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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發表由 Operative

  1. 不能用排水量,大象的密度又和水的密度不一樣

    曹沖秤象未使秤版:

    首先,準備一艘可以容納象隻的船,

    把船放入淡水河或湖中(一定要淡水),

    在象還沒上船前先紀錄原本的船身水線(含缸),

    把象牽上後再記錄一次,放象。

    把密度約為一的淡水引入缸中,

    計其升數,可得之。

    (這樣就可以避免 卍小熾卍 所說的問題)

  2. Yahoo新聞: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31/5/2k0r2.html

    (中央社台北31日電)在小公司工作的1個無形好處是,你不用應付大型企業的古怪面試問題,那需要有腦筋急轉彎的反應。

    在就業與職涯社群網站Glassdoor.com上,有網友分享8萬個面試問題,網站從中篩選出今年最古怪的25個面試問題,以下問題來自蘋果公司(Apple)、谷歌公司(Google)、亞馬遜網路商店(Amazon)以及其他科技公司。

    要應徵谷歌人力分析師,得回答:「這間房間你要用多少籃球才能填滿?」

    要應徵IBM軟體工程師,你必須知道「在不使用磅秤的情況下,如何幫1頭大象秤重」。

    英特爾公司(Intel)如何面試系統驗證工程師?他們問:「你有8枚便士,7枚一樣重、1枚比較輕,你有1個秤,你要如何在3次機會中找出那個最輕的?」

    在Glassdoor.com的古怪面試問題中,「每日商業新聞」(Business News Daily)從中進一步篩選出7大類面試問題:

    1. 攪拌機:應徵高盛(Goldman Sachs)分析師得先回答:「如果你縮小成1枝鉛筆大小、被放在攪拌機內,你要如何逃脫?」

    2. 怪咖科學:算術能力在金融職場相當重要,因此「第一資本金融公司」(Capital One)就問了經營分析師的應徵者:「1到10分,你對於自己的古怪程度給幾分?」

    3. 提示點:「在1到1000的範圍內,要你猜中1個特定數字,但會提示你『高一點』或『低一點』,你最少要猜幾次?」如果你回答的出來,你就有機會在「臉書」(Facebook)當軟體工程師。

    4. 算算看:應徵亞馬遜網路商店經理:「如果這場比賽有5623名參賽者,需要比賽幾場才能決定最後贏家?」

    5. 可輕易達成的任務:蘋果對軟體品管工程師的應徵者說:「有3個盒子,1個只裝蘋果、1個只裝橘子、另1個則是兩者都裝,但盒上的標籤都標錯。你要如何打開1個箱子,拿出1顆水果,僅看這顆水果,你要如何立即把箱子上的標籤都更正過來?」

    6. 務實原則:要找到1個合適的人來擔任業務員職位,保險巨擘「美國紐約人壽保險公司」(New York Life)就問了這個問題:「你為什麼認為只有一小部分人收入超過15萬美元?」

    7. 輕鬆一下:尼爾森公司(The Nelsen Co.)應該不需要田野調查,但他們問面試者:「一週來,這座城市喝掉多少瓶啤酒?」(譯者:中央社陳怡君)

  3. 後婚無效是民事上的事情,

    不是犯罪後的懲罰.

    民法上讓後婚從來都沒有效

    (印象中是寫"當結婚其中一方或雙方在這之前已婚時,此婚姻無效")

    換句話說是從結婚結下去的那個瞬間就已經是無效的了,或者說從來都無效

    既然從來都沒有效,就無法觸犯重婚罪

    後婚必須要有效才有第二次婚姻的存在,也才有辦法犯到重婚罪

    不可以說在判犯罪的場合(刑事)讓後婚有效去判他重婚

    然後到了婚姻關係的場合(民事)又說它無效,這太扯了.

    你的邏輯錯誤和婦女團體犯的如出一轍.

    看來我太自以為是了:

    1.我以為那些是婦女團體的回答,而非你的見解(從文中看不出來)

    2.我以為那是包含在重婚罪的法規中

    故,我是認知錯誤而非邏輯錯誤

    ---------------------

    好啦~差不多了.....

    我也沒什麼時間再把前面一堆沒看的文慢慢回了,

    以上的言論都不代表我對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制的意思表示,

    只是單純回應而已......(我再不讀書期末掛掉@@)

  4. 我不是聖人,我也有我的原則和我的脾氣(而且還比一般人差很多)

    尊重這碼子事,我也有個能力極限在.

    另外關於你問的那個說看不懂的,我再解釋一遍

    所謂重婚,就是在一次結婚有效期間又重複結婚

    所以它的要件是"一個人同時擁有兩個以上(含)法律上的配偶"

    但婦女團體主張後婚無效

    一旦後婚無效,這個人就不會同時有兩個法律上的配偶,也就沒有重婚罪

    婦女團體本來想像的是,假定今天甲男和乙女婚後又和丙女結婚

    那麼不僅觸犯重婚罪,和丙女的婚姻也無效

    但,法律上的無效是"自始無效、根本無效"

    換言之,甲男和丙女的婚姻從來不曾有效過

    既是從來不曾有效,丙女即從來不曾有一刻具有甲男之配偶身份

    亦即甲男從來不曾有過第二個配偶,那麼何來重婚之有?

    結果就變成重婚罪"雖然有這個罪但不可能實現"

    簡單來講,當你結婚之後就有一個"神之障壁"讓你完全不可能再結第二次有效的婚

    因此你"在實行面上根本不可能"觸犯重婚罪,這就是為什麼我說這個罪被"架空"了

    1.我突然發現這裡是純聊天版,我回別人的文會不會太白目^o)

    2.其實你可以不必花太多時間打字解釋,我是因為標點符號的關係。

    3.我覺得重婚罪無效的邏輯推斷不合理,像個無窮迴圈,後婚無效應該算是犯罪之後的懲罰,怎麼借此宣稱無罪?

  5. 我不是來亂的,只是想更靠近真理,透過辯論的方式。(我採兩邊打擊,因為此篇明顯有正反兩人在激盪)

    我提反對票

    因為那麼多人相處感覺對每個人都不尊重

    我敢保證每天都會有潑硫酸被被砍的新聞。
    這樣子一定會發生互相爲了感情的事~~拿著刀砍來砍去的~~呵呵.............= =""
    人類不適合這樣

    大腦無法接受這麼多感情

    社會、經濟無法處理,一個人要養幾個家?......

    生理也無法負荷,減數分裂和液體分泌速度都沒有那麼快

    何來論點?

    同意樓下+1(時間怪怪的= =)

    劈不劈腿看自己啦~到時侯3個人結婚不合還是劈啊xd

    請看仔細看完樓主的文。

    .....而其他的伴侶 不就變玩具了?!

    ......(恕刪)

    這倒不一定。

    或許到性交流的年代,性=玩。

    NO' date='社會文化分為如果成為允許多配偶的話就不會累.

    我曾經想過,如果男生可以跟朋友分享女生OOXXOOXX,然後一起養生下來的,其實也多一份保障嘛~

    .....(恕刪)[/quote']

    養1個孩子到大學至少要1000萬,

    在現代其實不是一種保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為前面反對多,所以我的回應看似支持多......

    暫時到這裡,思想的激盪永無止盡......

  6. 個人覺得35樓以前至少有7、8成的人沒有先了解就發言,

    雖然直接但可能看的面相比較粗淺,甚至有可能是相反的。

    有興趣的人可以看以下資料(針對台大活動):

    Polyamory多元多重的愛

    維基百科的解釋

    PUMA無罪 性愛有理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僅客觀建議。

    (再重看我的回應發現有點離題...所以各位當參考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