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y 10,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0, 2009 〔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我們也想當媽媽!」今天是母親節,婦女及同志團體昨天批評台灣的人工生殖、領養制度僅供異性戀婚姻家庭適用,單身女性、同性伴侶無法藉由合法制度成為媽媽,永遠被排拒在當媽媽的大門之外。婦女新知、台灣女同志拉拉手協會、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連袂於龍山寺前召開記者會。台大政治系副教授黃長玲直言,台灣單親家庭快速成長,家庭型態多元化,社會可接受婦女離婚後獨自扶養孩子的單親家庭,但女性自認為不適合婚姻,不願結婚,卻被剝奪當媽媽的權利。批人工生殖法 僅保障夫妻台大法律系助理教授陳昭如解釋,人工生殖法僅保障不孕夫妻的生育權,求子心切的單身藝人藍心湄、白冰冰被迫千里迢迢到國外借精生子;台灣法令大小眼,認定結婚女性才有資格當媽媽。想透過領養,兒少福利機構多限定收養人須是夫妻,即使透過私人關係收養親友的孩子,也要透過法院裁定,但高院曾駁回單身女性的收養聲請,只因評估「收養人為單身,日後可能面臨再婚,屆時是否影響被收養人的適應,不能忽視。」女同志拉拉手協會副理事長小逸指出,前年有位女同志想領養妹妹的小孩,但社工、法官擔心被收養人有性別角色混亂,以及被收養人日後可能遇到的歧視與壓力,駁回收養聲請。小逸認為,異性戀家庭會養出同性戀小孩,同志家庭也會養出異性戀小孩,性傾向不等於性別認同,也不等於性別角色;法官、社工認為小孩日後可能遭歧視,是倒果為因,複製歧視。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y 10,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0, 2009 真巧,其實我今天下午也想PO這篇文章上來討論,只是想說應該爬爬舊文,整理出一個比較完整的系列,所以就沒馬上動作。該怎麼說呢?我很喜歡孩子,也希望能有一個孩子,但是....跟男的生不出來= =""不過...現在我的工作就是教導可愛的孩子們,暫時我也會安於這個角色。*~Ayone~*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y 10,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0, 2009 台大政治系副教授黃長玲直言,台灣單親家庭快速成長,家庭型態多元化,社會可接受婦女離婚後獨自扶養孩子的單親家庭,但女性自認為不適合婚姻,不願結婚,卻被剝奪當媽媽的權利。嗯,整篇新聞中,這是較有可能被開放的部份吧。因為現在的單親家庭的確是愈來愈多。會成為一股不可忽視的社群。想透過領養,兒少福利機構多限定收養人須是夫妻,即使透過私人關係收養親友的孩子,也要透過法院裁定,但高院曾駁回單身女性的收養聲請,只因評估「收養人為單身,日後可能面臨再婚,屆時是否影響被收養人的適應,不能忽視。」女同志拉拉手協會副理事長小逸指出,前年有位女同志想領養妹妹的小孩,但社工、法官擔心被收養人有性別角色混亂,以及被收養人日後可能遇到的歧視與壓力,駁回收養聲請。小逸認為,異性戀家庭會養出同性戀小孩,同志家庭也會養出異性戀小孩,性傾向不等於性別認同,也不等於性別角色;法官、社工認為小孩日後可能遭歧視,是倒果為因,複製歧視。至於這段就又是對於同志的歧視了,或許對於小孩來說會有那個可能被歧視等等的,但是只由這點就去限制,實在是過度反應。因為除非是非常富裕然後社會地位極高的家庭的小孩,不然都還是有那個可能因為家庭被歧視。與其消極限制同志領養的權利,不如積極努力正確的公民教育,而且要從小教起。小卒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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