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最惠國待遇及片面最惠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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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要考試~

但這兩個名詞我找不到更精簡的解釋

想來國關版問問看各位

請不要使用複製貼上知識家或維基百科資料

我個人認為

最惠國待遇:兩國以互惠的方式進行兩國之間的關係(包括經濟~旅行~交通......),並有權利享受對方對其他國家的最優的優待方案

片面最惠國:同上,但只有單方或不分的利益優待

若不符該版主題~請版主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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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惠国待遇,通常适用于两国之间的贸易体系,即在关税及手续经办上予以单方或双方的优惠和简化。该措施的实施有几个作用,一个是推动两国贸易的发展,以关税减免弥补在运输及市场价格上与最优市场的差距,二是通过与某些资源富集国家缔结单方面最惠国待遇,补充并稳固本国在该资源上的供应源。

同时,又有普通最惠国待遇与永久最惠国待遇之差别,像大陆和美国之间,以前他们每次换总统,这边就有好些心脏受不了的,因为美国不承认大陆的经济体制是市场经济,同时作为政治攻势的辅助,面向大陆的最惠国待遇会受到定期审核,搞不好国会山里那几位脑袋一抽筋就取消资格……

暂时就想到这么多……楼下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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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惠國待遇(Most favor nation)其實在二戰之後算是形同沒有意義的名詞,1944 GATT(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 and tax關稅暨貿易總協定) 簽訂後,自由貿易原則便算是取代了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時代的最惠國待遇和片面最惠國待遇。

更遑論1995 WTO成立後,直接以有效的機構執行GATT。根據WTO的自由貿易原則(試圖讓世界的貿易障礙平等,進而促進自由貿易) 所有WTO的會員國享有MFN的待遇,另外1990美國也把MFN給予全世界所有國家,除了一些例外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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