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rdhackor 10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扯到極點~~這個應該不可能真正普行吧肯定被譙到爆的啊...以前被視做不良場所的撞球店現在都已經完全被接受了憑什麼以學生顧客佔多數的網咖該遭限制...莫名奇妙造成不良行為的是"人"而不是"網咖"反正有公共場所全面禁煙的法令即將實施宣導將網咖的設置得更陽光不就好了嗎??(例如宣導讓商家盡量不要讓看起來行為怪異有犯罪嫌疑者入內)網咖究其本質也不過就是很多電腦的集合場所而已...防網咖好像在防炸彈一樣還有沒有民主可言....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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