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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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發表由 Catta

  1. 1.我想你自己應該可以解答這個問題,光復中學提供的伙食選擇是很多的

    2.正確來說應該是,學生吃外食產生問題,那麼該由誰負責?學生本身在法律上並沒有負責能力,在法律上的責任主要是由父母負責大半,除非已經超越父母可以負責的範圍,例如殺死父母,那麼責任才會產生在學生身上,也就是學生並不需要因為他購買外食中毒而負擔任何責任,因此學校可以禁止學生購買外食

    3.這個問題很好解決,向每個購買外食的學生徵收垃圾處理費用,例如一個便當盒一百塊處理費,可以增進學生對於環保和使用者付費的了解,光復經常這樣幹的

    4.可以要求學校提出證據證明合作社販售物品之營養成分,如果足以證明確實比外食健康,那麼......

    5.因為老師是具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為其行為負責,大學生也可以購買外食

    加油!想當年我念光復的時候還罷考過哩~

    學生吃外食出問題,該負責的人很明顯的是提供餐點的店家啊。學生要負什麼樣的責任?學生只能說因為自己運氣不好/眼睛不夠雪亮,所以選到一家不好的店家。

    向學生徵收垃圾處理費用聽起來蠻合理的,使用者付費嘛。但如果是因為校內的餐點實在很爛,合作社也沒什麼東西好吃,學生只好訂外食,這樣是不是某種程度的變相增加學生用餐的成本,圖利校外廠商?這樣聽起來不是很正義。

    我想第四點原本要問的問題應該是「外食營養不均衡,對學生發展造成影響怎麼辦?」

    不過證明校內的餐點比較健康又如何?飲食除了要攝取營養維持生存之外,應該還有蠻大的部份是滿足感官的愉悅吧?否則其實大家如果不介意可食用廚餘的樣貌跟味道,其實攝取那些東西還是可以讓大家生存下去。

    我想就選擇飲食的這個部份,應該不用牽扯到有行為能力或是沒有行為能力。兩歲的孩子餓了也會吃東西,只是是誰餵或是誰提供食物罷了,那這兩歲的孩子是有行為能力還是無行為能力?我之前有看過學校的老師買雞排來辦公室吃,如果光談選擇飲食的問題,學生也應該要有權可以買雞排在學校吃。

  2. 我覺得比起說訂外食造成學校傷害的機率很小,是學校反應太超過

    不如說學校覺得沒有必要讓這麻煩可能發生

    以上兩句話,是站在學校的角度

    講難聽點:「省麻煩罷了。」

    我們在爭取外食時,曾經有據理力爭,說某些學校有「部分」開放訂外食

    學校直接反駁,說別的學校歸別的學校,教育部說不行

    主任怎麼能帶頭違法!

    我們學校主張禁止訂外食 (除非有人生日要慶祝)

    是因為

    一、食物安全

    二、不想要學生訂外食,浪費時間,每天都在統計,怎麼有學習之專注

    三、廚餘問題

    四、午休想要完全實施,不想要有人還出來說拿什麼便當

    我們學校學權組和學校妥善溝通後

    大部分學校的立場,我們也能接受

    學校說:「如果你們有一個好的配套,不會增加更多人的困擾,那我們當然虛心接受」

    問題是我們提不出來,而且教官和體衛組長常常忙到快吐血

    所以

    我們學權最後的決議是,持續桶餐制度

    有人說桶餐難吃,而且五十五元的價值,能好吃到哪裡去?

    學校反應:今天你覺得難吃,但對有些貧窮的家裡人,五十五元的桶餐很便宜。

    又有人反應:那何必這麼油?

    學校再反應:所以各主任,導師也被要求每天食用桶餐,保證廠商不敢亂做

    雖然桶餐還是很油,可是學校也是盡力在做

    尋找到了一個平衡點

    另外如果學校開放外食

    那訂桶餐或學校便當的基數必定變少

    會影響到廠商進駐意願,甚至提高價格

    (有些學校的熱食部,就是因為學生消費基數多,才能夠物美價廉)

    大概就是這樣

    其實都可以嘗試跟學校主任好好談

    找個機會

    或許每個學校都有自己的困難,或者偷懶

    但相信不會是一方面,就是學校的錯誤

    我覺得可以想見學校會想要「省麻煩」的想法。不過校外的食物真的有想像中的這麼不安全嗎?那麼在外工作的勞工、沒有校園禁外食的大學生、隔壁不愛煮飯的阿嬤,他們可能都暴露在危險之下了。放學回家路上到轉角的包子饅頭店買個肉包,好像也蠻危險的。

    說訂外食會影響學習專注可能有點太過,但我覺得選擇自己想吃的東西也是一種學習耶。考量自己想要吃什麼、實際上口袋剩多少錢、最近的飲食狀況(青菜是不是吃太少會便秘)、外食會不會很晚到影響午休等等,這些種種因素其實還蠻複雜的。反正以後上大學、出社會還是得要照顧自己的身體和決定三餐,為什麼不能現在就開始學怎麼樣在這些因素中找到平衡點?

    如果說開放訂外食,讓學生自己決定要訂外食還是選學校餐廳/合作社,應該比較能夠選到自己想吃的,或許廚餘的量也不會因此增加?

    我自己覺得學校強制午休其實還蠻奇怪的,為什麼要決定學生在12:45-1:15這段時間一定要趴下來休息?一天八小時的課程可能會讓人吃不消,會需要休息,但我可能是那種可以一整天八個小時像盡量電池一樣活跳跳,回到家才倒頭就睡的那種人。午休的那半個小時我可能想要做點別的事情,但好像沒得選。

    --

    關於更全面的配套,我曾經有一些想法,但還沒想得很透徹。大概的構想是,有沒有可能是學校和周遭的餐飲店合作,定期的簽約,監督食品安全,提供給學校的學生及教職員工作為用餐的選項之一。

  3. 1.有合作社為何還要定外食?

    爽啊。

    2.吃出問題,誰要負責? (最常聽到的問句!!)

    簽切結書。

    3.外面的食物使用的餐具餐盒不環保,增加學校垃圾負擔怎辦?

    首先,我搞不懂為什麼這會增加垃圾負擔。學校工友得了收拾不環保的空餐盒就會死的病嗎?

    再來,只要是在學校活動製造的,學校沒有權利自行決定哪些垃圾要收,哪些垃圾不收。如果我們要因為環保理由在收垃圾上做限制,其決策和規定應該是政府(環保署?)來做,不是學校。

    4.外面食物不營養,我們的合作社賣的比起外面的健康很多

    我吃什麼關你屁事。

    白鹿的回答好中二!

    簽切結書的話,應該是誰要簽才對?家長還是學生?還是其實是學校要簽切結書說,這個小孩吃壞肚子跟我沒關係?

    話說,如果是學生簽切結書,具有法律效用嗎?簽了切結書,學校/家長真的就可以完全免責嗎?請專業的法律人來回答。

    我想之所以會認為會增加垃圾負擔,大概是指外賣送來學校可能會有額外的包裝(塑膠袋),還有可能寧願多給也不要少給的免洗餐具,會造成校內便當回收、垃圾的負擔。

    我還想到另一造的說法是,訂外食會額外增加運送食物的成本,就是所謂的碳足跡。例如A班訂離學校很遠的60藍飲料+池下便當,B班訂學校隔壁的羹麵+不好喝紅茶。因為60藍離學校很遠,所以勢必得騎車或是開車送,而隔壁羹麵的老闆娘可能覺得40碗羹麵很重,所以即使是500公尺的距離也騎車送到校門口。在這個凡是講求節能減碳愛地球的時代,這樣講好像還蠻有道理的。

    關於食物營養健康的部份,通常學校的合作社販售的產品以及學生餐廳提供的飲食,都是會有營養師「細心」安排的。反觀校外的餐飲業,因為選擇比較多花樣,通常不太會兼顧到正在「一眠大一吋」的青少年的營養需求,如果讓學生自由選擇,可能會營養不均或是失恆,對孩子的成長有不良的影響。

    然後阿尿偷懶沒有回答第五題=w=

    1.有合作社為何還要定外食?

    爽啊

    2.吃出問題,誰要負責? (最常聽到的問句!!)

    國家

    3.外面的食物使用的餐具餐盒不環保,增加學校垃圾負擔怎辦?

    要求國家幫工友加薪

    4.外面食物不營養,我們的合作社賣的比起外面的健康很多

    那又怎樣?吃爽吃健康是我的自由辣

    5.教職員工可以訂,那學生為何不能訂?

    對啊幹!

    這種比白鹿還要中二的回應真是讓人不想回應,你走開=3=

    1.有合作社為何還要定外食?

    老師要我們幫他定...

    2.吃出問題,誰要負責? (最常聽到的問句!!)

    要怪的人太多了,就怪天吧

    3.外面的食物使用的餐具餐盒不環保,增加學校垃圾負擔怎辦?

    早看環保義工不爽了

    4.外面食物不營養,我們的合作社賣的比起外面的健康很多

    外面有營養標示學校沒有

    5.教職員工可以訂,那學生為何不能訂?

    學生不是人

    高三僧快去唸書啦=3=

  4. 歡樂的婊一下婦女團體

    我覺得沒婊到耶,你只是轉了鄉民的回應跟一篇新聞報導而已。

    要不要多講一點?你應該不是做翻譯的,多打字應該不收錢吧?

    人嘛 本來就是膚淺的動物

    嗯,某種程度上我也這麼覺得,不過這樣講有點太一般論了。

    人看到美或漂亮的東西,自然而然就會有高興或是舒服之類比較正向的感受,但是這廣告裡面傳達的訊息比較像是「女的變瘦後變得更有自信(之類的),然後回去要讓前男友後悔」。重點反而好像是胖/瘦或是瘦/很瘦被社會所賦予的一種形象。

  5. 小強是轉噗機,轉文都不用附自己的意見的。所以以下大家回文應該要有:

    這篇文章讓你感到:新奇 溫馨 誇張 難過 實用 高興 無聊 生氣

    的確保護的太極端整個就是會有問題吶。一到十二歲對於世界充滿美好歡樂的想像,到了十三歲生日的那天赫然發現這世界很黃很暴力,如果真的存在這樣的狀況,這樣的衝擊應該不能小覷。說不定會恍然大悟,然後覺得世界太可怕,死一死比較好。

    我覺得這社會把兒童想像的太美好,所以竭盡所能的要保護這樣的美好。所以國小的孩童整天雞雞啊、強姦啊、奶奶啊的講啊講,兒福團體就會覺得無法忍受,渾身不對勁。這些「被禁止」「不能談」的事情,在小孩之間才會顯得更有趣更有吸引力啊,偷偷摸摸的傳閱A書,做一些模擬性行為的動作,上廁所的時候偷看別人的雞雞。如果這些都可以攤開來談,就沒什麼好稀奇的了。

  6. 哦,我覺得超扯的這個:

    引自萬能科技大學邱智彥同學的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coolband/27201100

    今天是去學校繼續抗議的第一天,風波不斷...先是學校停車場與餐廳的老闆,他開車緩緩駛近並搖下車窗以要脅的語氣要求我上他的車(我為什麼要上車?),一台黑色Lexus,車窗非常的黑,根本沒辦法看清裡面,我只依稀記得車牌號碼裡有兩個88是連在一起的,我表示不願上車"有事要說請在這邊說就好",接著他又用類似強迫的語言要我趕快上車,我不知所措,但我股起了勇氣才回答:「我為什麼要上你的車?你想要幹麻?」,他停車便下車往我走來,用具有挑釁的語言跟我說:「你是怎樣啊?跟我耍性格喔!你是老大喔!很跩喔!」,我心裡真的很害怕,為什麼他一定要我上他的車,我不願意就好像要揍我似的,又說:「現在怎麼了?學校都沒得讀了?我當初就警告過你了!是你自己不聽...」,然後他就離開了,但眼神帶有不悅,好像是在暗示我以後要小心點之類的!他已經不是第一次找我了,之前他約我在一間飲食店見面過,而我與朋友一同赴約,他口口聲聲說他是立委陳根德的助理,在當時談話的內容就已經好像在暗示不要在繼續,不然可能會對自己不利之類的話,後來就因為我堅持行政人員該道歉,所以不慌[歡]而散...

      更讓我煩惱的是,這位立委助理離開後不久,一位帶著紅色帽子的人士出現,跟我說已經很多人關注這件事了,要我最好還是不要再繼續,他說"再這樣下去可能會有人來揍你",請我馬上離開,後來我看著他走到遠處,騎著一台紅色機車離開,我心中伸起了莫名的恐懼,為什麼會這樣?我不知道這位小紅帽跟立委助理有什麼關係,也不知道這些人跟學校行政人員有什麼關係,更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教育部不是還高喊著反覇凌嗎?後來我抱著有生命危險的心情繼續站了一段時間才離開!

      這真的是我曾今就讀的學校嗎?學校是怎麼了?我只是個學生,我不懂為何會有這樣的地方人士出來要脅我,我希望大家知道,這就是學校處漠視學生權利一貫的態度,這真的讓我對學校感到絕望,讓我感覺我跟江國慶的事件很像,唯一的差別就是我還活著,而我希望那些不知道事情真相而反對我的人,能夠更了解到底萬能是如何對待學生的,而反對我的人就繼續罵吧!反正學生死了活該...,這也讓我了解為什麼萬能沒有人敢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正義!

  7. 也可以提誹謗罪把學務長告一告,學務長說學生公然侮辱那句就以凹了

    成不成立是另一回事情。

    曠課17節就要退學,那我想我們系大概有七成會被退學。

    頗好奇why沒訪問陳乙棋,和有沒有去找立委。

    這件事情如果是學生去告學務長誹謗罪,那就只是學生跟學務長之間的個人問題而已了。

    但是行政人員的傲慢跟無知(「道歉不是下層可以要求上層的」、「啊規定就是規定啊」)絕對不是個案啊,輔大也一堆這種氣燄很高的行政人員,你自己在中正你也知道。

    重點是,為什麼學生申請社團這種小事,要卑躬屈膝的去申請,然後規定到底是什麼行政人員也不清楚,就隨便講叫學生隨便做。申請社團還要照著所謂不成文的「習慣」去執行,社團成立辦法是訂來幹嘛的。

    是曠課加上「污辱師長」跟「在交通要道靜坐」的大過小過,所以操行不及格被退學。

    我也不懂訪問菁英學校的學生會長的點在哪裡耶,他也沒特別聲明他聲援之類的。

    不如訪問學權小組的學生跟烏鴉邦的朋友(被巴

  8. 1. 學弟妹要對學長姐尊重等等

    2. 學生要尊師重道

    3. 啥做事要有紀律

    這應該是他從軍中學來的。

    然後現在我們高三的

    誰鳥他啊 管理不成

    搞到現在學弟妹連學長學姊都不會叫

    打球還來搶場地 想揍人又怕被說霸凌

    (是說本班本來就是超大問題班級

    然後從這個主教近來

    短短一年半原本的教官都跑了= =

    痾 離題了

    不過說真的

    很多大小事情都是教官室處理

    我們這邊已經快連社團都是教官室管轄範圍了= =

    這樣聽起來,教官好像比學務處的人大,不然怎麼都沒有人說話?

    (還是說其實自己的工作被搶走很開心,所以不要講比較好XD)

    打球的場地協調要嘛就跟體育組有關,不然就是體育室,反正都是學務處底下的。

  9. 今天上的課還蠻好玩的。

    請解釋下面每一個「意思」的意思,並且詮釋這個對話的情境。

    --

    阿呆送了一個紅包給領導,期間,兩個人的對話頗有意思。

    領導:你這什麼意思?

    阿呆:沒什麼意思,意思意思。

    領導:你這樣就不夠意思了。

    阿呆:小意思,小意思。

    領導:你這人真有意思。

    阿呆:其實也沒有特別的意思。

    領導:那我就不好意思了。

    阿呆:是我不好意思。

  10. 我不曉得教官的薪水是不是國防部提供

    如果教官的薪水是國防部提供的話學校沒理由踢走免薪校警啊

    學校只因為教官的薪水是別人付,就把教官拿來當打雜的,好像有點過分。

    其實律師才是正解。

    我在想會不會是因為教官看起來打架比較會贏(?)

    律師太文弱了,真實的社會現場是比拳頭大不是比法條的正當性(?)

    所以應該加強老師的應變能力嗎?

    教官感覺用專科老師的生份存在就好了,沒有必要搞到請假之類的都是找教官

    請假不是有學務處專門的行政人員處理嗎囧。教官也管請假哦?

    這樣的話要學務處幹嘛。

  11. 之前不是要教官退出學校?

    社工和諮商師進入學校才是正途吧

    唔,你提到社工跟諮商師,所以我猜你想說的是教官有諮商跟輔導的功能?

    我也覺得如果真的要談輔導跟諮商,讓專業的來,比讓軍人來輔導我,跟我聊我的心路歷程來的好。

    等出車禍或發生什麼意外時,你會發現教官是全校最有用的公務員了XD

    如果說是出事情要有人罩的話,那不是學務處底下多設一個組,聘幾個人專門負責這種事情就好了。為什麼要讓有帶有軍人符號的教官在學校?教官可以嚇唬別人?那樣的話,丟幾個校警在學校就好啦?

  12. 學生申請成立社團

    學校一定要給通過嗎?

    以現在的狀態來說,學校有權決定是否要讓社團成立。

    但重點是要看學校不給成立社團的理由是什麼,輔大曾經有性少數地下社團提出申請,所有行政程序都通過了,最後因為副校長說性少數議題不符合天主教精神,不予以通過。

    學校就算不給通過 也不能隨便就記過、退學吧

    嗯。記過的理由是「在車道靜坐妨礙交通」、「辱罵師長」、「違法用DV錄影」。

  13.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30506/132011021600904.html

    剛好看到這篇報導,想到一些問題。

    教官的業務是什麼啊?感覺沒什麼忙,卻說會人手不足。

    -----

    反霸凌 陳菊向教部討教官

    2011-02-16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林憲源】

        全國中小學校同步反霸凌,高雄市長陳菊和教育部主任祕書陳明印清早也到了高雄市明華國中,和學生們一起宣誓反霸凌。校園安全的維護,學校教官佔了重要角色,但大高雄合併後,原高雄縣學校教官並沒有一起劃入高雄市軍訓室,陳菊提出希望教育部能改善現況。

        陳菊市長和教育部主祕陳明印清早是到高雄市明華國中宣示校園反罷凌,陳菊和學生們一起貼上反霸凌的貼紙,在上午8點整,宣誓080零霸凌。學生們大聲復誦:用智慧面對情緒,用勇氣扼止霸凌。

        高雄市教育局準備了反霸凌幫幫我摺頁送給學生,摺頁中介紹各種類型的校園霸凌,如何面對霸凌事件的發生,以及教育部的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以及高雄市軍訓室的專線:0800775885。

        陳菊也趁機向在場的教育部主秘陳明印反應問題,大高雄合併後,原本高雄縣的校園教官歸建隸屬於教育部軍訓處的高雄縣聯絡處,並沒有跟著劃入高雄市軍訓室,陳菊認為教官對校園安全維護是重要角色,但現在大高雄合併後,業務倍增,人力嚴重不足,因此希望教育部能整合教官歸建問題。

        陳明印主祕表示,這應該是縣市合併初期的過渡現象,將請軍訓處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