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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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發表由 二頻

  1. 呃...看到好像都是差不多的人在聊...

    一直以來我都是乖寶寶那種的啦

    基本上除了遲到也沒什麼大錯

    不過今天因為公車(桃客)開很慢的,所以大概35分才到學校

    在大門效邦都說ok了

    結果到自強館門口就被方姓教官攔下來

    也沒問有什麼理由

    就直接叫我們一大群人都在自強館門口罰站

    早自修也算一節課吧

    這樣算不算干擾了我們上課的權利?!

    而且法律不是明令禁止體罰了嗎?!

    以下是人本基金會對體罰的定義

    「經由製造身體上的痛苦,或經由控制身體,造成心理上的痛苦,所為之懲罰。」

    其實可以走前面呀在上去

    走前面就不會被抓

    或者在那邊遇到認識的就坐下來聊天吧xD

    誰想聽他們說教阿-..-

    我被唸一次之後

    就決定我以後就都要走從前面了xDD

    不過...方姓教官的大嗓門真是令人不敢恭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