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湖居士 10 發表於 July 1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8 總則是深藍鬼界的鬼王,一樓(#2)是鬼王最愛吃的小鬼清單,請諸位小心。※本版不歡迎十種鬼,請各位鬼版眾切記! 違規者通常會被 版規懲罰、版龜吃掉、版鬼斥喝 一、盜文鬼:請尊重智慧財產權,轉貼文章也請盡量註明出處。 二、版聊鬼:請勿在版上聊起私人話題。亦或談起生前事蹟。(?) 三、灌水鬼:請勿 發表、回覆 無意義之 文章、字句。 四、離題鬼:請勿離題過遠。 五、批評鬼:請勿惡意批評。評語請對文不對人。 六、筆戰鬼:請勿筆戰。火藥請善用PM運輸。 (?) 七、回鍋鬼:請勿貼回鍋文。 八、恐嚇鬼:請勿恐嚇板眾回文。這類鬼通常會被拖去某地方的十八層伺候。(?) 九、廣告鬼:請勿張貼廣告。部落格...等,請善用簽名檔。 十、鐵齒鬼:請勿任意毀謗、謾罵 好兄弟,陰陽之間需要尊重。無惡意之惡搞不在此限。以上惡鬼通常會被月湖拖進水裡、把噗作去賣冰淇淋。聽起來似乎月湖和把噗似乎很可怕,不過他們是很和藹的,請相信我!※鬼板版規補充 請勿在一天內發表超過五篇主題以上。 請勿連續發文/回覆,多善用編輯功能。※鬼板文章分類標籤說明 【討論】 - 討論各種靈異驚悚或有關妖魔鬼怪等。請勿離題、灌水亦或聊私事..等等。 【轉貼】 - 各種有關鬼版主題的「文章」轉貼。 【短篇】 - 會員創作短篇。 【長篇】 - 會員創作中、長篇。 【連載】 - 會員創作連載。 【校園】 - 有關學校聽來、親身經歷、傳聞中的鬼故事。 Ex.【校園】台中一中 - 腳踏車棚夜裡驚見的不明物體。 【經歷】 - 自己經歷或親朋好友故事的分享。 【傳說】 - 非親身經歷,但是從親友、長官亦或長輩口裡傳出的靈異事蹟。 有關短、中、長篇、連載分類部分,請到二樓(#3)觀閱詳情。※鬼板精華區 制定中。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月湖居士 10 發表於 July 12,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8 古冊「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總則」記載了許多鬼王的事蹟和喜惡,以下則是鬼王最討厭的東西,很容易被他當作食物吃掉。 嚴禁任何注音符號。嚴禁張貼任何型態的色情、露點、腥羶、刺激性慾、嚇人、噁心、侵害他人權利、帶有病毒等惡意內容之文章。禁止會員在三個(含)以上討論版中張貼相同性質的文章(Cross-Post)。禁止任何形式的政治討論。嚴禁發表任何形式的交友文。嚴禁筆戰、挑釁、謾罵、人身攻擊、歧視它校、挑起族群與學校對立之情事。嚴禁發表含有不雅內容之文章。嚴禁會員以任何方式騷擾其他會員。禁止會員修改移除已發表之文章內容,內容錯誤修改不在此限。以上只是大概的摘錄,意知詳情者,請翻閱古冊「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總則」。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月湖居士 10 發表於 July 12,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8 本版以現代白話小說創作為主,其選擇分類之標準如下:(以下標準字數最大緩衝在±10%之間,發文前請先粗略估計字數,勿誤差過大) (1) 短篇:8000字以內,請在主題下第一篇就將作品完全貼上,勿分開貼上。 (2) 中篇:8000至80000字(3) 長篇:80000字以上,且已經全部完成。(4) 連載:20000字以上,但貼出時尚未完成。第一次張貼時,字數至少要在2000字以上,之後每次連載內容請在同一主題下發表,且字數在800字以上。以上撰自於 鬼王 賜封的 創作版地獄守門人 陳若詰 在個人創作版所血寫下的「個人創作集散地新總版規及子版版規」。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月湖居士 10 發表於 July 25,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5, 2008 精華區還在整理中,現在處於雜亂中,請各位版有原諒。--暫無--有什麼臨時要公告的事情會用編輯功能寫在這。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月湖居士 10 發表於 July 25,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5, 2008 從此篇回覆後為 版務處理、會員服務、刪文公告...等。歡迎會員對於鬼板事務有何指教或建議,在此主題回覆提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月湖居士 10 發表於 August 31,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31, 2008 鬼月已結束,感謝眾多成員加入鬼版。然而結束只是一個新的開始,海龜湯由副版決定是否繼續。重新審核精華區,並制定精華區格式。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月湖居士 10 發表於 September 6,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6, 2008 關於主題分類標籤,使用錯誤將會幫忙更改,並在原主題附上主題標籤更改公文(以下稱公文)以提醒。若覺通告有礙版面,可在放置五天後刪除公文。更改方案:直接將公文回覆在該主題,不予以刪除,如此對於版面觀感以及提醒版眾的效果拿達到最佳化。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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