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江joker 10 發表於 May 2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7, 2009 之前上課有提到使用竊盜不罰的問題那如果我今天"借用"了別人的機車代步我還幫他加了油那車主不但不能告我竊盜我還能主張對方不當得利我要請求返還油錢這樣不是很怪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華江joker 10 發表於 June 14,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4, 2009 就雖然這是民事跟刑事的不同可是這整件事情下來被害人就會覺得說我車都借你騎了還要付給你幫我加的油喔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四神湯 10 發表於 June 14,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4, 2009 這樣啊,不過如果你們先約好,借騎的代價就是幫加油,這樣就沒問題了.出借人可以這麼做,如果不做就承擔被加油後不當得利返還的風險,事實上這個加油也的確是出借人的額外收入,我覺得請求返還挺ok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華江joker 10 發表於 June 14,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4, 2009 我一開始的借用有用引號明說就是偷來暫時借騎一下所以才有這個想法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四神湯 10 發表於 June 14,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4, 2009 喔,這樣啊.那就變成,竊盜造成的權利被侵害可以要求賠償,不過一方面不當得利仍然要返還.你覺得這樣不合理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伊蘇雅斯克 10 發表於 June 14,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4, 2009 以竊取汽油來論竊盜罪,縱使在未經他人允許下"借用"了別人的機車代步,至加油站的路途中,總會消耗汽油吧!?除非,你的機車沒有汽油又停在加油站旁外,應該可以以竊取汽油來論竊盜罪,然而這似乎是實務的見解.....雖然,我不怎麼贊同.....又在"借用"了別人的機車代步至加油站的路途中消耗了原本存在於機車的油,這樣的情形有無侵權行為?有無不當得利?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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