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我國大學入學應全面採獨立招生(舊賽制示範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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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结辯

大家好,本場辯論終於進入最後的一個環節,且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場比賽到底討論了些什麼。

在這場辯論中,花了非常多時間在討論的部分,就是到底聯招、獨招該如何判別。對方辯友似乎認為這種討論沒有什麼價值,也覺得我方故意用討論定義的方法來惡意迴避他所希望討論的我方制度內涵及變動成本部份。但,我們來想一想,真的是像對方辯友所言嗎?倘若連什麼是獨招又什麼是聯招都無法有一明確的標準予以檢驗,那,我們今天辯論的到底是什麼?倘若我們無法區辨聯招、獨招的本質,我們又如何能得知政策的具體長相及需付出的變動成本?由此可知,獨招與聯招之分野,實是接下來討論的基本前提。

那現在讓我們回顧一下雙方的說法。我方一直以來都在跟他方確認一個很重要的部分,那就是「制度不完全聯合也不完全獨立」到底該如何歸類,因為全部聯合或全部獨立,很理所當然的分屬聯招與獨招,沒什麼好討論的,但,事事無絶對,雖然他方一貫說法是這只算是種概念,要我方提供實證再做討論,可是,事實真如他方所說嗎?他方在一開始就提供了我們許多制度包含的東西,像是報名、評分、公佈成績等部份,但我們很明顯的可以發現,對方口口聲聲認為屬於聯招的推甄申請,其評分部分根本是各校獨立,哪怕是對方辯友一開始信誓旦旦的主張學測為各校公用門檻,我方也直接舉出實證告訴大家並非如此,而且這個資料是直接來自《九十六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招生簡章彙編》的第575頁,對方辯友直到结辯還是宣稱我方並未舉出實證,但到底是對方辯友眼花看漏還是故意視而不見,如此斬釘截鐵論據,您方怎麼從頭到尾不敢回應呢?就算退一萬步來說,指考分發這種眾所公認的聯招,其實它發錄取通知還不是各校自理?難道說發通知就不能算是制度的一環嗎?還是說對方辯友認為有聯合的叫制度,獨立的就都不叫制度?我方希望不是如此。

不過也請大家放心,我方絶不是要告訴大家沒有全部聯合就是獨招這種無恥的說法,而是到底算是聯招何獨招,端看其關鍵點為聯合亦或獨立。好比說我與對方辯友都是中崙高中畢業,這是我們相同的部分,但會因此說我們不是獨立的個人嗎?顯然不會,那是因為是會為獨立個人的關鍵,是看有無為自己行為負責的能力。而對於招生選才制度有最關鍵影響的,自然是審核評分的部分,倘若連這最關鍵的部分都不能用來區分招生制度,我想也就沒有其他的標準了,因此,我們可以發現聯招與獨招的區分,正是其審核評分是聯合還是獨立。

有了這個標準,那讓我們進一步來看,到底審核評分聯合還是獨立更能達成我們所希冀的最終目標─選才?這個部分,打從正方立論起,就已為大家說明,審查評分的獨立,才可確保各校選才無虞,關於這點,對方辯友很早就已和我方達成共識,因此,我們可以相信,為保我們雙方共同追求的選才,全面獨招是势在必行的。

本場辯論至此全部告終,感謝正反雙方以及所有默默支持的各位,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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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讓我們靜候更精采的裁判講評,先向各位說聲抱歉,因邀裁部分出了點狀況,本場次的評審有變更,且要等到7/1(日)才能進行講評,還請各位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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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我是張哲耀,92學年度中崙高中演辯社社長,96學年度東吳大學正言社社長。高一以來,學習辯論已屆五年,無論辯論理論或實務技巧,大概都有一點可供分享的心得,所以此次受翊夫之邀擔任評審。

這場示範賽,我特別介意兩個部分:賽制、架構。

一、 賽制

賽制是指比賽進行的程序,也就是誰先發言,接著誰發言;發言的型態如何(申論、質詢)。示範賽的賽制,是翊夫設計的,沒有什麼實際操作的經驗,所以此次示範賽,大概也有實驗賽制的目的在。現在來看,大體上成功,可是質詢(盤問)的部分,效果相當差。

正常辯論比賽的質詢,是層遞式逐步深入:我問,你回答;我依據你剛才的回答,繼續追問,你又回答;我再修正追問的方向,一直問到滿意或時間結束。質詢者可以鎖定他最重視的部分,一直攻防。

可是線上辯論受限於客觀條件,如果我問問題,等你回答後,再問第二個問題,整場比賽會拖得非常非常久;所以示範的兩位辯士,採用了一種鯨魚式的互動。

什麼是鯨魚式的互動?鯨魚在深海裡,如果落單,無所是事,就會傳送聲波找同類交談。可是聲波傳送到別隻鯨魚那裡,再等到回音,曠日費時,所以每次傳送訊息時,鯨魚會自己講一大篇獨白,就像寫一封長信一樣,其他鯨魚收到訊息,也會講一大堆話傳來。每輪對話要隔很久,所以不會你一句、我一句,而是我講一串、你講一串,這樣子感覺才划算。

線上辯論的質詢就變成類似這樣:我一次問一大堆問題,你一次回答一大堆問題。因為我問問題時,不能即時獲得你提供的回答,藉此進一步追問,所以我雖然一次問了許多問題,可是些問題都是平行的,看不出來要幹嘛,或者根本重複。看不出來要幹嘛,大概是要多追問幾次,預埋的伏筆才會發動,所以暫時讓人摸不著頭緒,無可厚非;可是完全重複就不可取。總之,雖然一次質詢了好多問題,可是難以深入,比賽進展遲緩,那就是浪費時間。

我們來看反方第一次質詢之一:

四、對方辯友您是推甄申請錄取大學的嗎?

這就是問題本身看不出來要幹嘛。重點當然在後續層層遞進的追問,可是線上的攻防,很難呈現超過兩層的追問,效果就非常有效。

我們再看反方第一次質詢之二:

一、請問您方認為「聯考」和「聯招」是相同的嗎?

四、請問您方認為「考試制度」與「招生制度」之間的差異在哪裡?

這兩個問題,在我看來,就是重複的。

當然,這不是辯士的問題,也不是賽制的問題,而是線上辯論不夠即時所致。可是如果要修改賽制,勢必要把質詢的難處納入考量。或許是刪掉質詢,直接改成申論;或許是改採中等教育盃制的「總結質詢」、「總結答辯」。我個人是傾向前者。因為這比較單純,單純則方便──方便真的很重要──而且或許能訓練大家直接下小結、自行論述的能力,可以一試。

有些人申論時,是依照質詢的嶄獲來立論、駁論,可是如果遇到嘴硬的對手,往往一無所獲,這時就必須在對手未承認的前提下,依對方的申論,逕自作結。也就是說,我們可以藉由在賽制上「刪除質詢」,來模擬「質詢中沒有達成共識」的窘境。大家可以練習看看,沒問到點,仍要能繼續申論,如果申論順利無礙,那正式盃賽中,就算攻防失利、沒問到點,也就不至於無以為繼了。

另外,就示範賽看來,取消了正一申論後的答辯,即取消了反方先於申論的質詢,可能導致反一申論積極投入交鋒。這一點影響,待我們談到反方架構,會再提到。至於這究竟是偶然,還是本賽制的常態?我傾向前者。蓋新加坡賽制,也是先讓雙方一辯輪流申論,繼而質詢答辯,實務運作上,不致構成比賽進行之障礙,反方仍有充分的機會表述立場,端視戰略與戰術之運用而已,故賽制應不用為此多做調整。

二、 架構

架構是指各個論點組織起來,整體所呈現的和諧統一。我得多解釋幾句:我個人的經驗,論點的「量」,對於說服效果的影響非常微弱,真正決定性的影響因素,是論點的「質」。

如果我們要提昇論點「質」,那大概有三種方法:一種是去查更多、更新、更凶的實證資料,以為佐證,這是學問,不過現在不談;一種是構思更便利評審理解的表達方法,即「技巧」,在我的觀念裡,要怎樣呈現資料,也是「技巧」的範疇,現在也不談。

最後一種最難,我認為效力也最高,就是把各個論點結合起來,組成架構。架構的效果,可以遠勝過各個單點的單純加總。前兩種方法,是提升單一論點「質」的方法,第三種是概括性提昇整體論點的方法。

那怎樣才叫有架構呢?或者說:用什麼樣的標準來評價架構?我先提醒大家一件事,如果我們只有一個論點,那就無所謂架構;一定要有超過一個論點的時候,才會有架構可言。而我會用三種標準來審查架構:論點和其他論點或整場比賽的關係、各個論點的順序、各個論點的比例。三者中,我最重視「關係」,蓋關係會決定順序和比例。

我不能說多了。「不如見實事之深切著明也。」我們來看雙方的架構:

正方採用的是「人字形架構」;而反方則缺乏架構,傾向於用單點的回應來開展戰場,但反方並非純反,而是捍衛現況。

什麼是「人字形架構」?就是先講一個上位概念,接著告訴大家,這個上位概念跟好幾個具體的因素有關,而某種政策不利於這些因素,所以該政策無法實現上位概念,甚至有害。

這種架構非常非常實用,而且不只是政策性辯論,價值性辯論亦然。價值性辯論有一些比較常見的題型,像「A有利於B/A不利於B」或「A有利於B/A有害於B」,具體的實例如2006年舍我盃初賽打「升學壓力有利於社會發展/升學壓力不利於社會發展」、2007年高中菁英盃複賽打「網際網路增進人際關係/網際網路淡化人際關係」、海峽兩岸大學生辯論賽(兩岸盃)複賽打「現代化會威脅傳統文化的生存/現代化不會威脅傳統文化的生存」,皆是也。

我每次只要遇到這些題型,總會想先用人字形架構試試看。更進一步說,政策性辯論裡,凡是要論證利益或弊害時,也最好代換成「某政策有利於某價值/某政策有害於某價值」或「某政策導致某利益/某政策不會導致某利益」,便於思考。

可是人字形架構有一種必然的缺陷,那就是所有因素都是平行的,隱然假定各因素的影響力相等,則在實戰中,很容易陷入一種窘境:因素好幾個,在攻防中,沒有全部打贏,假使我方提出兩個因素,一勝一負,怎生了局?也許是三個因素,兩勝一負,或兩負一勝,又如何是好?

總之,當因素有複數個,而結局又沒有一面倒時,勢必得要做進一步的比較,比較誰掌握的因素影響力更大些。為了解決這種難題,通常我會稍作調整,把「人字形架構」修成「卜字形架構」,設定某種因素為真正的決定性因素,其他是附帶的,說說而已,危急時棄守就算了,關鍵因素打贏就好。換句話說,這個關鍵因素,就是我們在賽前預擬的決勝點了,其他點是勝是負,在所不論,決勝點才是勝敗所在。

正方的架構是這樣子的:

(一) 大學要培養人力資源;要培養得好,首先從招生選才制度著手。

(二) 招生選才制度要好,有兩個標準:能否評估能力、志趣。

(三) 現況的聯招評估能力評估得不好。這是因為聯招只採納單一標準的考試成績。

(四) 現況的聯招評估志趣也評估得不好。這是因為聯招的分發,比較重視上述的考試成績。

(五) 全面獨招評估能力和志趣都比較好。這是因為全面獨招不只採納單一標準的考試成績,還採納別的,不管別的什麼,反正有別的;至於評估志趣的效果為什麼比較好,沒有交待。

我們來檢討:

(一) 大學要培養人力資源;要培養得好,首先從招生選才制度著手。

這是前述所謂「上位概念」。其實意義背後自有意義,上位概念之上,仍可以補述更上位的價值,比如說人力資源對國家競爭力有多重要。這裡要注意:政策性辯論中,如果一辯講的上位概念,並未引起爭議,那就不要再補充了;除非早早收拾掉對手,有剩時間無所是事,那才用來追述更高的層次。

而價值性辯論裡,有時候會預設實然面最後打平,比不出個所以然,則無論實然上有無全勝之算,後辯次都一定要拉高層次,大談價值。而政策性辯論與價值性辯論之所以有差,在於兩者預設的辯論目的不同。但願我將來有機會解釋。

(二) 招生選才制度要好,有兩個標準:能否評估能力、志趣。

這是判斷上位概念是否實現的具體標準。

(三) 現況的聯招評估能力評估得不好。這是因為聯招只採納單一標準的考試成績。

(四) 現況的聯招評估志趣也評估得不好。這是因為聯招的分發,比較重視上述的考試成績。

這裡提出了評估能力和志趣的影響因素:評估能力的效果是好是壞,端視大學只從成績單方面瞭解學生,抑或是多方面觀察;評估志趣的效果是好是壞,則沒有提出具體的影響因素,不過至少我們已經知道了:聯招其實是優先考慮成績,其次才考量志趣。這在實務上不免顯得比較不尊重志趣。

可是,首先,優先考量成績,其次考量志趣,這其實是根屬於分發制度的設計,並不根屬於聯招本身。反方如果願意,也可以將分發調整成優先考量志趣,其次考量成績。不過反方並沒有這麼做,也許是蓄意維持推定利益之完整。推定利益又是另一個主題了。

反方結辯:「在對方的訴求『全面廢聯招改獨招』下,他提出的聯招弊病只有申論中的『分數分發無法選才』。在這裡我想對方是弄錯對象了,對方想要更動的應該是「分數分發」的做法,而不是聯合招生的制度,這可說是完完全全的不根屬於聯招。」所說甚是。

其次,假設分發時我們只考量這兩個因素,那任何分發制度都得排個先後順序,不是先成績後志趣,就是先志趣後成績,正方既未加說明現況的排序是錯的,甚至也沒就排序表述立場,至少在志趣部分的攻擊,未免對現況太苛,近乎吹毛求疵。之所以如此,癥結就在於正方採用的是人字形架構,我們判斷不出來正方認為哪個更重要,更應該優先。

我們再看正方何以肯定獨招能勝過現況:

(五) 全面獨招評估能力和志趣都比較好。這是因為全面獨招不只採納單一標準的考試成績,還採納別的,不管別的什麼,反正有別的;至於評估志趣的效果為什麼比較好,沒有交待。

我們從這裡可以很明顯看到人字形架構的侷限:兩個因素,一個講清楚了,一個講不清楚;假設後來一勝一負,如何善了?當然,正方可以說:評估能力正方勝,評估志趣雙方和,總的來說,正方還是略勝一籌,可是志趣之評估是正方主攻,反方的態度只是單純想和,如果真平手,則正方的時間有浪費之虞。

就整場比賽而言,雖然正方很早就畫出兩塊戰場(評估能力與志趣),但正方自己直至結辯為止,均未針對這兩部份──尤其是志趣──再加以釐清。要言之,架構的作用,自攻防開始後,就全面衰退,甚是可惜。

再看反方。反方一開始花了比較多的篇幅來駁論,因應正方切割的兩塊戰場,直接與正方交鋒。這麼做讓比賽變得更即時,不過依照賽制,接著馬上進入了連續四輪的盤問,導致反方純粹立論的時間點拖遲太多,不利架構之呈現。

反方之所以如此,賽制可能多少要負責,蓋依據奧瑞岡制,申論後必有答辯,正一申論後,反方已可在首質中先行攻擊,反一申論或可花更多篇幅解釋現況制度,及其所捍衛的價值。

反方所呈現的架構是:

(一) 評估能力上,全面獨招跟現況一樣。

(二) 評估志趣上,現況沒有不合理。

(三) 大學自治很重要;大學想獨招、聯招或並採,是大學自治的範圍;正方違背大學自治。

我們來檢討:

(一) 評估能力上,全面獨招跟現況一樣。

反方的意思是:獨招時,無論測驗了幾次、測驗了什麼,最後都會得出一個總分、一個成績;現況考聯考,也是得出一個總分、一個成績;準此,雙方都是一個成績,則正方的能力評估不會勝出。

對於這種說法,我持保留的態度:我可以理解雙方到最後都會變成一個成績,不過正方所希望改變的,其實不是希望不看成績,而是改變測驗內容本身。聯考沒有不公,但是聯考所測驗的能力,和各校所想測驗的能力,可能有落差,則聯考的成績,不足以作為各校遴選考生之參考。

具體來說,聯考的國文科,可能考很多現代文藝,或把作文佔極大的比重,但是師大國文學系側重的是小學(文字學、聲韻學、訓詁學),則聯考國文高分的考生,就未必是師大亟欲招收的人才。其他考科類推之。

評估能力的部份,我認為反方的回應避重就輕,然而雙方在攻防中,失之混亂,正方沒有明顯佔到優勢。

(二) 評估志趣上,現況沒有不合理。

評估志趣的部份,我認為正方始終沒有交待清楚,後面正方還質詢了幾句:其他能力分不出高下,那志趣是不是很重要啊,由於志趣方面的利益,一開始就很模糊,所以後續的質詢,也沒有起到什麼作用。

(三) 大學自治很重要;大學想獨招、聯招或並採,是大學自治的範圍;正方違背大學自治。

前兩點都是反方現場捉點駁論,第三點才是我心目中,反方立論的關鍵,大可以由此組織架構的。為什麼我說反方缺乏架構呢?我們用檢討架構的三個標準,關係、順序、比例,檢討給大家看:

首先是「關係」。反方主要的論點有三點,如前述,而這三點彼此之間的關係,以及對整場比賽的關係,我稍作分析:一、二彼此是平行的,要證的是正方「沒利益」;三是獨立的,要證的是正方「有弊害」。總之,正方利益不存在,反而有損大學自治的價值,所以要維持現況。反方應該補幾句話交代一下這些關係。

有沒有這幾句話,在奧瑞岡裡,就決定了三辯或結辯打得好不好;在這場示範賽裡,至少也攸關論點是否整理得很協調,也就是我所謂:「各個論點組織起來,整體所呈現的和諧統一」,而不是一歸一、二歸二,說了許多話,每段也言之有物,可是整體卻很鬆散;更有甚者,則破碎支離,不見章法,徒然增加理解上的障礙。這種架構上的關竅,就算是學藝多年如我,也難盡善,值得特別留心。

其次是「順序」。關係決定順序和比例。「沒利益」和「有弊害」的論點,誰先誰後,本來無所謂,可是反方打的「沒利益」,不是自己積極立論,而是臨場捉點,是反擊式的;「有弊害」才是積極立論。準此,除非對掌控時間甚有自信,否則,我認為「有弊害」應提前論證。正方有無利益暫且擱置,先確定必然造成弊害,增加正方損益比的負擔,再在攻防中,嘗試削弱利益。

最後是「比例」。反方一開始論述「正方違背大學自治」的方法,是羅列資料,可是說明則付之闕如,遲至結辯才再次釐清,實應早些善盡解說之責,免遭正方忽視或曲解。要言之,論述「有弊害」的比例要再放大些,排擠掉「沒利益」其實無妨。畢竟「沒利益」是反擊式的,就算沒徹底擊倒,只要混亂視聽,也算達到效果;而「有弊害」如果自己不積極證明,很快會在場上湮滅。

從關係、順序和比例三種標準來看,我認為反方缺乏架構。

講完了賽制與架構,未陳明之處尚多,礙難窮舉,有機會再行討論。這次比賽旨在示範,我的講評,也偏重在提醒大家看比賽的訣竅,往後觀賽,或可參考一二,至若具體技巧的一枝一節,留待有興趣的版友自己推敲。宏謨大業,君子道遠,還是恭賀辯論版在深藍順利開張,也祝福兩位版主學養日深、辯運昌隆!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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