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校慶期間之執法標準?


Recommended Posts

學生不應在校內使用博弈工具

也不應在校內聚賭

撲克牌、棋具、麻將、紙牌麻將、天九牌、四色牌.......以上皆屬博弈用具

而一旦使用以上物品,並有賭資且群眾聚集參予遊戲,便成聚賭

那為什麼校慶期間可以打撲克牌不可以打麻將?

哪位可以來解釋一下XD

高一二打撲克牌被抓,但是高三新來的某教官來巡察時,卻說:「我可以接受打撲克牌,但打麻將實在太過分。」

這樣執法標準又去哪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打麻將被抓了XD

真的啊 有兩位教官都說"打撲克牌也就算了 居然還開起桌來了"

個人認為教官出言不當...

當然我打了是錯了啦XD...

話說301也是因為打牌被抓不是嗎

我跟貝在教官室外打了場非官方公佈版手語

教官真的跟我們說打撲克牌OK 打麻將不行

三個年級分開執法.....

301也被大清掃......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個人認為,教官通常是直接用人性執法,基本上,除非中正的同學十分重視"公眾的利益",積極介入各種學生自治組織ex:班社聯,服儀委員會...並且能夠有組織的進行遊說,自治......否則這個議題不會持續太久 或許和陳組長喀歌的議題差不多

頂多明年同樣的問題在浮上來一次 然後幾天後在沉下去(知道我在說什麼吧)

不知道這邊有沒有人聽過之前許孝誠老師講的三年輪班制

三年輪班制的用意是穩定某個區域的軍人

採每年換掉三分之一的人的方式進行

第一年進去的,是菜鳥,還沒進入狀況

第三年的由於明年就要走了,當然是越和平越好

第二年的,發現了問題,卻因為人數很難過半,不易成為多數

如此這些軍人無論在何種狀況下 都是少數

這不是很像中學?

所以 應該也沒什麼人看過中學生成功發起大學運的吧?

--------------------------

然後 我覺得瞬間對賭博的定義有點怪怪的 和我認知不太一樣

我記得犯法的賭博 是指「對一個事件與不確定的結果,下注錢或具物質價值的東西,其主要目的為,贏取得更多的金錢和/或物質價值」(from Wikipedia

所以 賭馬算賭博 橋藝社練社不算賭博 排七最後一名伏地挺身一百下不算賭博

所以 以此規則而言 除非說真的是把錢拿出來了

否則通常不構成賭博

那為什麼教官要抓呢?

我覺得這是風氣的問題

就是那種"此風不可長"的fu

所以 假如說這個年頭的風氣是可能麻將還成立了校隊 連校長也大力推薦

那麼教官可能不太會怎樣

如果說看到麻將帶來學校就像是看到大麻

或許就會以"違禁品"處理 可能會惹上小過之類的 然後學校還要防止消息外漏以免登上媒體

-------------------

麻將體積大

撲克牌體積小

根據 PV=nRT

若V.n.R.T 為定值

教官壓力會很大

多想幾分鐘 你可以發篇認真文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麻將體積大

撲克牌體積小

根據 PV=nRT

若V.n.R.T 為定值

教官壓力會很大

應該是 N R T定值~~

V大 P應該小吧 這樣不就麻將比較壓力小了~~

有點問題喔=ˇ=" XDD

---------------------------------------------------------------------------------

本班 每天都有人打牌阿~~~打到我都無言了~~~

校慶 聽說還打紙片麻將

話說我的高1班 都沒人打~~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麻將是有點超過了,打牌比較沒那麼嚴重

都是博弈用具

怎麼會分嚴重和不嚴重?

要執法就執個徹底點,不要三不抓一二抓

麻抓牌不抓

沒有聚賭的情況下,兩者依然都是觸犯校規

執法標準跑哪去?

可以打撲克牌(博弈用具)卻不能玩衛生麻(麻將亦是博弈用具)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都是博弈用具

怎麼會分嚴重和不嚴重?

要執法就執個徹底點,不要三不抓一二抓

麻抓牌不抓

沒有聚賭的情況下,兩者依然都是觸犯校規

執法標準跑哪去?

可以打撲克牌(博弈用具)卻不能玩衛生麻(麻將亦是博弈用具)

抱歉 我沒找到關於"博奕用具"的列表

不過 關於賭博 我還是認為這要用"動機"來定義是否構成行為

老實說 如果真的要說賭具 我可以稍微寫JAVA程式

配合藍牙 如此 手機是否也可以打麻將?

就算不那麼麻煩 我們也是可以在紙上 利用手錶的時間加上亂數表 如此也是可以模擬出麻將

這樣的話 手錶是否也可以打麻將?

再來 我也可以利用硬幣 使用二進位的方式生成一個數字 在配合亂數表

麻將再度出現

事實上 只要能製造出大量隨機數東西 都能拿來當麻將的媒介 (包括工程計算機)

---

突然想到 其實可以用工程計算機來玩"比大小"

---

所以 我認為教官只是考量"社會風俗" 來判定是否違規吧

如果橋藝社社員打牌被抓

可以說是社團練習?

事實上 我還是覺得賭博要用動機來判

其實有些人 買股票買的像是在買樂透

也有人 玩21點還去分析機率

所以

數學甘苦談可以說他們在學"決戰二十一點"進行二十一點的專題報告

程社也可以說是為了研究出某種棋類的AI所以進行研究(我寫五子棋前不知道自己和自己打了多少盤)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今天教官抓我們抓的是我們使用博弈用具而非賭博,所以討論賭博的定義在這帖其實算離題(炸裂

照皮丘所說,其實這是一個盲點

手機裡面有麻將,倘若被教官抓到我在上課玩手機,要用哪條校規辦?

我要問的是執法標準

何以撲克牌可以在某些地方就地合法化(校慶期間好多班打撲克牌教官視而不見)但是麻將可以

風俗規範沒有強制力,而法律有。

校內的法律就是校規

執法就該全面執法

要就全面放過,不然就全面封殺

怎麼會有執法人員說出:「犯規A可以忍受,但是同樣罪刑的犯規B我就不能視而不見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請登入後來留意見

在登入之後,您才能留意見



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