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 連署開版規則(2007-03-2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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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提供其他團體版開版申請,申請資格如下

1. 申請範圍:不得開設性質相近之看板,團體版以班級、社團、學校為單位提出申請,不提供申請個人版

2. 新版請在[*深藍公投連署區*]發表申請連署提案:

3. 連署格式

主題

【公告】XXXX版申請連署

內文

討論板部分

1. 討論版名稱:

2. 討論版描述:

3. 論壇定位與走向:

版主部分

1. 請簡述這個版,在您心中應該是什麼樣子 :

2. 對於提升此版的討論人氣,您有什麼「具體」且「可行」的方式 :

3. 若有人在板上筆戰,您會如何處理 :

4. 對深藍是否有什麼建議(選填):

並請於同一篇發起投票,選項為「連署」與「反對」

3.開版連署規定

A. 校版: 各高中、職學校為單位,連署人數超過 50 人即可成立(反對亦同)。

B. 班版:各高中職班級為單位,連署人數超過 15 人即可成立一般版(反對亦同)。

C. 其他版:主題明確、不違反論壇規定且不和既有版重複者,超過 200 名會員連署後即可成立(反對亦同)

E. 校、班版連署人、申請人須為該校、班之成員。

F. 所申請板是否開板,由論壇管理團隊審查決定。反對申請亦同。

G. 關閉版面需 200 位會員連署且須有正當理由經審核方可廢版,或論壇管理團隊裁定。

H. 申請/關閉連署期限為 20 天,超過連署期限,管理員有權駁回申請。

I. 相同論壇申請間隔不得小於 30 天。

4. 申請人即為該版之首任版主,故申請人須符合版主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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