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pril 5,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5, 2009 真的是沒錢才這樣做嗎?一開始真的只是好奇,搜尋到好東西就點進去之後真的無藥可救了,從搜尋到加入會員從便當狗、RS、FOXY之後BT、驢子、CLUBBOX、GOGBOX,WINNY、SHARE、Perfect Dark到最後整個電腦除了硬體都是偷來的,說偷竊真的好沉重,即使罪惡感很大。我還是想贖罪,等我有能力的時候........一定,一....定來贖罪。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pril 6,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6, 2009 Never mind.你還有智慧財產權的概念呢...現在有很多好東西可以不偷竊喔;-)(在這個連作業系統也不一定要微軟的時代,太多,真的太多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pril 6,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6, 2009 想贖罪還不簡單現在就把你的電腦格式化所有軟體都去買正版這樣不就好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pril 8,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8, 2009 想贖罪還不簡單現在就把你的電腦格式化所有軟體都去買正版這樣不就好了@@這樣就好的話那他就不用抱怨了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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