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鬱小陞 10 發表於 April 8,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8, 2008 1.討論版一個月無廣告以外文章(非主題)發表者將於該版發佈警告,警告後兩星期仍無新文章者刪除,已畢業不在此限。 2.該版版主於*意見反應與開版連署*發起廢版連署,連署時間一個月。班版超過同班 5 人贊同,社版超過贊同者超過反對者,由該版版主提報校版版主經准許後廢版。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Recommend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