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行政院公平會]赫哲補習班比較廣告不實罰50萬元


Recommended Posts

做報告看到這則新聞稿覺得很意外

不過這也提醒我們學生在選補習班時要思考廣告與榜單的真假

(這不是抹黑,只是轉貼一個意外看到的公告。)

------------------------------------------------------------------------------------

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0424

赫哲補習班比較廣告不實罰50萬元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98年3月4日第904 次委員會議決議,臺北市私立赫哲文理短期補習班(下稱赫哲補習班)於報紙及廣告文宣,就自身服務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 條第3項準用第1項之規定。又赫哲補習班於報紙、廣告文宣及廣告布條以比較廣告方式,就被比較對象數學科滿級分人數之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除命其停止前2項違法行為外,並處赫哲補習班新臺幣5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指出,赫哲補習班於報紙及廣告文宣載稱「97年升大學學科能力測驗高三應屆學生『赫哲學子』數學滿級分人數…大幅超越臺北縣市『其他補習班總和』」、「赫哲高三應屆學子參加97學年度升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分數勇奪全國數學最高分滿級分(全國前1%考生成績)人數超過臺北縣市高三所有滿級分學生至少50%,本班總級分人數與學生比例均為全國第一」、「平均每100位赫哲學子即有91.8位同學(即91.8%)成績超過頂標。本班頂標成績比例為所有同業至少8-10倍以上」、「赫哲高三應屆學子參加97學年度升大學學科能力測驗數學科原始分數80分以上人數超過臺北縣市高三所有80分學生至少 50%,本班高分總人數與高分學生比例均為全國第一」、「赫哲學子數學80分人數…大幅超越臺北縣市『其他補習班總和』」等語,惟就前揭宣稱內容並未提出公正客觀之調查統計資料或客觀合理之推論依據,就自身服務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第1項之規定。

  另外,赫哲補習班未加求證即於案關比較廣告表刊載「陳X」、「高X」、「何X」、「傅X」、「張XX」、「王X」或「李X(台X補習班)」等7家補習班之數學滿級分人數,載稱對競爭者不利之比較結果,就被比較對象數學滿級分人數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顯有違公平競爭之商業倫理,足以影響交易秩序,核屬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之顯失公平行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 回覆 51
  • Created
  • 最後回覆

Top Posters In This Topic

赫哲還是老樣子

愛打廣告

這是太超過的下場吧

沒錯! 這真是太超過了!

赫哲財力太雄厚了

而且收錢收的真的很貴

連個補都要收100

我也覺得幹麻要收錢 學生繳的學費都不夠多一樣 個補100真是很不人道

才50萬......

對赫哲來說根本不具任何威力

500萬也不為過

赫哲應該不以為意吧

反正消息也散的不遠 一下就消逝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是補赫哲的

從上學期開始就很不喜歡他的廣告手法

我是因為他教的方式對我來說很不錯才補

與其花大筆閒錢打廣告,還不如拿來編訂全彩講義、公式卡、或是一些實用的東西(EX:作弊用墊板xd)來分送給大家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是補赫哲的

從上學期開始就很不喜歡他的廣告手法

我是因為他教的方式對我來說很不錯才補

與其花大筆閒錢打廣告,還不如拿來編訂全彩講義、公式卡、或是一些實用的東西(EX:作弊用墊板xd)來分送給大家

我們嘉義的李揚數學每年寒假都會發紅包給學生唷

每次廣告商要請他花錢來做廣告時他都回絕

他說他寧願發紅包讓大家喜氣洋洋

赫哲是台北的雖然嘉義沒有

但他的廣告手法算是聞明全台的

而且他的廣告手法也是頗讓人不以為然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赫哲都可以花好幾百萬把這個新聞壓下來了(各大報加新聞好像都沒報)

我也是在補習的時候老師跟我們講才知道

50萬對赫哲來講只是零頭吧

注意!

在無法證明的情況下

請不要隨意推測 抑或是舉出實例

BY 版主 A抖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請登入後來留意見

在登入之後,您才能留意見



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