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王哈哈 10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7 二、發文限制主題與標題禁止下列行為:大量無意義發言。無意義或字數過少發言。挑起惡性筆戰、挑釁、謾罵、挑起學校間無意義之對立比較。含有不雅內容之發言。任何形式的政治性發言。任何形式之交友訊息發言。修改或移除已發表之文章內容,內容錯誤之修改或版務需要者不在此限。發表營利事業之廣告,學校及學生活動不在此限。於非閒聊區內閒聊或離題討論違反各專區之特別規定為配合深藍紀錄違規系統啟用違規處分部分板規修改如下三、處分若違反第二條任一項之規定,正副版主(以下簡稱版務)有權進行下列管理動作:合併主題(僅適用第二條第八項)於文章內回覆口頭警告發佈違規警告暫時關閉主題永久關閉主題刪除主題紀錄違規回報上級紀錄違規請參考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33584自公告後3天執行本條文經版主 jim2212001 同意後執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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