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de1213xj 11 發表於 March 21,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1, 2009 大陸北京女大學生和台灣華碩電腦,官司纏訟3年多,今天(20日)再度開庭,現在這名女大學生重新出招,向華碩提出第二次索賠,金額是1百萬人民幣,相當於5百萬台幣,還揚言要把官司打到台灣來,不過華碩今天沒出庭、也不予回應。9點開庭時間,女大學生黃靜的代理人以及律師,現身北京的法院,手拿CPU,控告華碩損害名譽,索賠近5百萬台幣,並要求華碩道歉。律師張平:「今天沒有一個這個認定,是否侵權或不是侵權的判決。」黃靜這次沒出庭,她和華碩的電腦糾紛纏訟,是因為2006年買的華碩筆記型電腦當機,黃靜指控CPU是華碩的工程測試樣品,第一次向華碩索賠1億6千萬台幣,不然就訴諸媒體,黃靜因此被控勒索詐欺,羈押10個月,後來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做出不起訴處分,黃靜又反過來告華碩,緊咬華碩的聲明稿,損害名譽,第二次要求索賠,還要把官司打到台灣。律師周成宇:「我們這一次我們要去提出,華碩在台灣這麼一個訴訟,而且這次華碩它是發表在各大知名媒體上,所以我們這一次要訴華碩主體,而且它發表的名義,是以華碩公司的上市公司,是以TW2357的名義來發動。」這次華碩沒出庭,不過華碩表示沒聽說、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ncent stay 10 發表於 March 21,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1, 2009 (已編輯) .. 此內容已被編輯, January 28, 2010 ,由 Vincent stay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airyfox 10 發表於 March 2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2, 2009 恩 开始对那个女生被关押感到同情看了楼上的分析还是蛮有道理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andman 11 發表於 March 2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2, 2009 看來華碩樹夠大才招風,但是又不夠大,要大不大,才會被吹這麼久。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Natsuko 10 發表於 March 24,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4, 2009 買到一台壞電腦可以索賠上億台幣擺明了詐欺吧不過華碩在這件事上的處理也有問題如果當初他放進的是如樓上所說的'緊急替代品'當場應該要立單據雙方簽名證明當初是雙方同意那種處理方式做為一個算是國際大廠在這件事上的處理方式真的不怎麼妥當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airyfox 10 發表於 March 24,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4, 2009 回楼上的,那个女生要巨额赔偿的理由是,她要成立一个什么基金会!不是她们几个私分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s005055 10 發表於 June 19,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9, 2009 還是令人懷疑......金額太大啦......過程又不合情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ncent stay 10 發表於 June 19,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9, 2009 (已編輯) .. 此內容已被編輯, January 28, 2010 ,由 Vincent stay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andman 11 發表於 June 20,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0, 2009 有律師在裡面慫恿嗎?東莞台商被殺,就是律師慫恿後產生的結果--------------------------------------------------------------------------中國網友嗆殺得好 負責人:未虧待兇手〔記者徐夏蓮/綜合報導〕舅舅、哥哥遭東莞工人殺死的展明五金製品公司負責人林駿宏昨天帶著兩個親人的骨灰返台,他疲憊的表示,中國QQ網網友留言「殺得好」等話語,但事實真相並非如此,讓他真的很委屈。他說,該名工人當初因工傷失去右掌,東莞當地政府進行工傷鑑定,要求展明賠償五萬八千元人民幣,但該名工人受傷住院期間,當地有律師主動向受傷工人表示,願意免費幫他打官司,但賠償金得抽成,在該律師協助下,法院一審判決展明需賠十六萬多元,是東莞市政府工傷鑑定判賠金額的近三倍。他表示,展明不是不願付錢,也不是捨不得錢,而是工人失去右掌的賠償金額,若從五萬八千元人民幣一下子提高至十六萬多元,將成為「通例」,以後均比照辦理,例子一開,工傷事件將沒完沒了,因此有人建議他也請律師打官司,誰知二審還沒開庭就發生憾事。他指出,當地工人月薪七百七十元人民幣,殺人凶手從去年九月受傷至年底痊癒,直到今年元月十三日解除勞資關係,醫藥費、看護費均由他全部包辦,包吃包住、薪水照付,並未虧待對方。中國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昨也表示,發生這起案件大家都不願看到,本案原委清楚,國台辦已協助處理善後。范麗青指出,絕大多數台商在大陸的發展挺好,安全有充分保障。但她也強調,台商要處理好勞資糾紛的問題,不要採取極端方式。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andman 11 發表於 June 20,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0, 2009 大陸的法律制度要加強。怎麼常常發生這種不敢告官,卻敢告台商,台商北京新光三越也吃了大虧。中共官方也一樣,對外,袒護本國人,對內,袒護官方,共產黨。證明大陸離進步國家還早得很。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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