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畢聯會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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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考指考的,不是畢聯會的人。但我要在這裡為我的朋友申冤!

因為我朋友他加入了畢聯會,所以他借了我的電腦去參與剪輯影片。

據說畢聯會裡面會剪輯的人不多,大約四五人左右(加我同學)。一個人平均負責三到四部影片

然而,後來我那同學遭到了畢聯會多數人的排擠。他們認為他沒有參與討論劇本為由,不能剪片,所以我的同學只好每天乖乖的把電腦帶去給他們用,然後在一旁坐冷板凳。不用說,他的服務獎劇本以及其他項目也都被否決掉了(但是很諷刺的是,在特別企劃中,竟然出現了他劇本中的片段)。

因為他們的檔案留在我的電腦裡面,我好奇的看了一下(道德上我不應該這麼做)。由於我本身就是在玩繪聲繪影、flash和youtube的人,我看到了許多要改進的部份或著一些小瑕疵,這些都是小事。但是唯獨音樂獎的部份我頗有意見。他們的音樂獎主要是剪接某知名電影(為了保密,我不方便透漏內容),但是學校是公開的場合,加上當日的影片最終還會上傳到網路上,這牽涉到智慧財產權的問題!。於是我整合了所有影片的結果,用記事本寫下我的意見,給他們作為參考。其中音樂獎我堅持他們要重作

然而事後據我同學轉述,他們十分不以為然。有人當場嗆聲:「那這樣全台灣的高中生都要被告了啊!」

這是什麼態度?!我很想告訴他:「那你去當全台高中生就好了啊!你來竹中幹麼?」

都高三了,18歲了。法律的輕重緩急都搞不清楚!拜託你想一想,誰想告高中生啊?要告當然是告學校啊!學校才有錢可以拿啊!告學校,才有殺雞儆猴的效果啊!且看幾年前成大學生載mp3事件,新聞媒體焦點的不是那些人,而是「成大」

我記得我高一時,製作社團招生片,才剪了3秒鐘的「泰伯倫戰爭4」的宣傳片,就被我的學長罵的要死。這些法律的概念,是我的學長那時候教我的。

而我高二時,我為班上拍的園遊會電影宣傳片,只因為用了聯合公園的配樂,所以他們的公司就因為我沒有得到授權,把它砍了!

我可以諒解他們會不小心觸法,因為這種事情的確「不因一事,不長一智」。

事後,他們還是堅持要放那部音樂獎,就看范老師審核能不能過。所以我的建言全部都是廢話。

唉,其實我一點都不驚訝這樣的結果。我室友當初就奉勸我不用浪費時間寫那些東西,因為竹中人心高氣傲,他們心中只有自己。我知道我在他們眼中只不過是一個唱簑他們偉大傑作的異議份子,但我也曉得,該是我說話的時候,我就不應該沉默。

我不敢說我很懂電腦世界的法律,但是我知道我不應該給學校帶來麻煩。或許吧,就算當天音樂獎放了,真的有人閒閒沒事去檢舉嗎?然而做事情本來就不應該帶有僥倖的心態,因為有些事情,是不容許第二次機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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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這份回覆,來自畢聯會

關於您提到關於團隊合作的種種問題,我們將不在此作出任何回應,因為也許您與我們一樣,都只能看見事情的一小部份,難以客觀的描述這件事情,希望您能諒解。

我們也不對您擅自觀看您電腦內的素材一事作任何討論,因為我們曉得這不是這次討論的重點。我們對於您如何知道特別企劃的內容也無心過問,您理當不會曉得,但這亦不是此次討論的焦點。

我想,我們討論的重點,是有關於尊重智慧財產權。

您是對的,未經許可下逕行播放,絕對是違反法律的行為,而且事情發生後,遭到追究的絕對是學校,是竹中,而不會是我們這群未經世面的準大學新鮮人,這件事情,您再度正確。

但我想陳述一件事實---我們的處理方式,並非如同您同學所轉告的一意孤行。我們目前採取的方式是向該母公司尋求許可,若有所成果,則該影片將得以保留,反之其將不會在畢典上出現。我想說的是,也許,您的消息並不是這麼樣準確,更遑論之後關於"高傲竹中人"之批評。

這件事情尚在研議,也正被積極地處理,我們感謝您積極為竹中、為同學們著想,但是在尚未完全了解情況前便有情緒性的字眼出現,讓我們感到十分不舒服,因為我們並非孤傲、也並非心中僅有自己。也許您在提供意見的當下,讓辛苦籌備的畢聯會幹成員們很難一下子完全接受您的建言,進而有所反彈,我為此向您道歉,也請您了解是我們所承受的期待與壓力讓成員們一時間決定反駁你。但終究,這樣的事情必會經由正式管道回應,因為所有疑慮與建言都會在每天例行的會報中被討論,您無須擔憂你的意見會被" 吃案"或者“全是廢話“。

所謂正式管道包括:學務主任、訓育組、畢聯會正副會長,因此歡迎您有任何疑慮時,利用上述管道了解全盤狀況後,再行提供意見,因為文字的力量實在強大,我們誠不希望因此造成任何誤解=)

第62屆畢聯會副會長林勁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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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樓下

對,

我看了很不高興

你說竹中人心中都只有自己

別忘了

你也是竹中人

你這篇文章

何不是只有自己的觀點?

第62屆畢聯會企劃組組長李原安

呃...這樣說好像不好意思

可是學長

此篇"最該"討論的點好像不是你所回覆的這個

即使您說的可能是對的

身為第62屆畢聯會企劃組組長的學長是不是應該就"版權"及msilarepmi學長所說之"畢聯會其他成員回覆的內容"加以討論?

我想明智的學長應該是知道答案的

還有

我想講一下

試問誰打的文章不是自己的觀點?

不是每個人都把文章當報導文學寫的

幽藍冰潭學長此發言

就我的觀點而言似乎是因為看完msilarepmi學長發的文之後心情不好所回覆的

這樣應該不是身為一個即將從竹中讀滿三年畢業的人應該做的事情

在此發表一下意見

最後

我想奉勸畢聯會

版權問題真的不是該用一個僥倖的心態去面對的

作的很好又有什麼用

不全是自己的

那又有什麼值得高興的呢?

當然

linus學長所回覆的內容中

如果說法無誤

那畢聯會的做法是正確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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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樓下

對,

我看了很不高興

你說竹中人心中都只有自己

別忘了

你也是竹中人

你這篇文章

何不是只有自己的觀點?

第62屆畢聯會企劃組組長李原安

我以一個旁觀者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

首先,我覺得msilarepmi的部分也許發言中有參雜一些個人情緒

但畢竟不管如何,版權問題就是牽涉到法律問題

如果真的出事情了,我想這對大家都不好

尤其是對學校的名譽而言,是種傷害

畢聯會努力地想要為畢業生們籌備一次難忘的畢業典禮

但如果牽涉到版權而使得母校被告,我想這不是大家樂見的

況且以畢業生的角度看來,我想大家對竹中都是有感情的

也不希望因為一次的畢業典禮賠上了竹中的名譽

(試想,哪天水果日報刊出來了,那傷害會有多大?)

這位同學你當然可以感到不滿

但我想說的是,這是個言論自由的社會

個人的意見都是允許的,況且不是純粹嘴砲而沒有提出建言

我想還是不用這麼激動會比較好

同學你好,這份回覆,來自畢聯會

關於您提到關於團隊合作的種種問題,我們將不在此作出任何回應,因為也許您與我們一樣,都只能看見事情的一小部份,難以客觀的描述這件事情,希望您能諒解。

我們也不對您擅自觀看您電腦內的素材一事作任何討論,因為我們曉得這不是這次討論的重點。我們對於您如何知道特別企劃的內容也無心過問,您理當不會曉得,但這亦不是此次討論的焦點。

我想,我們討論的重點,是有關於尊重智慧財產權。

您是對的,未經許可下逕行播放,絕對是違反法律的行為,而且事情發生後,遭到追究的絕對是學校,是竹中,而不會是我們這群未經世面的準大學新鮮人,這件事情,您再度正確。

但我想陳述一件事實---我們的處理方式,並非如同您同學所轉告的一意孤行。我們目前採取的方式是向該母公司尋求許可,若有所成果,則該影片將得以保留,反之其將不會在畢典上出現。我想說的是,也許,您的消息並不是這麼樣準確,更遑論之後關於"高傲竹中人"之批評。

這件事情尚在研議,也正被積極地處理,我們感謝您積極為竹中、為同學們著想,但是在尚未完全了解情況前便有情緒性的字眼出現,讓我們感到十分不舒服,因為我們並非孤傲、也並非心中僅有自己。也許您在提供意見的當下,讓辛苦籌備的畢聯會幹成員們很難一下子完全接受您的建言,進而有所反彈,我為此向您道歉,也請您了解是我們所承受的期待與壓力讓成員們一時間決定反駁你。但終究,這樣的事情必會經由正式管道回應,因為所有疑慮與建言都會在每天例行的會報中被討論,您無須擔憂你的意見會被" 吃案"或者“全是廢話“。

所謂正式管道包括:學務主任、訓育組、畢聯會正副會長,因此歡迎您有任何疑慮時,利用上述管道了解全盤狀況後,再行提供意見,因為文字的力量實在強大,我們誠不希望因此造成任何誤解=)

第62屆畢聯會副會長林勁辰

畢聯會這篇我覺得回的很有風度

當別人有建議的時候

不管同意或是不同意

我認為都不應該用很激烈的語詞直接把對方否決掉

況且大家都是竹中人

實在沒必要自己傷自己人

呃...這樣說好像不好意思

可是學長

此篇"最該"討論的點好像不是你所回覆的這個

即使您說的可能是對的

身為第62屆畢聯會企劃組組長的學長是不是應該就"版權"及msilarepmi學長所說之"畢聯會其他成員回覆的內容"加以討論?

我想明智的學長應該是知道答案的

還有

我想講一下

試問誰打的文章不是自己的觀點?

不是每個人都把文章當報導文學寫的

幽藍冰潭學長此發言

就我的觀點而言似乎是因為看完msilarepmi學長發的文之後心情不好所回覆的

這樣應該不是身為一個即將從竹中讀滿三年畢業的人應該做的事情

在此發表一下意見

最後

我想奉勸畢聯會

版權問題真的不是該用一個僥倖的心態去面對的

作的很好又有什麼用

不全是自己的

那又有什麼值得高興的呢?

當然

linus學長所回覆的內容中

如果說法無誤

那畢聯會的做法是正確的

以上。

我不表明我對文中的看法

不過我對這位學弟分析事情的態度給予讚賞

很多事情是一體兩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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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會長不希望我們回覆文章,但有些事必須講清楚

那個同學在團體中"不受歡迎"的原因我想很多人都知道

但那真的不是重點

據我所知

有關該影片將有侵犯版權的問題,我們已經與廠商溝通且有好一段時間

所以同學的建言不是廢話

但你卻發這種文章實屬不夠洽當

因為我們真的有在處理

再者,你我都是同班同學,見面不難

我希望你往後有建設性的建議、對畢聯會的不滿""可以來找我討論

不要只吸收單方面資訊而妄下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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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因為只專注於課業,早已不關心畢業典禮這檔事。

對我個人來說畢業典禮只是一張「畢業證書」的領取儀式而已。

關於要從中午「謝師」到下午「逛校園」最後的「典禮」。

一切都是繁文縟節的工程,想當初家父還跟我說過,他們(某台北知名男校)連畢業典禮都只是有獎的來就好了,剩下有的人都具續回家或是去圖書館讀書。

---------------------------------------

如果你看完上面一段文章,或許你很不爽、不能理解,但是這一切到頭來不就是「個人的意見」?

如同樓上所言,片面之詞,每個人對事情的理解都是有限,外人不知道「為何那同學會被排斥?」「畢典會裡的真實面目?」諸如此類的問題,我們事外人都沒有評論的價值,最多是藉機抒發「自己的意見」罷了!

讓當事人自己來解決,是在下對多數事情的看法,不是受到「自以為的迫害」以後就發篇文章來論壇。

第一,真相是甚麼?你想強調的是「版權問題」的話,我想法律上都已經有明文規定,假使你是想為那位同學受到「排斥」而申訴的話,我想最佳的解決方案還不如請那位同學自己跟畢典會的人說清楚講明白,「雙向溝通」是課本中『永久的最佳解決問題方法』,那何不如多多學習一下課本精神?

第二,雖然近日以降,個人都請假不去學校,對於學校校務方面也自從卸任班長後就沒有再過問,但是就以前我跟各大處室主任、組長、教官交旋交涉的經驗告訴我,關於很多校務的事情,好像幾種特色。

1.扯到「女生」的話題,大家都愛管。

2.已經交由學生負責的事情,請不要找「行政人員」,他們會以「請找『負責同學』。」來搪塞。

---------------------------------------

以上只是一些個人意見、經驗,如有意見那應該只是你我的見解不同罷了,也請不要從這文章中來進一步討論。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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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這樣說好像不好意思

可是學長

此篇"最該"討論的點好像不是你所回覆的這個

即使您說的可能是對的

身為第62屆畢聯會企劃組組長的學長是不是應該就"版權"及msilarepmi學長所說之"畢聯會其他成員回覆的內容"加以討論?

我想明智的學長應該是知道答案的

還有

我想講一下

試問誰打的文章不是自己的觀點?

不是每個人都把文章當報導文學寫的

幽藍冰潭學長此發言

就我的觀點而言似乎是因為看完msilarepmi學長發的文之後心情不好所回覆的

這樣應該不是身為一個即將從竹中讀滿三年畢業的人應該做的事情

在此發表一下意見

最後

我想奉勸畢聯會

版權問題真的不是該用一個僥倖的心態去面對的

作的很好又有什麼用

不全是自己的

那又有什麼值得高興的呢?

當然

linus學長所回覆的內容中

如果說法無誤

那畢聯會的做法是正確的

以上。

我想

對於"版權"的問題

linus回答已夠詳細、完整

我不需要多做解釋

而"其他成員回覆內容"的問題

我沒有當場聽到任何同學這麼說過

也許他們真的那麼說過

也許只是以訛傳訛的說法

我是否不該妄加討論?

我打了那篇回覆

不過是想提醒那位同學

當他想要對一件事發表評論的時候

應該多加去證實一些事情

而不是就自己單方面所聽到的

就說出這些言論

應該嚴謹一些,是不?

或許是我的表達能力問題

造成誤會

那我在此道歉

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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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一個旁觀者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

首先,我覺得msilarepmi的部分也許發言中有參雜一些個人情緒

但畢竟不管如何,版權問題就是牽涉到法律問題

如果真的出事情了,我想這對大家都不好

尤其是對學校的名譽而言,是種傷害

畢聯會努力地想要為畢業生們籌備一次難忘的畢業典禮

但如果牽涉到版權而使得母校被告,我想這不是大家樂見的

況且以畢業生的角度看來,我想大家對竹中都是有感情的

也不希望因為一次的畢業典禮賠上了竹中的名譽

(試想,哪天水果日報刊出來了,那傷害會有多大?)

這位同學你當然可以感到不滿

但我想說的是,這是個言論自由的社會

個人的意見都是允許的,況且不是純粹嘴砲而沒有提出建言

我想還是不用這麼激動會比較好

我當然明白這牽扯到法律問題

但副會長已經明白告訴各位"已在處理中"

我想這一點 沒有爭議

我不滿的點是

為何該位同學

可以在對此事毫無查證的情況下

就發出這種傷人的回覆?

換作是板上的各位

當各位被一位並非全然了解情況的同學

指責你忙的昏天暗地的成果時

各位作何感想?

或許上面的言論早已離題

但是我想

我有必要對我的言論做出解釋

再一次為我的言論造成各位誤會而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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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明白這牽扯到法律問題

但副會長已經明白告訴各位"已在處理中"

我想這一點 沒有爭議

我不滿的點是

為何該位同學

可以在對此事毫無查證的情況下

就發出這種傷人的回覆?

換作是板上的各位

當各位被一位並非全然了解情況的同學

指責你忙的昏天暗地的成果時

各位作何感想?

或許上面的言論早已離題

但是我想

我有必要對我的言論做出解釋

再一次為我的言論造成各位誤會而抱歉!

忙得天昏地暗或幹得死去活來,這些辛苦都不能成為做了胡塗事逃避應負責任的模糊焦點卸責理由。

有同學質疑影片段落取自現成他人影片,這種剽竊行為在現實社會是非常可恥嚴重的,這牽涉到人格尊嚴與商業侵權,根本在創作之初就該避免,而不是知錯不改再去與廠商洽詢協調使用權。

這是一個學生在學習道德與法律的課題,現代的新竹中學道德與法律教育是非常糟糕的~~!這不僅僅反映學生道德與法律的認知匱乏,據我了解竹中的教育決策者對道德與法律的認知也是糟糕透頂!

有什麼樣的教育決策者,自然教育出甚麼樣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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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考指考的,不是畢聯會的人。但我要在這裡為我的朋友申冤!‧‧‧﹝以下略﹞。

全篇我沒看見msilarepmi任何情緒性的怒罵,反而是很負責任地提出整件事的過程與評論,你提出的著作權觀點完全正確,也建議抽掉嫖竊影片重拍!我願給你清晰的腦袋予以最大的肯定與敬意!

我是竹中33屆﹝1980年﹞畢業,我家小朋友是去年2008年竹中畢業,他在2007年高二時擔任管樂社社長,他念竹中三年的時間裡,不認識他或沒聽過他名字的新竹中學老師或學生,自己到竹中操場300公尺跑道罰跑3圈。竹中自校長、主任至全體教官既怕他又誇他,他總能不畏權勢,見義勇為單槍匹馬直接去見校長、主任或教官,針貶竹中教育弊病,直言不諱!所以一直以來他的勇氣與智慧得到校長、主任與全體教官的讚賞。

他從來在學校不爲自己謀求特權,愛人樂群也不喜歡出風頭,竹中校訓誠慧健毅是身體力行實踐的!不是拿來當口號喊爽的!

msilarepmi,you are a good boy,you did a great job!

願保持清晰頭腦的智慧與冷靜批判的勇氣,你將會在未來的人生挑戰中脫穎而出!祝福你也向你致敬。你是竹中人的好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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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篇我沒看見msilarepmi任何情緒性的怒罵,反而是很負責任地提出整件事的過程與評論,你提出的著作權觀點完全正確,也建議抽掉嫖竊影片重拍!我願給你清晰的腦袋予以最大的肯定與敬意!

我是竹中33屆﹝1980年﹞畢業,我家小朋友是去年2008年竹中畢業,他在2007年高二時擔任管樂社社長,他念竹中三年的時間裡,不認識他或沒聽過他名字的新竹中學老師或學生,自己到竹中操場300公尺跑道罰跑3圈。竹中自校長、主任至全體教官既怕他又誇他,他總能不畏權勢,見義勇為單槍匹馬直接去見校長、主任或教官,針貶竹中教育弊病,直言不諱!所以一直以來他的勇氣與智慧得到校長、主任與全體教官的讚賞。

他從來在學校不爲自己謀求特權,愛人樂群也不喜歡出風頭,竹中校訓誠慧健毅是身體力行實踐的!不是拿來當口號喊爽的!

msilarepmi,you are a good boy,you did a great job!

願保持清晰頭腦的智慧與冷靜批判的勇氣,你將會在未來的人生挑戰中脫穎而出!祝福你也向你致敬。你是竹中人的好榜樣!

請問為什麼會提到學長你的小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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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如果紅色是重點

那我也想來說說前面那段

(版權這東西已經被你們帶的好多我也不想再說XD)

如果沒有參與劇本討論

實在不適合剪片

我們不是多龐大的組織能有多強大的製作

這種小型的自製影片

不就幾乎拍攝剪接跟導演都屬同人

對於劇本的不了解可能真的不太適合剪

純屬個人意見無意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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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如果紅色是重點

那我也想來說說前面那段

(版權這東西已經被你們帶的好多我也不想再說XD)

如果沒有參與劇本討論

實在不適合剪片

我們不是多龐大的組織能有多強大的製作

這種小型的自製影片

不就幾乎拍攝剪接跟導演都屬同人

對於劇本的不了解可能真的不太適合剪

純屬個人意見無意冒犯

我倒是覺得劇本可以與製片人溝通

就沒什麼問題了我覺得

畢竟剪片是要"了解"劇情

當然有參與討論是在好不過的了

畢竟我就有這樣剪過片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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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雖說畢業典禮結束了,音樂獎也沒有播出,不會有法律問題了。

不過我還是針對部份內容做一下答覆,也希望能為學弟對此事能留下個借鏡

補充樓下

對,

我看了很不高興

你說竹中人心中都只有自己

別忘了

你也是竹中人

你這篇文章

何不是只有自己的觀點?

第62屆畢聯會企劃組組長李原安

如果你做任何事,只願為了聽讓你爽的聲音,那我必須很遺憾的表示:你的言詞和態度剛好印證了我所謂的心高氣傲、自以為是的竹中人!

為什麼我要說「竹中人」?因為我寫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為了批鬥某些人,而是希望透過檢視這件事,讓所有竹中人,畢聯會也好、平輩也好、學弟也好,留下一個借鏡,反省類似發生在你周圍的案例。

是的,我不否認我也是個心高氣傲的人。在打的時候,我一直在思考:我是不是狂妄過?我是否也觸過法?我是否曾經排擠過我的同學?是否經不起別人的批評?這篇文章與其說是責難畢聯會,不如說是我對自己行為的省思。

P.S.對自己言論負責只要表明身份就好了,不需要公佈自己的名字。我想你也注意到了,那只會帶來不必要的困擾,你的名字將會和你的言行劃上等號

~~~~~~~~~~~~~~~~~~~~~~~~~~~~~~~~~~~~~~

關於linus同學的話,我想最重要的法律主題,恩....我想Losten學長已經替我回答了....

說真的,看到你們的答覆我覺得很感慨。雖說溝通的管道有很多,我認識校長,他也認得我,但是沒有人會喜歡上對下的感覺是吧?何況就像清寒教育受害者所說:學校根本懶得介入。

我承認把這件事公佈到網路上是件很激進的舉動,但不能否認這是最有效的方式。我在電腦留的.txt檔沒有人care;貼到網路上,不到幾個小時就有人回應了。一個團體,若是沒有人監督、沒有人批評、糾舉,是不會有所進步的。

另外關於那同學的問題,個人特質和團隊合作這些問題實在很難釐清誰對誰錯,但我只想對主席說:

領導者的存在,是為了要妥協每個人的意見和想法,把適當的人安置到適當的位子。而不應該是站在大多數人的立場去排擠異議份子,就像馬克吐溫所說:"Whenever you find that you are on the side of the majority, it is time to pause and reflect."我並不要求大家都能容忍他特異的行徑和想法,但是身為主席,你除了要以團體為重,你也應該去妥協組員之間的問題和協調每個人彼此間的衝突,而不是讓成員對自己的團體感到失望。

我自己曾被大家排擠過,我也曾和武陵的人打過筆戰,因此我很清楚群眾的力量。

所以我認為身為領導人,這些問題才是你該解決的。而不是窮於應付他人的攸攸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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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

學長們要討論的重點是

1.好朋友被排擠

2.影片牽涉智慧財產權

3.竹中人之間的對立

究竟是哪個呢?(我是覺得這篇文章的標題就是要挑起筆戰的- -)

如果是1.的話

我想非當事人的都不能妄下定論吧?

畢竟事情都要多方角度去理解的

若只是好朋友的片面之詞

很難以最公正客觀的觀點來看

假設 我說假設

那位好朋友真的被排擠了

有人反省過一個人為什麼被排擠嗎?

大家都是讀書人 不會這麼不理性到如此

應該不會因為單純看一個人不爽就排擠他吧?(有也是少數)

至於樓上學長說 領導者要把每個人放在適合的位置

如果真的只是那位好朋友不合群呢?那又該怎麼辦?

包容是有限度的 無上限寬容會讓團體分崩離析

以上是我在團體生活中的經驗

如果是2.的話

副會長都已經這樣解釋了

畢業典禮也安然溫馨的度過了

我們非畢聯會的旁觀者還有資格說什麼呢?

如果是3.的話

「竹中人心高氣傲,他們心中只有自己」

這句話我要修正

「少年都心高氣傲,他們心中只有自己」

少年總是輕狂 自我中心

我們都只是少年 只是學生

我們都還在學習 學習謙虛 學習接納 才會成長

不要講得好像竹中人都很討人厭

學長也是竹中人吧?對竹中有什麼陰影嗎?

學長講這句話最好先反思一下自己

這句話是否太情緒化 太自以為是了?

以上都只是個人拙見 看看就好

另外恭賀學長們的畢業典禮圓滿順利的結束

Losten〝資深〞學長的文章很好笑

全文的Key Word就是小孩很優秀(小學弟我真是受寵若驚呢XD)

老實說學長的小孩是誰真的不感興趣~

還有還有

不要老是喇叭新竹高中

好像被稱所謂的第一志願就是要扛起世俗的罪過一樣

就我了解 不要說是高中生

大部分的人道德和法律教育都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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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weeks later...

真是個非常有趣的議題.

我覺得msi.說得很好, 感覺思緒相當清晰.

對二樓的言論略表無言....因為每個人都有權利發表自己的想法!

Lo.資深學長也講得很好, 可是第一封留言好像太過強調自己的小孩了.... @@ 當然不是說誇自己的小孩不好啦, 只是有點離題嚴重 (字數頗多在描述羅夫的), 不過我仍然讚賞Lo.下面對自己坦誠的留言, 很直接很豪邁.

然後覺得田龜最後一段, 說得有點不夠好. (不是不好, 該文仍有田龜的道理)

敝人認為智產侵權的部分, 好像大多數的人都沒有個概念(包括我本人, 常不小心就觸法, 然後自己渾然不知, 可是現在已經盡量避免了), 而這個情況似乎也不只是發生在竹中裡(我可以大膽假設是大多數的國高中生).

針對"好像被稱所謂的第一志願就是要扛起世俗的罪過一樣"這一句話, 我願意鼓起勇氣作個修正:竹中人不是不會犯錯的, 侵權部分(Lo.學長口中的剽竊片)應該要極力改善, 甚至可以立個製片須知之類的東西留給以後的畢聯會作參考, 讓每屆的畢業生都能夠看到合法而且有創意的畢業短片.

PS.有一位高一的學弟發問說畢聯會是幹麻的, 我在此簡短補充, 畢聯會就是在高三階段已經考上大學的準大學生(也就是在第一次大學學測申請或獨招就考上的學長姐們)組織成的畢業典禮負責團體. 這個團體負責場地的製作, 你們看到很好笑很有爆點很感人的畢業影片, 畢業典禮相關事務, 基本上畢聯會都會有比較大的參與比例唷.

PS2.許久沒來了, 竹中人能盡情討論是好事啊!加油啦!有冒犯誰我就先道個歉了, 畢竟真的很久沒來, 或許沒搞清楚狀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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