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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規於10/26 21:00開始實施

建國中學版簡易版規

  1. 請勿違反總則
  2. 請勿使用公告、警告分類
  3. 禁止任何影響討論版秩序之行為
  4. 若欲發表之文章已有開設專區,請至專區內發表
  5. 請不要離題、版聊(閒聊區除外)

建國中學版版規

一、總則

  1. 以下所稱之「主題」,包含該文章第一篇及所有回覆

  2. 本版規未題及之事項依照總則處理

二、發文限制

主題與標題禁止下列行為:

  1. 無意義或字數過少發言。

  2. 挑起惡性筆戰、挑釁、謾罵、挑起學校間無意義之對立比較。

  3. 含有不雅內容之發言。

  4. 任何形式的政治性發言。

  5. 任何形式之交友訊息發言。

  6. 修改或移除已發表之文章內容,內容錯誤之修改或版務需要者不在此限。

  7. 發表營利事業之廣告,學校及學生活動不在此限。

  8. 於非閒聊區內閒聊或離題討論

  9. 違反各專區之特別規定

三、處分

若違反第二條任一項之規定,正副版主(以下簡稱版務)有權進行下列管理動作:

  1. 合併主題(僅適用第二條第八項)

  2. 於文章內回覆口頭警告

  3. 發佈違規警告

  4. 暫時關閉主題

  5. 永久關閉主題

  6. 刪除主題

  7. 紀錄違規

  8. 回報上級

四、精華區

若主題符合下列任二者,會員可發送私人訊息要求版務收錄精華,版務會在五日內回覆是否收錄精華。

  1. 點擊數達一千次以上,回覆數達三十次以上者。

  2. 與校務行政有關且討論具深度者。

  3. 與教職員工有關者。

  4. 與教育政策變革有關且討論具深度者。

  5. 內容可供日後參考者。

  6. 符合本版經營方向且討論具深度者。

另外,若未符合上列條件,版務仍可直接收錄精華。惟版務所發起之主題不適用。

五、專區之設立

版務可在各種活動、節日、處理版務...等,設立專區,並可於一定時間後進行關閉,專區內可自定特別規定。

六、子版特別規定

版務可於建中各子版訂定規定,該規定效力等同板規。

七、其他管理動作

  1. 合併
    :若會員發表之主題,可在3頁內找到相似之主題,會把較後發表之主題合併之較早發表之主題

  2. 移動
    :若會員發表之主題明顯與各子版不同,將會移動至合適之版面,並且留下暫時或永久轉址

  3. 置頂
    :版務可視情況對所有發表之主題直接置頂。

                      

        版規正文結束        

基本上仍然沒有對文章主題做限制,相信各位都有判斷能力,什麼文章可以發,什麼文章不可以發。

另外,總則規定,若會員違反總則,最重可處以刪除帳號之處分,請勿以身試法。

以上,版主jim22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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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weeks later...

原始連結: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34611

本條文於11/21 00:00生效

二、發文限制

主題與標題禁止下列行為:

  1. 大量無意義發言。
    無意義或字數過少發言。

  2. 挑起惡性筆戰、挑釁、謾罵、挑起學校間無意義之對立比較。

  3. 含有不雅內容之發言。

  4. 任何形式的政治性發言。

  5. 任何形式之交友訊息發言。

  6. 修改或移除已發表之文章內容,內容錯誤之修改或版務需要者不在此限。

  7. 發表營利事業之廣告,學校及學生活動不在此限。

  8. 於非閒聊區內閒聊或離題討論

  9. 違反各專區之特別規定

為配合深藍紀錄違規系統啟用

違規處分部分板規修改如下

三、處分

若違反第二條任一項之規定,正副版主(以下簡稱版務)有權進行下列管理動作:

  1. 合併主題(僅適用第二條第八項)

  2. 於文章內回覆口頭警告

  3. 發佈違規警告

  4. 暫時關閉主題

  5. 永久關閉主題

  6. 刪除主題

  7. 紀錄違規

  8. 回報上級

紀錄違規請參考

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33584

自公告後3天執行

本條文經版主 jim2212001 同意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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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months l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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