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規增修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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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發文限制

主題與標題禁止下列行為:

  1. 大量無意義發言。
    無意義或字數過少發言。

  2. 挑起惡性筆戰、挑釁、謾罵、挑起學校間無意義之對立比較。

  3. 含有不雅內容之發言。

  4. 任何形式的政治性發言。

  5. 任何形式之交友訊息發言。

  6. 修改或移除已發表之文章內容,內容錯誤之修改或版務需要者不在此限。

  7. 發表營利事業之廣告,學校及學生活動不在此限。

  8. 於非閒聊區內閒聊或離題討論

  9. 違反各專區之特別規定

為配合深藍紀錄違規系統啟用

違規處分部分板規修改如下

三、處分

若違反第二條任一項之規定,正副版主(以下簡稱版務)有權進行下列管理動作:

  1. 合併主題(僅適用第二條第八項)

  2. 於文章內回覆口頭警告

  3. 發佈違規警告

  4. 暫時關閉主題

  5. 永久關閉主題

  6. 刪除主題

  7. 紀錄違規

  8. 回報上級

紀錄違規請參考

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33584

自公告後3天執行

本條文經版主 jim2212001 同意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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