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嬉菸區創意照片大賽(2009/2/16 — 3/31)


Recommended Posts

一、活動目的:

為加強國人對戒菸專線服務中心的認識,特舉辦「嬉菸區創意照片大賽」。藉由讓參賽者使用自己的創意,來表達出對戒菸的看法,

希望能以健康、清新、創意的照片,吸引國人對戒菸專線服務中心的注意。

二、活動主題:

(一)照片三大概念主題

A. 嬉鬧有理,專線助你。(戒菸專線服務中心宣傳照片)

B. 嬉菸,不吸二手菸!(拒吸二手菸照片)

C. 嬉菸High,吸菸駭!(吸菸所導致的後果,如:粗糙的皮膚等)

(二)參賽者自由選擇三大概念主題之一,進行拍攝,照片為參賽前、未曾公開發表者。

(三)照片題材需以「嬉」字般輕鬆、活潑的風格做為主要拍攝方向。

三、活動規則:

1. 參賽作品如有不符參賽主題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主辦、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 參賽作品如有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3.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4. 經公告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所有得獎者於得獎後,需另簽作品著作財產權讓予主辦單位之同意書。

5.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簡章之各項規定。

6.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網站公告為主;主辦、承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四、活動時間:

照片收件時間:2009年02月16日至03月31日止

第一階段主辦單位評審時間:2009年04月01日至04月10日

第二階段網友票選時間:2009年04月13日至05月04日

得獎公佈時間: 2009年05月05日(公佈嬉菸人氣王及前三名得獎名單結果)

五、參加對象:

全國民眾,參賽者需同意活動網站「參賽規定及著作權描述」之條款後,始得進行參賽活動。

六、作品規格:

1. 上傳照片建議解析度480x360以上,檔案大小為600kb以內。

2. 請保留照片原始檔案,參賽者若得獎後,需另行繳交200萬畫素以上之解析度圖片。

3. 傳統相機與數位作品皆可參加,傳統相機作品需掃描為電子檔上傳。

(使用數位相機者,原檔畫素品質須在二百萬畫素以上,1800*1600dpi以上規格之JPG、GIF、 TIFF檔。)」

4. 參賽作品及拍攝概念說明上,均不得標記作者姓名及任何足供辨認該作品之特殊記號。

七、參加方式:

於活動網站上填寫參賽者基本資料、照片主題概念及拍攝概念說明等相關資料,連同拍攝照片上傳至「嬉菸區創意照片大賽」照片上傳區即可,逾期恕不受理。

八、評審辦法:

(一)第一階段主辦單位評審,由評審就參賽作品評選出前三名的作品,以及四十名可參與嬉菸人氣王票選活動之參賽照片。

(二)第二階段網友票選,將四十名可參與嬉菸人氣王票選活動之參賽照片,置於「嬉菸區創意照片大賽」活動網站中供網友投票,

最後獲得最多票數的即是嬉菸人氣王。

九、評選標準:

切題性(含拍攝概念說明)50%

創意性25%

清晰性25%。

十、獎勵:

「嬉菸狀元獎」:1萬5千元獎金。

「嬉菸榜眼獎」:1萬元獎金。

「嬉菸探花獎」:5千元獎金。

「嬉菸人氣王」:5千元等值3C商品。

十一、注意事項:

(一)每名參賽者最多投2件作品,且須為不同照片主題概念之作品,超過2件者所有作品不列入評選。

(二)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送件時請參賽者自留備份。

(三)入選之稿件,主辦單位擁有發行以及推廣宣導活動用之版權,並有權將徵文稿件安排媒體發表、集結成冊出版及自行再版;

主辦單位於作品發表、集結出版並再版時,均不另計版稅及稿酬。

(四)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13,333元以上者,應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指導單位: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主辦單位:戒菸專線服務中心

承辦單位:中國文化大學大眾傳播學系For World小組

洽詢電話/E-mail:[email protected]

相關網站:http://www.tsh.org.tw/index.html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一、活動目的:

為加強國人對戒菸專線服務中心的認識,特舉辦「嬉菸區創意照片大賽」。藉由讓參賽者使用自己的創意,來表達出對戒菸的看法,希望能以健康、清新、創意的照片,吸引國人對戒菸專線服務中心的注意。

二、活動主題:

(一)照片三大概念主題

   A. 嬉鬧有理,專線助你。(戒菸專線服務中心宣傳照片)

   B. 嬉菸,不吸二手菸!(拒吸二手菸照片)

   C. 嬉菸High,吸菸駭!(吸菸所導致的後果,如:粗糙的皮膚等)

(二)參賽者自由選擇三大概念主題之一,進行拍攝,照片為參賽前、未曾公開發表者。

(三)照片題材需以「嬉」字般輕鬆、活潑的風格做為主要拍攝方向。

 (E註:我一整個覺得明明就是要戒菸,還搞得顛三倒四,說「戒煙很快樂喔!」。我們不都很清楚,大人只要一說「多吃青菜,對你好!」第一反應是什麼?還不就是「哼!」然後不吃。真是的,腦袋清楚的話請這樣做:海報,大字標題「吸菸會導致性功能下降!」--小字附註:「香菸公司老是說謊,從不告訴你吸菸除了創造你的男子氣慨以外,還會摧毀你的肺,讓你的手指變黃,口氣不佳,一輩子沒有女人緣(註:唉)。我們也可以試試看嘛!」這個記得證明過是有效的,因為男人通常害怕性無能。嘿嘿。吸菸導致不孕?也好,世界上太多小孩。可是性無能的話非常恐怖,所以才有賣點啊。不然「嬉」得那麼開心,乾脆不抽菸,改抽大麻。High Times. 或者《搖頭花》裡面,使用E(此非彼)。)

 (E註:其實真的很恐怖。把它們放在一起想像一下。輕鬆、活潑的風格,粗糙的皮膚,拒吸二手菸。那這是怎麼搞的。變相鼓勵毒品吧。)

三、活動規則:

1. 參賽作品如有不符參賽主題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主辦、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 參賽作品如有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3.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4. 經公告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所有得獎者於得獎後,需另簽作品著作財產權讓予主辦單位之同意書。

5.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簡章之各項規定。

6.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網站公告為主;主辦、承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四、活動時間:

照片收件時間:2009/02/16–03/31

主辦單位評審:2009/04/01–04/10

網友票選時間:2009/04/13–05/04

得獎公佈時間:2009/05/05(公佈嬉菸人氣王及前三名得獎名單結果)

五、參加對象:

全國民眾,參賽者需同意活動網站「參賽規定及著作權描述」之條款後,始得進行參賽活動。

 (E註:所以我們現在在進行一個「吐槽的活動(動作)」。喂喂。)

六、作品規格:

1. 上傳照片建議解析度480x360以上,檔案大小為600kb以內。

 (E註:請跟我說三次:白癡、白癡、白癡。乘法有乘法的符號,長這樣 × 。別用 x 或者 X,這是字母,在嚴格規範上,不及格。我們倒是可以用 * 這個符號,它在很多電腦語言裡面都被使用:因為這個比較好打嘛。KB 神話,下文待續。)

2. 請保留照片原始檔案,參賽者若得獎後,需另行繳交 200 萬畫素以上之解析度圖片。

 (E註:「解析度圖片」?好個腦袋混沌。)

3. 傳統相機與數位作品皆可參加,傳統相機作品需掃描為電子檔上傳。

 (使用數位相機者,原檔畫素品質須在二百萬畫素以上,1800*1600dpi以上規格之JPG、GIF、 TIFF檔。)

 (E註:這行真是白癡。亂寫規格,不懂就直說。我罵的是寫這個辦法的笨蛋辦事員。kb = kilobit, kB = kilobyte, 差了八倍。沒講清楚?我們多半都是使用 kB 或者 KB 啦。另外,dpi = dot per inch,這個是輸出用的,不是輸入用的。一般的小相機感光元件就幾公分長寬,dpi 當然超高。這個辦事員把 dpi 與 pixel 概念搞得亂七八糟,竟然還建議用 GIF。去死啦,又不是大家都能用 256 個顏色做出照片,我賭該單位也沒聰明到使用 GIF 2000。)

4. 參賽作品及拍攝概念說明上,均不得標記作者姓名及任何足供辨認該作品之特殊記號。

 (E註:原來你們只是要便宜的、認不出風格的、沒有個性的照片!哈!)

七、參加方式:

於活動網站上填寫參賽者基本資料、照片主題概念及拍攝概念說明等相關資料,連同拍攝照片上傳至「嬉菸區創意照片大賽」照片上傳區即可,逾期恕不受理。

八、評審辦法:

(一)第一階段主辦單位評審,由評審就參賽作品評選出前三名的作品,以及四十名可參與嬉菸人氣王票選活動之參賽照片。

(二)第二階段網友票選,將四十名可參與嬉菸人氣王票選活動之參賽照片,置於「嬉菸區創意照片大賽」活動網站中供網友投票,最後獲得最多票數的即是嬉菸人氣王。

九、評選標準:

切題性(含拍攝概念說明)50%,創意性 25%,清晰性 25%

(E註:笨蛋笨蛋笨蛋。清晰度竟然算在評選標準裡,是在拍商業攝影是嗎?)

十、獎勵:

「嬉菸狀元獎」:$ 15,000

「嬉菸榜眼獎」:$ 10,000

「嬉菸探花獎」:$ 5,000

「嬉菸人氣王」:$ 5,000 等值 3C 商品

十一、注意事項:

(一)每名參賽者最多投 2 件作品,且須為不同照片主題概念之作品,超過 2 件者所有作品不列入評選。

(二)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送件時請參賽者自留備份。

(三)入選之稿件,主辦單位擁有發行以及推廣宣導活動用之版權,並有權將徵文稿件安排媒體發表、集結成冊出版及自行再版;主辦單位於作品發表、集結出版並再版時,均不另計版稅及稿酬。

(四)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以上者,應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E註:看好了,這就是用錢買「專業攝影師」的作品(通常它們是看相機的品質決定專業度!),雇不起,所以用便宜價格辦比賽。跟公司設計稿件競圖,一樣意思。嘿嘿,花掉五萬以內,就有四十幾張照片可以挑,平均來說一張成本一千不到。這樣根本沒有誠意喔。)

--

指導單位: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主辦單位:戒菸專線服務中心

承辦單位:中國文化大學大眾傳播學系 For World 小組

[email protected]

http://www.tsh.org.tw

--

不過,先餵好肚子。覺得只要有錢就好,怎樣都沒關係的話,我鼓勵大家去試試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請登入後來留意見

在登入之後,您才能留意見



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