每到選舉都會聽到賄選一詞,這也簡單的代表了錢在政治、在法律上究竟有多大的影響力。

只要有錢,要買通什麼幾乎都辦的到。

這也是為何有人能隻手遮天,因為某些因素幫他遮天的人將會多到數不清。

另外要例子……

說來頗心虛,我現在腦袋想到的例子並不是關於性交易,而是比較偏向暴力的。

血腥電影(應該不是這個詞,剛剛拿去餵狗得到的都是恐怖片而已),記得內容大概是綁架兒童,性侵後予以殘暴的手段虐待、分割,最後在殺害。

至於為什麼要拍出來恐怕只是興趣,當然我也沒看過,只記得有這麼一回事。:p

不過在我看來,這跟性交易這一類的事情只有嚴重程度上的一點差異罷了。

修法或許還能讓這類的事情被壓制,只能暗地裡來。

合法後為何不會變成公然從事(真的是公然從事呢)的藉口?

我也想聽聽各位的意見。:E

對了,補充之前我的回應文。

為何說合法後將有人被陷害?我想應該每個人都聽過「下海」這個詞吧。

在過去被逼下海的很委屈很痛苦,冤到還可以喊,只是喊了大概也沒什麼用。

合法後,被陷害的類型恐怕連冤都喊不了,因為一切都合法,喊冤只會被當做在該。

噢,吃飯去XD= =""

所謂道德的敗壞

是我們從小被教育到現階段所認知

試從教育上作出對"道德"或是"特種行業"的再定義

道德標準的確模糊,但社會不就是經由價值觀不斷的再定義而推進的嗎?

像是文言寫久了就出現了白話

不過都是隨著時代慢慢變遷的事物而已

具體的法規與執行我想是政府的工作,我個人沒有接觸過也不想捏造與空談(我決定推卸責任xd)

不懂法律又沒錢請律師的人的確是這金字塔的底層,有錢人永遠隻手遮天

所以這和性交易合法化的關聯是?

無論有無修法,有錢人仍能滿足自身需求

血腥暴力明顯對他人自由權利造成危害的事情如何與自願從事娼妓/牛郎的人們相同?

"合法後為何不會變成公然從事的藉口?"

既然合法,那麼從事性交易需要什麼"藉口"?

你要我講什麼0_o

性交合法後被強制賣身賣肉的人更能伸冤才對

因為一切娼妓/牛郎人口職業資料等皆在政府管轄

又或是如我所說的執照制度

試著從你邏輯:在合法的性交組織下若有非合法性工作者?

這跟現在一般的中小企業公司行號什麼的一樣

即使有非法勞工童工之類的其實都很難查獲

只有規模夠大的企業才被要求嚴格(EX:工讀7-11薪資一定95↑,路邊漫畫攤有80就不錯)

各行各業皆如此

需要"喊冤"的人還多著,何以針對性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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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我好愛你,你替我省了一堆打字的麻煩.....

道德道德的....我不清楚說以道德為理由反對性交易的人

到底知不知道道德的定義(這我也不太清楚,我傾向是價值觀的一種呈現方式)、道德的模糊性及個體間道德的歧異性....

已那種不是被大眾所接受的道德做立論,很沒有說服力....

還有,回應樓上在某樓的發言,我不是辯論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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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我好愛你,你替我省了一堆打字的麻煩.....

道德道德的....我不清楚說以道德為理由反對性交易的人

到底知不知道道德的定義(這我也不太清楚,我傾向是價值觀的一種呈現方式)、道德的模糊性及個體間道德的歧異性....

已那種不是被大眾所接受的道德做立論,很沒有說服力....

還有,回應樓上在某樓的發言,我不是辯論社的

我沒有想特別說誰是辯論社的(H)我也不是

只是真的覺得這對辯論社的人來說很老梗還很淺,回來回去最後很空虛xd

我認為性交易有物化男女的嫌疑。

說勞力呢?

你這傢伙...去 去死吧

真的有點太洞了!是眼全白國中生嗎?

這已經過度理想了,法規很難完善,更別說執法貫徹,根本不容易。

執法怎麼樣才算貫徹呢?許多事太複雜,不是定義"貫徹"、"完善"就能解決。

呃......所以性器官不是長在身上囉?

((是外接的像USB......XD

性交易不就是類似"賣自己性器官的功能"嗎?

就好像代理孕母"賣自己子宮的功能"一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也是反對者,性交易合法化真的只是治標不治本。

許多事不是定了法規就能如期解決,通常是出了問題才來修改法規。

性交易合法後,會衍伸出的問題,不是在訂定法規前就能全盤考量到的。

現行法規中,許多不合宜之處,是從實際社會的問題發掘的。以此出發,修改法規

以圖解決問題,我反而覺得比較合適。(如改成娼嫖皆罰之類)

再者,我回到根本處來談。

所謂性交,就是交配咩,是兩性生殖的生物最基本的能力之一,可以說與生俱來就會。

而交配的目的不就是產卵產子孕育下一代?

性交易好像只是在利用性器的附加功能,感覺有點幼稚。

然後啊既然是與生俱來就會,似乎從事此業好像無須太高的智商呀?

(智商高思想複雜的人自尊應該不低不會無聊到以此為業吧?)

以此為業好像真的滿...的,謀生能力居然如此的不怎麼樣?

還有啊我覺得性交易根本就是在出租自己的器官來滿足別人的性慾。

((然後啊出租自己的器官有點像這樣:))

((A:最近我的腎有點怪怪的,你的租我好不好?計次還計時? ))

((B:計時,一小時500 ))XD

感覺就是怪怪的。

而且,我一直在想,到底哪來這麼多"需求"?

會有需求的可能只有這幾種吧:

1.生活周遭只有同性而無異性,性慾累積到了臨界點的人(eg:軍)

2.沒做過愛好奇心超強烈的好奇寶寶

3.閒閒無歹誌閒得發慌無所事事整天看片的中年男子

4.性慾超強強到自己無法控制精力太過充沛而失去理智&意識的人((不知有無這種人??XD

然後啊想像一個文化水準夠高或是思想層次不低的人,應該不會沒事嫖來嫖去....?

一個工作輕鬆經常無聊,但平時又有正當休閒的人,也不會哪天心血來潮去買春吧?

有女友或是成家的人、工作繁忙沒自己的時間的人、熱血投入自己所愛之事而懶得管其他事的人,這些人應該也不會無聊到花錢做這種事吧?

......

總之,我是覺得會嫖的人,好像常是閒閒閒閒的人或是性慾真的超強(一時之間強或本來就...)的人才會做的事耶......

((嗯我離題了= =

((不知自己在胡言啥...

簡言之,我就是反對性交易合法化。

個人同意樓主所謂"自尊"這個觀點。

我們當然可以不理想化,沒有絕對理想的政策與執法,所以社會上太多查獲不到的性工作者太多無法避免的性交易,訂定任何法律也一定有人違反,只是文字遊戲

只是要我說"夠完善"或是"至少有在做"而已

賣性器官?賣子宮?

所以老師律師在賣口水賣腦袋

理髮師按摩業就是在賣手指頭

代理孕母如何運作我不知道,但那總不是一種"行業"可以拿來這裡作舉例?

至少我認為以"賣子宮"來說她們不妥0_o

----------------------------------------------------------------------

想要治什麼本XD人的慾望嗎?

千年來有變過嗎?

繼續壓抑性工作者人類就都無欲則剛?XD性慾也是本能啊啊

法律是為整體利益而定,太多法條是造就了多數人的權益也變相壓抑了少數人

可以不用再針對性交易

個人也贊成罰嫖,沒有道理只罰娼

但合法化又最優先

xd

人類的確就是比較靈巧的動物而已

有思想有文化又如何? 還是有動物本能

雖然個人也認為人類能把"繁衍"這種有些動物一生甚至只能進行一次的過程氾濫化,是很逆自然的有趣現象xd

但又反過來說

人類意識到這一點了:"我們就是有性慾,自己都快無法控制的慾望"

與動物相較之下幾無生存壓力的人,能想到解決這些慾望的方法:"以你情我願的方式進行繁衍的過程而不真正生殖,用以發洩慾望"

這可不是公狗,猴子或是豬隻辦的到的

無聊到以此為業?

這扯到性工作者從事性工作的動機吧?(經濟or興趣or夢想or天賦,就和一般的職場一樣,還是你覺得後幾項根本ridiculous?)

出租性器官?

真的以為把一個濕濕軟軟緊緊的洞或是硬硬熱熱直直的杆擺在床上這麼狹隘?

至少在我的經驗中,性愛絕沒有這麼乏味

整個從相遇到完事的過程都可以算一套完整的服務,都應屬於職責內容,每個嫖客的需求也都不同

性交易本來就是用自身肉體滿足他人需求,計費制度由性工作者自己定義吧

你所舉例的4種人皆有可能,而我認為有相當的性需求者都會是其客源,我也相信有相當的性需求的人口比例很大

再者

文化品德教育水準與嫖不嫖淫不淫真TMD沒有任何瓜葛

你所舉的那些有那類生活的人們和從事性交易的與否也並沒有關聯

幾張鈔票加上幾個小時或是一晚的時間,有性慾有經濟的人只要想要並沒什麼大不了

自尊的點其實我不懂呢

而我個人尊重各行各業就是了

嗯,簡單來說,有些原本不敢作的人會因為合法了,而從事這樣的工作,而那些買方亦然!!!

連鎖效應呀><

還有樓上說的一些疾病問題等...

就算不講道德問題好了,光疾病防制、治療的成本就夠高了= ='

沒錯,這就是討論讓原本因非法而不從事性交的人們能正當從事的討論

性交合法化也必定影響社會風氣

性病的擴散的確是明顯的負面效應,不過若健保不給掛,成本是個人擔,這時候又是執照與合法組織那套...

這是牽涉到傳統教育道德的觀念

曾經最誇張的就是所謂的「存天理,去人欲。」的理學

在整個社會普便觀感還是偏向保守一點的現在

這個改變,必須從根做起

而不應該是說改就改

的確最早的時候

性交只是為了孕育下一代

然後那種快感只是附加的

也是再有節育技術前

自然逼迫有些不想生育的成年人孕育下一代的誘餌

總結

我在乎的是全方位的改變

而不是單純法律的修改

似乎很古早以前就有節育的許多偏方XD

我相信大部分成年人是想生育的

您說的好像做愛幾乎能與新生命抗衡似的,"誘餌"XD

所以我說從教育下手

國民整體價值觀也要推移

執法人員與國家機構的完善blablablalba.....

或許這些都應該趕在法律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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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候酒店可能從林森北路擴散到你家門口,你要嗎?

聽過"紅燈區"?

我不知道跟工業區阿住宅區阿是不是一樣的東西

但限制發展範圍是何其容易

那麼請更詳細地說明你支持的理由。

我先說我的想法:

因為有這種需求,所以才會有娼妓。

但那些需求是從哪來的呢?

我覺得可以好好想想這個問題,想想看究竟是哪類的人創造了這個行業。

你以"這行業這行為是不好的"為出發點來評論整個事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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