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夜星扉 10 發表於 April 21,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1, 2009 總則1 本版規依照深藍總章程賦予版主之權力,由版主制定,並遵循總章程之規定。版主與副版主擁有對此版規的最終解釋權與修改權。1之一 本版管理層由版主,各版負責人與鞭師堂長老(以下簡稱長老)組成。1之二 版主有有行政與監管的權利與責任,與長老有監管的權利與責任。1之三 長老及各版負責人若希望對其負責版面進行行政上的管理,須通知版主,且經版主同意。1之四 版主可隨時就各版負責人與「鞭詩堂」長老在版面上的活躍程度,決定人選之變更。版主可隨時向站方管理員提出就各版負責人與「鞭詩堂」長老之改選或免職提案。2 本版為『個人創作集散地』,發文者需遵守其所在地之與著作權相關之法律法規,嚴禁抄襲。2之一 除教學版面,本版其餘各版不接受一切轉帖性質的文章。2之二 若作品為多人創作一人發表,發表者需在作品結尾處列出其他創作者之姓名。2之三 如發現發文者有抄襲行為,罰則如下:1第一次初犯者,版主執行『5之一第1條』,並發PM警告。2第二次再犯者,版主執行『5之一第1條』,發PM警告,並將其抄襲過程公布於版面(僅將被抄襲之作品名稱與原作者名字列出,原文不列出)。通過置頂方式公告一星期。3第三次再犯者,『5之一第1條』,不發PM警告,而直接向站方回報,由站方決定下一步的舉措。3 本版下設六個版面:詩歌,鞭詩堂,散文,小說,古典文學以及教學。個版面皆有依照其特殊情況制定之版規。3之一 所有作品需為中文創作。一切外語作品須附帶中文翻譯,否則依照「5之一第1條」進行處理。且原作(外語版本)需為本人創作,不可將他人之外語創作翻譯並發表,違反者依照本版規總則『2之三』及其下屬各條進行處理。4 只允許對作品進行評價。4之一 禁止發表人身攻擊的言論,包括謾罵或諷刺。並且嚴禁色情。版主與各管理骨幹有權對情色類文章進行主管審議,並決定其去留。4之二 禁止發表含有強烈意識形態,或造成其他閱文者情緒上產生嚴重排斥的言論。4之三 政治性評論類之文章一概不接受。4之四 對於一切觀點必須保持尊重的態度,不可因個人的自尊心或面子問題,而與他人引發筆戰。合理的要求是訓練,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評文本身就是主觀的。4之五 對於違反『4之一、二、三、四』者,罰則如下:1頭次初犯者,版主依照『5之一第5條』對原帖進行處理,並PM警告。2第二次再犯者,版主依照『5之一第5條』對原帖進行處理,並PM警告。3第三次再犯者,版主依照『5之一第1條』對「戰帖」進行處理,並PM警告。4第四次再犯者,版主依照『5之一第1條』對「戰帖」進行處理,並向總版或站方管理員回報,而無須告知違反版規者。註:若原帖創作者並未參與筆戰,而參與筆戰者為回復者,原帖發文者有權在版主對其原帖執行『5之一第5條』後,在版面內重新發表同主題且同內容之文章。若於發文日同一天內發生筆戰且版主鎖其原帖,重新發表之文章不受『5之二』及其下屬各條限制,但此特權僅限於此篇重新發表之文章,超過『5之二』所限之數量規定者,依照『5之一第1條』進行處理,並無須PM告之。若於發文日第二天或日後發生筆戰且版主鎖其原帖,發文者可在第二次於版面內發表其被鎖之原文後,再於版面上發表一篇屬於當日的新帖,但此特權僅限於當日所發之新帖與重新發表之舊帖(被版主鎖定的),超過『5之二』所限之數量規定者,依照『5之一第1條』進行處理,並無須PM告之。若被鎖之文章超過一篇,原發文者可以照上述方案進行「補帖」,但除被鎖之就帖外所發之新帖的數量,受到『5之二』限制。4之六 對於文字與標點符號的規範如下:1全部標點符號使用全角。使用半角者,頭三次初犯,由版主執行『5之一第四條』進行處理,並在回覆中提醒發文者注意。若同一發文者第四次再犯同類錯誤,版主日後需依照『5之一第1條』進行處理,且無須發PM告知。2禁止火星文、注音文、拼音文以及一切影響讀者閱讀之文字形式。3由於文字創作為傳達訊息之途徑與訊息之載體,發文須以漢語官話為標準,不接受方言創作。(方言創作之作品不等同於本土文學)4之七 版主與各版面骨幹有權對文章進行評估,決定其去留。5 本版版主有權對文章進行操作的權利,包括加精,刪除,移動,合併,置頂與進行文本編輯,以及反向操作。對於版主主觀認定之優良文章,版主可作以下操作:1加精:由版主與其他管理員評估,文章需獲兩名或者兩名以上的管理層人員推薦,方可加精。2至頂:由版主與其他管理員評估,僅需一名管理層人員向版主推薦,或版主主觀認定,即可至頂。3至頂期限限定為,由至頂日第二天算起,20天。4帖子置頂超越20天而未見版主處理,版民以及其他管理人員可向版主通過PM或電子郵件進行通知。5之一 版主依照本版規,對違規文章進行:1刪除2移動3合併4修改5封鎖5之二 每人每日僅可發表一篇帖子。但若有多篇需發表,可集中在一帖當中一次性發表。5之三 違反『5之二』之罰則1頭三次違反『5之二』者,版主依照『5之一第3條』進行處理,並以回覆形式告知。2第四次違反『5之二』者,版主依照『5之一第1條』進行處理,並發PM進行通知。3第五次違反『5之二』者,由此次開始,版主依照『5之一第1條』進行處理,且日後無須發PM通知。5之四 由於深藍使用「軟刪除」技術(註一),發文者可對版主對其所發表之作品做出的操作進行申訴。5之五 本版開設『公開申訴平台』。申訴過程如下:1若任一版主刪文,可通過申本版『公開申訴平台』向其版主本人提出申訴。如申訴成功,此版主可依發問者之要求、本版規與深藍總章之規定,將文章進行編輯。若版主欲駁回此申訴,需公開寫明駁回之理由。2若發文者向其提出申訴之版主依然堅持原有觀點,不願做出舉措,發文者可通過PM向另一版主提出申訴,並有兩版主進行磋商後決定下一步。3如若兩版主皆不願同意發文者之申訴,發文者可通過論壇服務窗口向站方管理員提出申訴。6 本版規不定期增加。6之一 版主對此『版規總則』進行修改後,需在回覆中做修改之紀錄。列名修改之項目,並註明修改之時間。6之二 經修改之後之版規,在其修改並由版主公佈其修改時間之後10分鐘內生效。在修改過後之版規生效一刻前所發之文章,不受版規中修改之部分的約束。註一:原文可保留在網站系統中,而且通過操作可以使之重新出現在版面上,但在管理人員將之恢復之前,其他會員無法閱覽原文。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流夜星扉 10 發表於 April 21,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1, 2009 於 2009 年 4 月 22 日上午 00:52 重新發佈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Recommend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