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校內場地租用要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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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參加社長大會的同學應該有印象。

學校針對電費不斷超支的情形,就社團的方面有些說明。

大意是我們社團借用外校場地(如中山女中的大禮堂)都

必須負擔費用不等的租金。

而因為建中除了開大冷氣外場地使用幾乎都是免租金的,

造成外校同學或者社團辦理聯合性活動時常常選擇使用建

中場地。

我個人認為,的確不能夠否認這是造成學校電費超支的原

因之一,且不收費造成部分社團(可能)有浪費的情形。

最後學校電費超支,縱使要煩惱的不是我們而可能學校相

關行政單位,但是如此自然也造成學校經費長期赤字,許

多原本可以用於比方改善校園環境、學校設備等等的經費

就沒有了。

很可能最後權益受損的還是我們自己。

據說學校有計畫日後也比照友校辦理,租用場地將收取一定

的場地費。

關於這一點我認為頗值得討論的,不知道大家的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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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費超支的主因應該不是社團吧

每次怎樣都要扯到社團就是了

收了租金就可以改善問題嗎?

我很懷疑

電費超支的原因應該就像前幾樓所說的一般班級在浪費

到時候不要變成一個循環

電費超支→收場地費→還是超支→場地費增加→還是超支→場地費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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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費超支的主因應該不是社團吧

每次怎樣都要扯到社團就是了

收了租金就可以改善問題嗎?

我很懷疑

電費超支的原因應該就像前幾樓所說的一般班級在浪費

到時候不要變成一個循環

電費超支→收場地費→還是超支→場地費增加→還是超支→場地費增加....

一般班級的冷氣開法都滿恐怖的

早上大約九點就打開

外堂課也不關因為回來會熱

一直開到放學5點,高三就開到10點

幾乎每班都這樣開

社團比起來真的是一丁點而已

不過我還是覺得場地酌收冷氣費合理啦,那個畢竟還是很耗電

當然更重要的我覺得是班上冷氣使用的限制,獨立電錶之類的可能更能有效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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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行政人員具有公務員身份,公務員理當抱持多作多錯少作少錯的心態,然而今天會做出這樣讓自己可能挨罵的決定應該是因為建中真的缺錢缺到爆炸才會發瘋吧。很久以前朝會似乎聽到總務主任說一個月的電費是一百萬,但是教育局給的預算根本不夠支付一個月的電費喔。

扯遠了,回到事情的討論上面,我想要用另一個例子來講:今年台北市教育局保證下學期不會徵收蒸飯費。學校根本不應該收的錢卻羅織一個富麗堂皇的藉口說"因為使用者付費所以就得付錢喔",看起來好像很有道理,實際上根本就是胡說八道。甚麼收錢啊之類的都是巧立名目啦,我覺得那些使用者付費的道理完全都是不知道多久以前的人編出來騙人的,然後就變成慣例了。要不然幹嘛不連放學打籃球也收錢或者作實驗用過器材也要學生付錢呢?完全沒有道理的一件事情嘛嘖嘖。

但也不能因為這樣就指責行政人員,畢竟政府花費在教育上的經費少之又少,所以就像前面講的,行政人員迫不得已才會做出這種事情。話又說回來,把腦筋動在社團上真是可恥,應該要想怎樣降低冷氣的使用電費的支出吧。前天看到隔壁班在開冷氣了,真厲害不曉得怎麼做到的?

順帶一提,如果要降低開銷的話可以考慮人事費用,教官退出校園的話會省下一大筆錢。教官如果看到了千萬別生氣。我只是不曉得教官除了主持朝會入場之外其他的職務是甚麼?主教看到的話可以告訴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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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行政人員具有公務員身份,公務員理當抱持多作多錯少作少錯的心態,然而今天會做出這樣讓自己可能挨罵的決定應該是因為建中真的缺錢缺到爆炸才會發瘋吧。很久以前朝會似乎聽到總務主任說一個月的電費是一百萬,但是教育局給的預算根本不夠支付一個月的電費喔。

扯遠了,回到事情的討論上面,我想要用另一個例子來講:今年台北市教育局保證下學期不會徵收蒸飯費。學校根本不應該收的錢卻羅織一個富麗堂皇的藉口說"因為使用者付費所以就得付錢喔",看起來好像很有道理,實際上根本就是胡說八道。甚麼收錢啊之類的都是巧立名目啦,我覺得那些使用者付費的道理完全都是不知道多久以前的人編出來騙人的,然後就變成慣例了。要不然幹嘛不連放學打籃球也收錢或者作實驗用過器材也要學生付錢呢?完全沒有道理的一件事情嘛嘖嘖。

但也不能因為這樣就指責行政人員,畢竟政府花費在教育上的經費少之又少,所以就像前面講的,行政人員迫不得已才會做出這種事情。話又說回來,把腦筋動在社團上真是可恥,應該要想怎樣降低冷氣的使用電費的支出吧。前天看到隔壁班在開冷氣了,真厲害不曉得怎麼做到的?

順帶一提,如果要降低開銷的話可以考慮人事費用,教官退出校園的話會省下一大筆錢。教官如果看到了千萬別生氣。我只是不曉得教官除了主持朝會入場之外其他的職務是甚麼?主教看到的話可以告訴我嗎?

我來告訴你,

「維持社會穩定」。

這篇論述完全沒有力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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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行政人員具有公務員身份,公務員理當抱持多作多錯少作少錯的心態,然而今天會做出這樣讓自己可能挨罵的決定應該是因為建中真的缺錢缺到爆炸才會發瘋吧。很久以前朝會似乎聽到總務主任說一個月的電費是一百萬,但是教育局給的預算根本不夠支付一個月的電費喔。

扯遠了,回到事情的討論上面,我想要用另一個例子來講:今年台北市教育局保證下學期不會徵收蒸飯費。學校根本不應該收的錢卻羅織一個富麗堂皇的藉口說"因為使用者付費所以就得付錢喔",看起來好像很有道理,實際上根本就是胡說八道。甚麼收錢啊之類的都是巧立名目啦,我覺得那些使用者付費的道理完全都是不知道多久以前的人編出來騙人的,然後就變成慣例了。要不然幹嘛不連放學打籃球也收錢或者作實驗用過器材也要學生付錢呢?完全沒有道理的一件事情嘛嘖嘖。

但也不能因為這樣就指責行政人員,畢竟政府花費在教育上的經費少之又少,所以就像前面講的,行政人員迫不得已才會做出這種事情。話又說回來,把腦筋動在社團上真是可恥,應該要想怎樣降低冷氣的使用電費的支出吧。前天看到隔壁班在開冷氣了,真厲害不曉得怎麼做到的?

順帶一提,如果要降低開銷的話可以考慮人事費用,教官退出校園的話會省下一大筆錢。教官如果看到了千萬別生氣。我只是不曉得教官除了主持朝會入場之外其他的職務是甚麼?主教看到的話可以告訴我嗎?

使用者付費的道理並沒有錯。使用蒸飯箱會耗電,而且使用越多、耗電越多,相反的

打籃球或做實驗,並不會消耗任何東西,也就是說使用者的多寡不影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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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付費的道理並沒有錯。使用蒸飯箱會耗電,而且使用越多、耗電越多,相反的

打籃球或做實驗,並不會消耗任何東西,也就是說使用者的多寡不影響成本。

我猜您會很樂意改口「所消耗之資源成本相比之下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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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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