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jeny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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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發表由 weijenyng

  1. 一屆一屆的服儀規定越來越鬆了(思

    話說在板上的人應該都無法理解古早時期要紮衣服和裙子過膝的時期吧XD

    回到正題

    開放黑襪 學姊們只能以道德勸說以及輿論壓力(?!)來抑制黑襪風氣

    但我個人覺得穿黑襪的時候可以不要穿白鞋嗎!!真的很怪耶...

    以上言論純屬個人看法 恭請各界指教

  2. 依樓主提供的條件~~

    1.妳的"毀損契約紙"的行為~~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你的毀損行為~~所以不構成刑法上的毀損罪

    2.如果妳們雙方所簽訂的契約~~

    該種契約的簽定本以不要示(不必書面)為主~~雙方當事人間即使尚未有任何法律行為生效~~理論上該契約已生效~~事實上"毀損契約紙"的行為~~僅是銷毀證明契約成立的東西~~不會影響該契約的成立~~對方依然可以履行契約上的義務~~並要求妳也履行上所訂定的義務~~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們當初簽定契約時有約定毀約必須支付違約金~~依民法第250條二項~是必須支付~~

    基本上訂定民法契約是以當事人的意思為主

    同樓上說的 如果契約內容是不要式的話 只要雙方當事人同意 契約即生效

    不要使用暴力啦 搶一搶對方受傷 他還可以告你傷害= =

    想徹回的話就直接跟對方談吧

    (雖然我不知道你們的契約內容是什麼不過應該不至於沒辦法解除契約吧...)

    (小的也是上來獻醜的...請指教

  3. 嗯...好像來的有點晚

    我是中山合唱二十三屆文書(快要身兼打譜人員了)

    ((是無關緊要的幕後人員啊

    以及

    看譜永遠看最下面那行的ALTO((朝低音Re邁進啊

    好像沒什麼中山的呢

    此為中山合唱空空的無名

    http://www.wretch.cc/blog/zsgschorus

    什麼無關緊要

    等到成發前妳就知道了...節目單夠妳忙的

    學妹加油

    我要找時間回去"探班"

    低音Re...很好很好有前途XD

  4. 自自>////<

    妳買票跟我買好了算我業績XD

    話說 我現在已經在拉人了QQ

    逼迫同學暑輔下課去吃個飯晃到國家音樂廳聽我唱歌=3=

    (理由是看我是不是還活著XD畢竟會消失一個星期嘛= =)

    (一星期暑輔......大淚~)

    算誰的業績...我還要想一下

    畢竟太多認識的人都要去

    害我有點煩腦...XDDDD

    一星期的暑輔 有什麼了不起

    我那時也請了一星期

    還不是過得好好的....

    為了唱歌 什麼事都做的出來

    噢好偉大....XD

    站得前不前面......我發現我被嗆了

    我去年站第一排最中間囧(自自在我旁邊XD)

    於是莫名其妙第一個上台........................

    (幹麻莫名扯到我...= =)

    站第一排很好啊

    尤其是中間

    第一個上台最後一個下台

    可以在音樂廳上站久一點...

    (誰敢在唱歌的時候嫌腳酸我揍他...)

  5. 學弟沒管教好我們的錯囧(拖回去)

    摁基本上音樂廳還是固定班底啦:)

    成功、大直、光仁

    但是成功畢竟是主要演出團隊,真是辛苦光仁和大直的孩子們了:)

    (就我所知大直在開學前應該也會有專屬成發)

    噢另外一提關於我們為什麼是主場的原因是這樣的

    畢竟就像各味的成果發表會一樣

    在音樂廳的演出正是我們的成果發表音樂會

    所以是沒有拉縴人的意思?!

    噢真是令人難過.....(泣

    今年我一定會排除萬難去聽的!!!

    趕快感謝我XDD

    (我真的要考慮一下票的業績要算誰的....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