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佑板中 10 發表於 April 26,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6, 2009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台北市三位「天王級」補教業者因違法購買學生個人資料招生被查獲,他們均認罪也有悔意,檢察官給予緩起訴機會,不過必須服義務勞務兩百四十小時。三人決定在暑假聯手成立「免費補習班」,除本尊「下海」講課外,也「加碼」號召旗下老師共襄盛舉,創下緩起訴作法首例。上課抵免240小時勞務役據悉,這些誤觸法網的補教業者本身就是補教名師,在補教界名聲響叮噹,每小時鐘點費動輒上萬元,此次預計免費教一百四十人,若以每名學生五至六萬元學費計算,加上場地費、講義等費用,估計三人這次「義教」金額將超過千萬元。高雄地檢署去年偵辦一起嚴重個資洩漏案,發現承辦九十七年基測電腦計分的博暐公司負責人林正杰等人涉嫌監守自盜,在去年四月間將三十一萬名考生資料複製後向北中南多家補習班兜售,買主中有三位是北部知名的補教業者。檢方去年十月間將賣個資及涉竄改基測成績單的林正杰等八人,依背信及偽造文書等罪名起訴,林被求處十年重刑。至於涉嫌買個資的補教業者,獲緩起訴處分,但每人必須繳交一百二十萬元給國庫,並服兩百四十個小時義務勞務。開暑假特訓班 學費全免檢方發現,三名補教業者均有教學專長,詢問是否可以輔導學生課業?想不到,他們居然提出願意透過台北市補教協會找尋場地,以補習班規劃完整「特訓班」方式,在暑假期間,免費為高二升高三的學生輔導課業。台北地檢署觀護人室指出,對有心向學的學子來說,這絕對是「史上超級好康」的學習機會,補教業者還為這次義務教學訂定目標,希望至少「把原本僅能考取私立大學的學生,輔導到能進國立大學」。北檢觀護人室指出,這些業者還允諾,若成績優良者,可以免費續讀秋季班。由於這幾名補教業者為了招生需要,才受誘購買考生資料,並非惡意犯案,檢方為了保護個人隱私,不方便透露他們的身分。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pr/26/today-life8.htm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ros0828 10 發表於 April 26,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6, 2009 我也有看到這篇報導,感覺整個期待,希望有我想要的科目xD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神月出雲 10 發表於 April 26,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6, 2009 可是高一升高二不能參加阿ˊˋ為什麼為什麼ˋˊ不過我的暑假早就滿了...所以沒差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泡泡楊 10 發表於 April 2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7, 2009 希望有赫哲 劉毅 吳岳((夠大牌了吧其實劉毅可以換成 威俐 飛哥 張維 哇哈哈不用錢 好爽好爽 可是一定限制多多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0858B 11 發表於 April 29,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9, 2009 我冏......幹麻不透漏他們的身分呢?難道學生們在暑假上了課之後還會不知道老師是誰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幻乂凰 10 發表於 May 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 2009 這件事我知道...去年暑假就是因為這件事被抓去警察局當證人填資料他們賣97年應屆考生的基測資料我看到警察局的名單上被害人(也就是資料被賣出的我們學生)都是分數273分或274分的考生印象中是赫哲、儒林收買資料(還有一個忘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子勛 嘎嘎 10 發表於 May 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 2009 至少還能幫到很多學生不過從另外一個角度看,他們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才會這麼做的現在補教業競爭這麼激烈會這樣再所難免以前高中接補習班電話接到手軟考完指考接重考班電話也接到手軟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rausing 11 發表於 May 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 2009 換個角度想,趁機打廣告,有些補習班學生要去試聽還需要給學生車馬費= =...他們上課學生又不一定想聽實在高招...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楓情落葉 11 發表於 May 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 2009 嘖嘖補習班收買個人資料不是早就知道的事嗎= =?不過我還是好想知道那三位"天王級"的補教界名師...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夢想ˇ翔1453397490 10 發表於 May 14,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4, 2009 到底是誰呢??好想知道歐= =不過補習班買個資應該本來就有八只是這幾家倒楣被抓出來不然你怎麼可能動不動就接到電話或傳單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天佑板中 10 發表於 June 18,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8, 2009 檢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高中學生免費學業服務計畫書」1份,請 查照。http://163.20.154.3/lllboard1/view.asp?ID=1115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不理不理佐衛門 10 發表於 June 19,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9, 2009 (已編輯) XXX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rch 7, 2010 ,由 不理不理佐衛門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ysterybug 10 發表於 June 20,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0, 2009 可見補習班洗錢真的洗很大我記得陳X宏暑假上課本來就不用錢...吳岳....很多都不用錢啊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泡泡楊 10 發表於 June 21,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1, 2009 話說我今天還去問我們老師((赫哲的他說他不知道 唉唉拜託一定要有赫哲!!!能上到赫哲免費的課整個就會很爽耶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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