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鳳火的殘障車位~(鳳山人一定要進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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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火~當然就是在說鳳山火車站~

今天補完習~從高雄坐火車回到鳳火~

出來~看到一大堆腳踏車堆在一起~= =|||||||

我就很好奇~在跟同學聊~是不是吊車再拖吊阿~!

突然有一位老伯~跑過來說~

"你們腳踏車不可以放在殘葬車位~那個是我用手推起來的~哪有什麼吊車~!!!"

我想~應該~是它堆的吧~!!

聽這位老伯的語氣~應該是位很固執的人~

我就看~腳踏車陣中空起來的前方~正是殘障車位~

看來被堆起來的那些腳踏車~應該本來的位置在那裡~

我覺得很不合理~人家把車停到殘障車位~

照法律上來說~應該是要打電話請交通大隊處理~

怎麼可以私自把別人的腳踏車胡亂的丟在一起~= =#

車子停放在殘障格~固然是不對~

但是這樣丟在一起的腳踏車~十台中有不少台會壞掉~這樣老伯也是有犯罪的~!

而且~那位老伯竟然是堆在人行道上~

難道~腳踏車放在人行道上~妨礙路人行走~就是合法嗎?

他把車亂堆在一堆~反而會更難處理~

他起先必然是為了殘葬車位的佔用著想~

問題是~他用錯方法了~

所以~我希望會到鳳火的人~

1.起先~當然是不要把腳踏車停在殘障位置上~鳳火有很多可以寄車的地方~

讓那老伯沒有理由再這樣做~

2.幫忙告訴那些正要把車停到殘障車位上的人這件事情~請他們不要在停了~!!

3.如果看到這位老伯正在做上述的事情~麻煩勸戒他一下~不要用了錯誤的方法~

叫他請交通大隊來處理~不然就是犯了損壞他人物品的法律~

(P.S我本身沒有騎腳踏車~但是實在是看不過去~請社會大眾有力出力吧!!!!)

歡迎大家提供一些自己的想法~~

========================下圖是我用手機拍下來的~

002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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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真是有同感唷.....我今天跟我同學要停下去時.....就被他制止了....

口氣還不是太好........說什麼停這邊就會通通給你疊起來.....

後來跟我同學回來後....真的疊了一堆腳踏車...旁邊看到幾個壞籃子

....ˋˊ....有一個女生可能車被疊起來了吧....

在旁邊都不知道該怎麼辦......(後來我有去幫忙....= =)

那些人真的是....可惡唷......

PS. 你有拍到我的車耶....好巧喔....

就在嚴禁停車那牌子的前面幾台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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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老伯固然是錯的∼

但亂停的人才是錯在先的啊∼

怎麼可以這樣說勒∼

你叫老伯去找交通大隊來處理∼

但你有想過嗎∼

交通大隊會去受理這種case嗎∼

人性是卑陋的∼

大多數人寧可選擇幫助有手有腳四肢健全的常人∼

反倒不予理會殘障人士∼

殘障車位既然都已經有註明了∼

那為什麼還會有人想要去擋住呢∼

一個四肢健全的人∼

會差那幾秒鐘的時間嗎∼

有沒有想過你走10公尺的距離∼

殘障人士說不定只能前進2公尺而已∼

你怕時間趕不及∼

那他們呢∼

他們的時間就又會趕的上嗎∼

中華民國法律那麼多條∼

但真正對於關心殘障人士的又有幾條∼

弱勢族群的悲哀∼

那真的是一般人不能想像的∼

除非你也是殘障人士或其親屬∼

不然你說你能體會那我是不可能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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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早上才被丟過 超不爽的 = =''(圖片上那堆中間有台就是我的...)

但是我印象中那邊一直沒有很清楚的告示,哪個範圍'內'是殘障車位

(因為那牌子一直給我感覺放的不是很清楚...只用兩個牌子放兩旁)

前幾天看到那邊被丟了一堆人也只是當作是壞掉的腳踏車被清在那

之前我都停旁邊沒事 那天早上我看那邊也停了很多車就把腳踏車也放那結果也是被丟到那一堆去,很不爽的把他抬出來

我絕得我不清楚那邊到底算不算殘障車位有錯 ,但是難道不能想個更好的辦法嘛?

因為在大多數像我的人車看那邊也停了一堆車也會認為那邊可以停腳踏車

而那個老伯這麼自作主張也是否有所失誤? 是否應該如發版的同學所提請警察人員處理或移到旁邊 在民法上即使房客不付房租 屋主也並沒有權力把房客的物品任意丟擲到外面

話說剛剛晚上從鳳火回來好像有看到那個老伯,她好像是個計程車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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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這樣覺得...

我們自己搞不清楚標誌在先

但這種理直氣壯的行為也並非''十分''正確的行為

就像玻璃娃娃事件你認為錯的到底是幫助同學的人還是判刑的法官?

答案都不是 錯的是政府為什麼不在各處地方設立殘障人士專用路道?

為什麼學校在收這名學生的時候也沒有注意到相關措施?

讓這件悲劇在發生前阻止 而非事後在來怪誰對誰錯

後來想到一個問題 殘障車位為什麼不設立在鳳火出來的左邊

右邊大多是停腳踏車的人 這樣做不是更容易讓人弄混

我相信沒有人會故意去佔用殘障車位(當然 惡劣故意的人除外 )

旁邊尚有一點的小位置供停放, 就像你絕對不會把腳踏車停進停放汽車的地方

相信絕對不會有人無聊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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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僅妹 發表

雖然亂丟腳踏車不對~

但是如果那真是殘障車位的話~

我們就不該把腳踏車放那邊~

或許是規劃的問題讓大家都混淆了~

在評論一件事情之前~

或許要先想想到底是哪部分出了問題~

而不是先主觀的下定語唷!~

是的遵命~~所以我才說要大家發表意見~

不過說實在的~我是今天才知道那裡有停車格~~~~

之前都只看到腳踏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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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free wind 發表

恩~我都有乖乖寄車~

歲然~我很不苟同那位阿伯的作法~

但...還是我們自己錯在先~

就別在繼續下去引眾怒了~

不然....這篇會一直存在責罵聲!

我想~有失貼文者本意吧?!

恩恩∼∼我只是不想再讓這種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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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這個意思啦= =

我明白阿伯的出發點

只是手法比較激烈了點(因為被丟過一次車= =''心情激動了點)

而且我也是在那知道才明白那是殘障車位

看看有沒有人下次遇到他願意跟他說說

看作個更大的牌子或是怎麼處理會更好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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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blackfire_soul 發表

把鳳火炸了xd

沒啦∼

我覺得應該地板上要大大的標明殘障車位∼

然後台鐵應該要派個人去做管理∼

(可是台鐵會受理這種case有鬼- -)

地板上標明.......現在不是有了嗎~!~!

還不是到現在才發覺有這個格子~~

我覺得阿~要做個看板吧~!!!

這樣子大家不用往地上就能夠知道那裡有殘葬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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