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欲開板請看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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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版連署規則:

1.社團版之申請單位需為校方認可之社團,申請者需為該社團之權責幹部(或委託人),版名為該社團正式名稱,描述自訂。

2.40人以下之社團連署需10人以上,40人以上之社團聯署須達該社高一高二總人數之四分之一,連署人不需為該社正式成員。

3.聯合社版最多兩社,僅限於性質相近之社團ex童軍社,申請門檻以兩社高一高二人數之總和決定。

4.所申請板是否開板,由論壇管理團隊審查決定。反對申請亦同。

5.申請 / 關閉連署期限為 15 天,超過連署期限,管理團隊有權駁回申請。

6.相同討論版申請間隔不得小於 30 天。

7.申請人即為該版之首任版主,故申請人須符合版主申請資格,並至意見反應及連署區發起連署。

8.申請格式如下表

主題 【連署】XXXX版申請連署

內文 討論板部分

1. 討論版名稱:

2. 討論版描述:

並請於同一篇發起投票,選項為「連署」與「反對」

班版連署規則:(班級板因現處於學期末,高一將分班,高二將高三關係故由下任版主在9月實行)

1.班版需同班 10 人以上連署,版名格式為「= 班級 - 副標題 =」,副標題、描述自訂 (例: = - =)。

2.班版之反對連署需同班10人以上反對,故非該班會員請勿投票以免造成困擾。

3.所申請版是否開版,由論壇管理團隊審查決定。反對申請亦同。

4.申請 / 關閉連署期限為 15 天,超過連署期限,管理團隊有權駁回申請。

5.相同討論版申請間隔不得小於 30 天。

6.申請人即為該版之首任版主,故申請人須符合版主申請資格,並至意見反應及連署區發起連署。

7. 連署格式如下

主題 【連署】XXXX版申請連署

內文 討論板部分

1. 討論版名稱:

2. 討論版描述:

並請於同一篇發起投票,選項為「連署」與「反對」

廢版規則(班版、社版皆同):

1.討論版一個月無廣告以外文章(非主題)發表者將於該版發佈警告,警告後兩星期仍無新文章者刪除,已畢業不在此限。

2.該版版主於*意見反應及連署區*發起廢版連署,連署時間一個月。班版超過同班 5 人贊同,社版超過贊同者超過反對者,由該版版主提報校版版主經准許後廢版。

3.廢版格式如下

主題 【連署】XXXX版申請廢版

內文 討論板部分

1. 討論版名稱:

2. 討論版廢除原因:

並請於同一篇發起投票,選項為「連署」與「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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