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樣 10 發表於 January 24,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4, 2009 版規主要延續前三任版主的版規以及論壇總則1、以論壇總則為最高法規2、類似主題切勿重複發文 3、回覆內容請與題目相關(如嚴重離題者刪文)4、禁止批評外校以及其他有損校譽之行為5、禁止注音火星文6、禁止筆戰7、禁止洗版8、禁止人身攻擊9、最後回覆日期超過一個月的主題請勿回覆 2009.2.1210、回覆時請增加內涵並表達確切想法(發文有意義)。 新版規,主要是希望截止灌水文。當然在閒聊區是沒硬性規定的:D另外,活動及公告我會讓他置頂幾天,以便大家接收。不懂的還請大家多多指教。(以上新版規既往不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沛樣 10 發表於 January 25,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5, 2009 唔謝謝大家,我會努力的,跟口勒騷一起(揪住耳朵那個其實我也不曉得怎麼當上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lAcKtEa黑茶 10 發表於 February 1,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 2009 主要延續前兩三任版主的版規-------------------刪-------------------是三任你是第四哈哈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0o小小蠢雞o0 10 發表於 February 15,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5, 2009 喔喔政附版加油加油快快打出知名度吧=ˇ=(話說之前遇到有些人連我們學校都不知道=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艾米利 10 發表於 February 15,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5, 2009 十個字似乎有點多...(上一句也才8個字 ....)這樣可能就會變成一堆人用一堆無意義的語助詞在湊字數?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沛樣 10 發表於 February 16,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6, 2009 在我和深藍官方確認完灌水的定義前,先暫用……而且我相信政附的孩子們都是有水準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艾米利 10 發表於 March 6,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6, 2009 這樣規定似乎比較有道理畢竟使用文言文也可以用很少的字包含很大的內容XD(雖然我不會用XD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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