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寒輔,恭喜文華的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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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文華今年的寒輔取消了,恭喜恭喜:E:E

以下是有關輔導課的相關法規,

其實現在國高中的輔導課程幾乎都違法了。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八日

九0教中(二)字第90500183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部授教中(二)字第○九一○五一七二○○號函修訂

一、目的:為提昇高級中學學生學習興趣,增進學習效能,特訂定本要點。

二、對象:高級中學在校學生。

三、辦理原則:

(一)理課業輔導應符合行政程序規範,學校應依作業程序公告辦法並轉知校內相關人員即通知學生家長且由學生自由參加。

(二)辦理學生課業輔導內容,必須與學生平時所習各科課程有關,同時適度安排藝文活動科目。

(三)平時舉辦課業輔導應安排在每天正式課程之後,且每週不得超過五天,每天最遲不得超過五時三十分。寒假不得多於四十節,暑假不得多於一百二十節。

(四)學生參加課業輔導以每班不得超過四十五人為原則。

(五)舉辦課業輔導之班級,每班應置導師一人,以加強生活輔導。

(六)課業輔導教材,得編選補充教材,印發講義應用,並不可另收教材或講義費,且不應提前講授下一學期(年)教材。

(七)舉辦課業輔導應注意學生之安全,其在校生活仍應按照學校之常規管理,尤應注意品德之陶冶與群性之培養。

(八)高級職業學校得比照辦理。

四、收費及用途:

(一)收費應依據臺灣省高級中學各項輔導費徵收標準辦理,並以自給自足為原則。

(二)學生家境清寒,學校得斟酌情予以半費或全額減免收費。

(三)辦理課業輔導所收費用,應優先支付教師鐘點費為原則;餘額得作為教學活動業務、材料所需經費、學生獎勵、行政管理及加班費等支出。但惟不得超過總額百分之二十,如有剩餘應發還給學生。

(四)課業輔導教師鐘點費依照頒訂標準發給,如於辦理中途標準有所調整,以照原標準收費為原則,不得再向學生補收差額。

五、附則:

(一)各校依照本要點自行訂定實施計畫,並提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辦理。

(二)辦理課業輔導活動結束後應加以檢討,以提供下次辦理之改進參考。

這個拿給二中校長看...

校長~不知道二中什麼時候能跟進啊~?(拿起手機,按下教育部/警局電話)一_一狠一_一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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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教授下學期課程說實在的只是"法規"

因為現行大考制度根本不容許學校和學生按照法律一步一步來

(大里噢...社會組都在上第四冊英文了= =)

我比較質疑能好好運用寒暑假的學生有多少

人的惰性是很嚴重的啊(感觸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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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教授下學期課程說實在的只是"法規"

因為現行大考制度根本不容許學校和學生按照法律一步一步來

(大里噢...社會組都在上第四冊英文了= =)

我比較質疑能好好運用寒暑假的學生有多少

人的惰性是很嚴重的啊(感觸良多?)

中肯。

總之,寒輔目前是楚於「尚未拍板定案」的狀態,

並不是確定有或沒有。

是說我們也開始上第四冊英文了,

然後我還忘記帶課本忙著找人借這樣。

法規是一回事,

實際上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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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法規無效?

直接到法院按鈴啊

藉別的名義

你可以偷偷把上課過程拍下來

拍了有啥用阿

又不能證明是違法加課的

學校可以說是平常上課阿

話說我去找台中市政府的法規資料庫

找到這2頁

http://online.tccg.gov.tw/laws/index2-1.asp?&keyword=&cls=5&aid=4&id=673 高中

http://online.tccg.gov.tw/laws/index2-1.asp?&keyword=&cls=5&aid=4&id=715 國中

可是會不會有人想上寒輔阿

如果有的話

因為我們這些不想上的而取消的話

那會不會不大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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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取消啦,

你是聽誰亂放消息的= =?

目前最新的決議是採折衷方案,

要上寒輔,但改為半天,並且不上社會科,(我不確定是不是每個年級都這樣)

換言之,四節極有可能都會是國英數,我覺得學生會吃不消......

以上消息來自社會科某兩位老師,

不曉得這是最終決議還是暫定而已,

因為欣慧同學和我已經找了幾位社長

在下星期四與校長討論寒訓與寒輔的問題了,

而且當初聽到最終決議的時間是在十二月中旬,

請同學耐心靜候消息(L)

(不過還是先做好寒輔還是要來上半天的心理準備......)

(這篇其實可以跟《關於今年的寒輔》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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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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